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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原罪與上帝的公義
送交者: 隨便聊聊 2005年10月16日22:13:34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本文假設聖經成立.

首先人類的始祖犯了罪,罪的工價是死.這難道等價於亞當夏娃的子孫也都犯了罪並都該被判死刑嗎?這裡面有一個巧妙的質與量的概念偷換,一個人犯罪==所有人都犯罪?

OK,教會的答案是,罪是會遺傳的,那麼我的問題是這種遺傳公義嗎?賊的兒子肯定是賊嗎?如果人類社會採用這種標準,某人的爸爸是殺人犯,全家都得死.大家早就要跳腳反對了吧,這也是古代連坐的酷刑為什麼受到人類文明的挑戰而被廢除(其實連坐的原因並不是對等,而是怕罪犯的家人伺機報仇,君王的位置坐不穩,如今意大利黑手黨仍然使用這種方法).人類的文明在發展,對象換成了萬能的神,大家為什麼態度就變了,雙重標準嗎?是否基督教的解經也要發展呢?

第二個問題來了,基督為大家贖了罪,這裡面概念偷換又來了,犯了罪是否找個條件相當的人就都可以贖罪?如果某人的爸爸年輕時殺了人,是否他兒子(假設他有兒子或遺腹子)長到相同的年齡可以替他死?公義的法律應該是只懲罰犯罪的人,和旁人無關,還是找個等價的替死鬼也行.在聖經里顯然是後者成立.大衛王的故事,出埃及紀等都是例子.大衛殺死別人的丈夫,霸占了其妻子,自己的兒子替他贖了罪(當然他也悔改了);出埃及記老百姓死了N多,法老卻沒事.王命顯然比一般百姓的命要貴重,這種邏輯顯然得不到現代文明的支持.

還有一個邏輯似乎在基督教會裡也很盛行.就是"天地是上帝造的,他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我敢說,這個邏輯放在某個國家,你絕對會反感.但對象換成了萬能的神,居然基督徒連問題也沒有.既然強權至上,那麼愛始終只是一種統治形式而已,這句話你是否認同?

還有東西方社會都規定不可殺人(這齣於對人類能夠生存下去),只是方式方法程度上的不同.一些西方國家認為對人最重的刑法就是剝奪他生的權利,出於對於人類的終極關懷,實行終生監禁或安樂死.我想不久的將來,東西方社會也會在這個方面達成一致.試想人類對自身死刑都會有所思考,對"原罪"及其原罪的審判有異議也是很正常的.這並非針對聖經,要知道,異議並不都是壞事,只有大家都能平等的思考與發言,這個世界才會進步,基督教也是如此.

最後想談一點選擇,什麼是選擇,信我者生,不信者亡.這叫選擇嗎?這讓我想起"留下買路錢,不然你就得死"的強盜邏輯.無怪乎小布什振振有辭地喊"不是我們朋友,就是我的敵人".姑且認為這是個選擇,我想任何一個有腦子的人大概都會選前者吧,誰不想好好活着,但為什麼結果確是相反的?難道大家腦子都壞了?原因有兩點,一,故事是否是真實的;二,是否是正義的.

不信基督教的人大都可以分為這兩類.一類是只要聖經屬實我就信;還有一類是即使屬實,我也不認可這種公義.所以基督教想要救大夥,不僅行動上要愛人如己,還是要在這兩點上多下工夫.希望基督徒們多獨立思考,學習其他人類優秀的文化知識,不要盲從教會.誰也無法代表上帝解經,說到底都是各自心裡的感覺.

我很贊同對罪犯不僅是要施以懲罰,更要從心理上感化他,現代社會在這方面做的不夠,這是要向宗教學習的地方.過去各大宗教在人類的文明藝術,以及在終極關懷上做出了極大的貢獻.希望大家能夠互相尊重,和平共處.

我的態度是同在地球上生活,理應互相關愛,不僅對人,而且對動物,環境都有一分愛心和責任心.任何東西都不應讓我們遠離彼此的心.多溝通,互相理解才是正道.

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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