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我獨自一人作為移民來到加拿大多倫多。人在多倫多的時候,我還仍然是國內某知名外企的地區負責人,而且仍然還拿着工資。因為公司需要我回國繼續工作半年,以完成業務交接。
來到加拿大的第一個星期,我就決定立馬去英語學校學英語,反正也是免費的。於是我先到離租住的房子最近的一家免費英語學校。首先要面試,以決定把你分到哪個班。我前面一個膚色黝黑的中年婦女費力地用英語說出自己的名字,並說來加拿大已經三年了。她被分到了二級班。然後是我,我和面試的老師談了一會兒,他問我來加拿大多長時間了,我說,“三天。”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說,“你不是開玩笑吧!”我說當然不是,我準備進TOEFL班,考TOEFL,然後報考研究生院。他聽了後說,我們這兒最高只有五級,你得去有TOEFL班的英語學校。要通過考試才能進TOEFL班,考試至少要達到6分以上,滿分8分。最近的學校在勞倫斯路,從這裡你大概得倒兩遍車。
我立即打電話過去預約考試,考試被安排在三天之後,包括比試和口試。考試結果很快就出來了,我的平均分是7.5分。在外企工作了五年,這個成績是我預料之中的。TOEFL班9月初才開課,還有不少位子,於是我順利地進入了TOEFL班。
班上有一個同學有60多歲了,是孟加拉華人。他說他二十歲時來多倫多,來的時候身上只有50加元。來的第二天就到華人餐館打工。這一打就是四十年。現在他終於有了自己的餐館,住在多倫多萬錦市的香港人區,但人也到了不惑之年。他說如今房子車子都有了,要把年輕時應該做而沒做的事補上,所以他才來英語學校的。由於我住得遠,他經常用車送我。我說,“什麼時候我自己有車就好了。”他對我說,“小丫頭,我看你又聰明又上進,我擔保你三年之內就能買車,五年之內就能買房。”我將信將疑,但記住了他的話。他的故事很打動我,我覺得年輕就應該做年輕應該做的事,比如讀書,最好還是趁年輕。
在TOEFL學校學了兩個月,我就報名參加了TOEFL機考。機考的好處就是一年365天,364天都可以去考試,除了聖誕節。我着急考試的原因是因為答應了國內的外企公司,在年底前回國,繼續工作半年,交接工作。TOEFL機考的成績在按了交卷鍵的同時就出來了。只是作文成績要20天以後才能出來。一看成績我就知道可以申請研究生院了。於是用回國前的一個月在家打印申請資料,寄給我感興趣的研究生院。寄完了資料,囑咐我同屋的老外幫我收大學的回函,我就打道回府,回國上班去了。
我同屋的老外是約克大學的音樂系博士,我常納悶,音樂博士畢業能幹什麼?搞音樂還要博士級的理論水平嗎?我最後的結論當然就是,浪費時間!他非常希望我申請約克大學,這樣就可以和我成為校友。但約克大學的工程學院很沒名氣,所以我根本就沒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