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與子關於信仰問題的爭論(3,4)
這是父親與兒子之間關於信仰問題的通信。
老爸的名字叫愛德華.K.波義德,家住美國佛羅里達州普萊西德湖,退休在家,與兒子通信開始時71歲。兒子的名字叫格瑞格.A.波義德,美國明里蘇達州聖保羅市貝瑟爾學院神學教授,併兼任聖保羅一家教會的牧師;
通信三:自由的代價值得人們承受那麼多苦難嗎?
老爸致兒子格瑞格:
“你關於自由與責任的關係的看法讓我思考良久。它的確很費思量。但是我又有一個擾人的問題。造物主為自由下了那麼大的賭注,叫人不得不懷疑他的智慧。那值得嗎?創造這樣的一個世界,在其中狂人如希特勒、斯大林之流可以利用他們的自由奪去幾百萬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實在沒有什麼高明之處。如果上帝這麼看重自由,到底為什麼他要讓一人的意願毀掉千百萬人的自由?
這一切都值得嗎?自由很好,但我不知道這值不值我們在這世界所見到的這麼多邪惡與痛苦。我敢肯定如果我們能親口問一問那位被強姦後截肢的姑娘的話,她一定回答說不值。如果你能與奧斯維辛集中營的猶太人談話的話,他們一定會說見鬼去吧希特勒的寶貴自由意志。如果你與那埃塞俄比亞的母親談話,她奄奄一息的孩子正試圖從她乾癟的乳房裡吸取再多一滴奶汁,我懷疑她會告訴你那是值得的。”
一九八九年四月八日
兒子回老爸的來信:
“關於您的問題我想分四點討論。第一點,我想說自由的風險必須與其行善的潛力嚴格成正比。如果我有隻愛一個人的自由,那麼我也有隻傷害一個人的自由。如果我有愛他們一點點的自由,那麼我也有傷害他們一點點的自由。如果我能愛他們很多,我也能傷害他們很多。依此類推。
在我看來,人類有那麼多的行邪惡的可能,正表明其做好事的能力十分巨大。是的,世界上有希特勒、斯大林們。但也有拉夫.沃倫伯格,特瑞莎媽媽,馬丁. 路德.金第二等等。我想你要有後者,至少得承擔有前者的風險。如果我們有壓迫甚至殺害上百萬人的潛力,那是因為我們也有解放和愛上百萬人的潛力。
我能理解您說這“不高明”,也覺得如果有別的做事方式這的確不高明。但我相信沒有別的方式。我認為自由與生具來的行惡與善的正比性是所謂的形而上學的真實。它就象是正三角形的三條邊。你如果要有自由,就要有這種風險。
那麼這一切是否值得呢?這是我要討論的第二點。受到您說過的惡夢般慘劇的影響,很好理解人們會說不值得。但請考慮下面事實:首先,在我們的生活里我們都知道愛有時會帶來痛苦。在愛另一個人,撫養孩子,或培養友誼的過程中,我們經常會吃很多苦。我知道您在這方面經歷了很多。別人不接受我們,親朋好友去世,孩子反叛,等等。但是,我們並沒有停止去愛。如果不去這樣做,我們就會認為是膽怯、不幸、心理不健康。如果一個人從來沒愛過,他也就不會為此受苦。但如此,他也就從來沒有真正生活過。
難道上帝不是處於同樣的境遇,只是在宇宙龐大的範圍內?上帝大概不會因為風險太大就拒絕創造一個世界,讓愛在其中是可能的。愛是這一切值得創造的唯一理由!上帝看重的不是自由本身,他看重的是愛。自由是能達到此目的的唯一途徑。
這就導致我要討論的第三點。從基督教的觀點來看,創造帶來的風險並不僅僅,或主要對人類而言。上帝本身為創造這個世界就承擔了很多風險。按照聖經的記載,上帝有史以來就為人類不好的選擇受苦,他受苦是因為他愛人類。在>中,上帝把自己描繪成一個與淫婦結婚,並深愛她的丈夫。她賣淫為生,傷害她自己、丈夫和孩子。即使這樣痛苦,上帝還是繼續呼召他的人民,也就是他的新婦,回歸併與他建立信實的關係。
事實上,根據聖經,上帝的創造冒了這麼大的風險,以至於他讓自己變成一個人,並被釘在十字架上慘死。雖然我們對他反叛,上帝這樣地愛這個世界,他心甘情願做這一切以與我們建立一個永久的關係。在耶穌受難的十字架上,上帝帶走了這個世界的所有罪惡,和罪惡產生的所有痛苦與懲罰。他本不必如此。他這樣做是出於愛,因為愛值得如此。愛值得去為它而死,即使在上帝的眼中。
這引出了我的第四個論點。我們需要從最廣闊的視角來考查愛值不值得這個問題。如果短暫的此生就僅僅如此,如果受害人痛苦地死去就是他們存在的完全終結,那麼至少對受害者來說,或許我們有理由說那風險是不值得的。但是如果基督教是真的話,事情就不是這樣。我們在地上的,短暫的生命只是一個將要永遠持續下去的生命的序曲。對很多人來說,此生的確是僅僅充滿了痛苦與磨難,但從永久的角度來看,這只是一個長故事的一小段。耶穌在十字架上死去,所以人類有可能在上帝的平安與喜樂,也就是天堂中永久生存。聖經中說,與永生相比,我們現在的苦難算不得什麼(>八章十八節)。對比奧斯維辛集中營的苦難,永生一定是美得沒法比,正如經上說的(>二章九節)。
如果沒有天堂,爸爸,那麼所有那些垂死的兒童們的受苦、眼淚和哭號都將沒有應對。對我們所有的人來說生活都是一場悲劇。我們所有的希望、期盼、奮鬥、努力都將是空虛,一無所有!正如俗話所說,“人生勞苦,轉眼一場空”。但是在你的心底深處,難道沒有一個聲音拒絕接受這是真實?難道你的思想中沒有一個念頭在附和聖經的宣稱,那就是這個故事會有一個圓滿的結局?”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一日
通信四:上帝知道將來嗎?
老爸致兒子格瑞格:
“我很欣賞你的上一封信。但你關於天堂的想法讓我覺得過於一廂情願。誰都知道生活“不應當”象我們所知道的那樣悲慘。但你關於自由、愛和責任的思考很深刻。他們讓我想起了一個新的問題。因為上帝據稱是無所不知的,為什麼他不預先考查,知道誰將或不將正確使用自由,然後只創造那些好人?我們將仍擁有自由,但世界將少了苦難。我很難理解上帝為什麼要冒任何“風險”。在你看來,難道他不是掌管一切嗎?”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七日
兒子回老爸的來信:
“繼續進行我們的辯論吧。您上封信關於上帝預知的問題提得很好,但是我認為那是基於一個對上帝無所不知這個概念的錯誤認識。基督教認為上帝知道一切,所有能夠被知道的事物。但是假設他預先知道每個人將要進行的自由行為就是假設每個人的自由行為已經在那裡讓人知道,甚至在此人自由地做這件事之前。這是不可能的。當我們被給予自由,我們通過做來創造我們的決定的真實。除非我們做了那件事,事情將不存在。因此,在我看來,除非我們做了什麼,事前不存在任何東西能被知道。因此上帝將無法預知人們好的或不好的決定,直到他創造了那些人,然後這些人做出了他們的決定。
我應當告訴您以上並不是基督教的傳統觀點。基督教的傳統看法是,上帝的確預先知道每個人的自由行動。但是即便這種觀點也認為,是因為人們將確實去做某些事,上帝才能預先知道。上帝的知識是基於人們將來的行動,而不是反過來。因此不可能叫上帝因為人們將來的行為而不去創造他們。如果上帝不創造他們的話,他們將來的行為將不會存在!
我個人認為上述觀點在哲學上是站不住腳的。但以上兩種觀點都否認上帝的知識獨立於實際世界以外。既然上帝的知識是基於被造的世界,他就不可能在這個他應當預先知道的不完美的世界的基礎上自由選擇,創造出一個完美的世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