| (圖文)是誰?向世界揭露了南京大屠殺的音像證據,並導致谷壽夫被定罪。 |
| 送交者: 范學德2 2025年08月13日17:09:40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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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向世界揭露了南京大屠殺的音像證據,並導致谷壽夫被定罪 范學德 提要:現存唯一的南京大屠殺動態影像,是由美國傳教士約翰·馬吉拍攝的。美國長老會傳教士喬治·費奇是傳播的關鍵人物。他冒着生命危險將膠片運至上海,並傳播至美國,通過《生活》雜誌(1938年1月10日)和YMCA網絡,從而向世界揭露了南京大屠殺的暴行。 谷壽夫的定罪主要基於多項證據,包括目擊者證詞(如費奇、拉貝)、日記、影像(馬吉膠片)以及日軍內部文件。在東京審判或南京軍事法庭的正式記錄中,從未明確使用過“京字第一號鐵證”這一類編號。 我這些都是Grok3提供的資料,它是根據原始文獻翻譯的。
第一部分:是誰,向世界揭露了南京大屠殺的音像證據 最近由於一部電影,我關注了這一事件。 1883年1月23日出生於蘇州市的喬治·費奇(George Ashmore Fitch,1883-1979,中文名,費吳生),是傳教士的兒子並自己也成為傳教士。他能講流利的中文。1936年9月,他被任命為美國基督教青年會(YMCA)南京分會總幹事,1937年12月日軍攻占南京時,他留守南京城內的27名西方人之一。 1937年11月,南京即將在日軍進攻下淪陷,費奇與約翰·拉貝(John Rabe,德國西門子公司駐南京代表)、明妮·魏特琳(Minnie Vautrin,金陵女子文理學院負責人)等西方人士,成立了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Nanking Safety Zone),旨在為平民提供庇護,費奇擔任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主任。安全區位於南京城西北部,面積約3.86平方公里,覆蓋金陵大學、美國大使館等地。 據統計,安全區在高峰時期庇護了約25萬中國難民,占南京城內剩餘人口的近一半。喬治·費奇日記:《My Eighty Years in China》記錄了1937年12月10日至1938年2月期間的南京見聞, 美國傳教士約翰·馬吉(John Magee)是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成員之一,擁有一台16毫米攝影機。他冒着生命危險在南京街頭和鼓樓醫院拍攝了日軍暴行的動態影像,包括日軍屠殺平民和戰俘的場景,強姦受害者的慘狀,鼓樓醫院內傷者救治的畫面,展示了日軍暴行造成的嚴重後果。 這些膠片是現存唯一的南京大屠殺動態影像,一共有8盤,總長度約1小時。 1937年12月17日,費奇在日記中寫道:“鼓樓醫院外堆積了數百具屍體,第六師團的士兵在此處屠殺被俘士兵和難民。馬吉拍攝了這些場景。” 1938年1月2日:“馬吉的攝影機記錄了醫院內的受害者,傷口觸目驚心。這些膠片必須送出去。” 1938年1月20日:“我決定將馬吉的膠片帶到上海,必須讓世界知道真相。” 1938年1月23日,費奇和其他13名美國人獲准乘坐日本軍列離開南京。他將膠片縫在大衣內,偷運出城。此舉極其危險,因為一旦被日軍發現,他可能被處決。 費奇在1938年2月1日的日記中寫道:“在上海完成了膠片拷貝,準備送往美國。這些影像將震懾世界。” 費奇在上海找到柯達公司,製作了4份膠片拷貝。隨後,他通過香港、夏威夷等地將膠片帶到美國。 早在1938年1月10日,美國《生活》(Life)雜誌九刊登了南京暴行的部分影像的靜態照片,標題為“War in China”,這篇文章的關鍵摘錄(基於南京大屠殺紀念館和歷史檔案的副本)如下:“南京淪陷於日軍,城市成為恐怖之地。傳教士偷運出的照片顯示成堆的平民屍體,被日軍槍殺或刺刀刺死。街道上滿是搶劫後的廢墟和被燒毀的房屋。一張照片顯示一排中國戰俘被機槍集體處決。” 照片展示了日軍屠殺後的屍體堆積和搶劫場景。這些照片成為西方公眾了解南京大屠殺的直接證據,引起廣泛關注。其他媒體,如《紐約時報》也轉載了相關報道,進一步擴大了影響。 1938年費奇於3月9日抵達舊金山,隨後於3月17日飛往華盛頓特區,向美國國務院官員提供了大屠殺的第一手敘述。之後,他在全美巡迴演講,向不同觀眾展示大屠殺的影片。在克利夫蘭高地長老會教堂的演講中,他說:“南京的毀滅是現代歷史中最黑暗的一頁……日本人在兩個月內持續進行搶劫、焚燒、搶掠和謀殺……成千上萬的中國男子被帶出去用機槍殺害或被用作手榴彈練習的對象。最貧窮的人被搶走他們最後的硬幣,失去了他們的被褥和在被系統焚毀的城市中能收集到的所有東西。數百名中國婦女遭到野蠻對待。” 1938年6月11日《舊金山紀事報》發表的關於費奇宣傳活動的報道中引用了費奇的話:“我聽到了成千上萬婦女跪下祈求幫助的哭聲,而我們無能為力。她們的丈夫和兒子先被撕離她們身邊,殘忍地殺害。然後夜復一夜,日本士兵小隊入侵中立區,拖走數百名歇斯底里哭喊的婦女,遭受無法言說的侮辱。她們的命運比死亡更糟。”
第二部分:是什麼導致日軍第六師團師團長谷壽夫被南京軍事法庭定罪?
1946年,費奇作為南京大屠殺的目擊證人出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東京審判)。他提供了日記、書面報告和馬吉拍攝的膠片作為證據。 這是費奇的證詞(1946年7月):“我親眼目睹日軍,包括第六師團的士兵,在南京處決平民和戰俘。街道上滿是屍體,長江被血染紅。馬吉牧師的膠片詳細展示了這些暴行。” 這是費奇部分日記的摘錄: 1937年12月13日:“日軍進入南京,城內秩序崩潰。昨晚我看到街上滿是屍體,多數是平民,明顯被機槍掃射。安全區擠滿了難民,恐懼瀰漫。” 1937年12月15日:“第六師團的士兵闖入安全區,槍殺了30名被懷疑為士兵的平民。他們的藉口是‘清查’,但明顯是屠殺。” 1937年12月19日:“日軍在安全區內強姦婦女,昨晚至少50名女性被帶走。我們無力阻止,只能記錄。” 1937年12月24日:“十天來完全是無政府狀態——這是人間地獄……只能眼睜睜地看着即使是最貧窮的人也被奪走他們最後的財產——他們最後一枚硬幣、最後一塊被褥(而且是冰冷的天氣)、可憐的黃包車夫的黃包車;數千名解除武裝的士兵和數百名無辜平民在你眼前被帶走槍殺或用於刺刀練習,你還得聽着殺死他們的槍聲;上千名婦女在你面前歇斯底里地哭喊,跪求你救她們免受野獸的侵害;只能無能為力地看着你的旗幟被扯下和侮辱,不是一次而是十幾次,你的家被搶劫,然後看着你所愛的城市和你計劃奉獻最好的機構被蓄意系統地焚燒——這是我從未設想過的地獄。” 1938年1月10日:“日軍在下關屠殺數千人,屍體被拋入長江。我親眼看到血流成河。” 1938年1月15日:“安全區報告統計了至少2萬起強姦案件,第六師團是主要肇事者之一。” 這些被編為東京審判的324號證據,其中包括:1)、費奇的日記,記錄了日軍暴行的規模和細節。2)、馬吉的膠片,提供了直觀的視覺證據。3)、其他安全區成員的報告,如約翰·拉貝的日記和魏特琳的記錄,相互印證。 影響:1)、費奇的證詞和證據幫助法庭確認了南京大屠殺的系統性和嚴重性,直接支持了對日本戰犯的指控,包括對谷壽夫(第六師團師團長)的死刑判決。2)、他的證據還推動了國際社會對南京大屠殺的認知,奠定了戰後歷史研究的基礎。費奇的日記和膠片成為南京大屠殺研究的核心史料,被廣泛引用在學術著作、紀錄片和紀念館展覽中,如南京大屠殺紀念館。 雖然谷壽夫沒有在東京審判受審,但324號證據在南京審判中被引用,結合其他證據(如中國證人李秀英等倖存者的證詞),證實了第六師團的罪行。 1947年2月6日,南京軍事法庭在黃埔路“勵志社”大禮堂開庭審判谷壽夫(第六師團師團長),因其部隊在南京大屠殺(1937年12月-1938年1月)中實施屠殺、強姦和搶掠,被控戰爭罪和反人類罪。1947年4月26日,谷壽夫被執行槍決。 請注意,無論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東京審判,1946-1948年),還是南京軍事法庭的原始的正式記錄中,從未明確使用“京字第一號鐵證”這一術語。 特別注意,所謂羅某的照片,並未見於谷壽夫審判的正式記錄。提交相冊的故事也從未見於主流歷史文獻(如南京軍事法庭記錄、東京審判檔案、南京大屠殺紀念館檔案)。更沒有確鑿史料證明有這麼一本“相冊”作為谷壽夫定罪的單一“鐵證”。至於谷壽夫在庭上因照片“面色驟變,慌亂不能自持”,從未見於法庭記錄。 谷壽夫的定罪主要基於多項證據,包括目擊者證詞(如費奇、拉貝和中國倖存者)、日記、影像(馬吉膠片)以及日軍內部文件。再次提請特別注意:審判核心證據來自多方,而非單一相冊。即使馬吉膠片截圖的照片證據,在審判中也只是起輔助作用 也許這些都是假的,那就罵Grok3吧,瞎編,你就瞎編吧。
2025.8.9至13 參考文獻: 費奇日記:《My Eighty Years in China》,George A. Fitch,1967。 約翰·馬吉膠片:南京大屠殺紀念館檔案,編號JMD-001。 《生活》雜誌,1938年1月10日,“War in China”。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記錄,324號證據,1946。 費奇以及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成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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