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
| 送交者: 青青柏楊樹 2006年01月16日16:16:36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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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老宋問我信不信,還有人討論我上天堂下地獄的問題。本來我寫帖子的本意就像寫一樣,只是給後來人提醒教會不好的行為, 所以我不說我的主觀觀點。但是現在看來雖然我個人觀點無足輕重,但是回答是對大家的尊重。既然我一定要講了,那麼先申明兩點:第一我從不認為我是絕對對的,第二我無意去討伐和改變某些人的想法。我講,是對大家的一個交代。主觀的東西當然會受到更多的攻擊, 但是我以誠實地態度來說,大家也可以以一顆平常心而不是戰鬥的心來看待。是非對錯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誠懇。 關於神或者人的起源與歸宿, 如果一定要定性, 我認為我近似於不可知論。有沒有神? 生命從哪裡來到哪裡去?神到底是哪一個? 神是不是在控制一切? 這些問題都是在人的能力之外的。以人的能力無論你怎麼分析證明, 根本不可能得到一個理性分析的確切的結果。雖然基督徒企圖證明, 但是更多的時候他們告訴你要用心體會, 因為他們也知道這是不能證明或者偽證的。但是“用心體會”同樣不是解決問題的途徑 ,感覺常常會欺騙我們。 這個我就不說了,說也是一場沒有結果的爭論。 但是我和更多不可知論不同的是, 我不關心這個問題。就算我們窮其一生去追求, 也只是夸父追日。 基督徒們也許會很高興的地說,你反對的是基督教不是神。這是一個很難單純說是或者否的問題。 因為我是不可知論者。但是如果具體到基督教的神和>,我可以很明白地說:“我不相信。” 具體到基督教這個體系, 我要說:“我反對。” 不管是佛教, 基督教或無神論, 一個人信的可能對可能不對,沒有人知道真相,也就沒人有資格去JUDGE。我的原則是:是只要他們是真正在追求, 這個信仰對他有益而且不傷害別人, 他們就是值得尊敬的。在教會二十幾年,從中國的地下教會到三自教會到美國,我寫的是教會最基本最常見的東西。有沒有有真正信仰的人? 有,但是很少。如果聖經是真的,教會就不一樣了嗎? 還是一樣的,用基督徒的話說就是“人的罪性”。既然神不對這些人的罪性作什麼,我們討論教會比討論上帝要實際。 我反對教會是因為教會是罪惡的溫床,它抹殺人的良知,為邪惡正名。 教會利用了人性中最善良、最美好、也最脆弱的對美好和永恆的嚮往, 用一個不可知的東西來控制和利用人, 從而滿足某些人的私慾。教會的惡的我想大部分人不能否認, 大家心照不宣而已。教會裡面人人都說自己有聖靈同在,那麼教會如此骯髒,是人在撒謊?還是聖靈本來就骯髒? 在基督徒看來,這些都是“輕”的;神的愛和真理才是大義、才是“重”的。 “要越過人去看神”。其實這話放哪裡都合適。共產黨不好那是因為他們也是人, 但是共產主義是真理我們要堅信。 穆斯林殘暴那是他們利用宗教,但是我們要越過他看到真主阿拉是真神。 。。。。。 一句話如果放之四海而皆準, 那麼一般來講它就是句廢話。 不管目的如何, 從教導和實踐的兩個方面, 現實的教會實在是毀人於無形。我相信大家都同意:在信仰之外, 人心都有一些共同的東西, 最基本的是道德、是良知。基督教的教義的核心在於“放棄人的一切, 無條件地完全地服從和追隨神”。 而這個“神”, 從聖經我們可以看到, 是一個人無法完全理解和預料的,有著“高於人的標準”的“神”。他有另一套人不能理解的東西。 就算是殺人放火,“神”有他我們不能理解的道理。 並且告訴你“人的義,在神的眼中,是一塊千瘡百孔的破布。”一切我們不能解釋的都是“神”高於我們的結果。 所以我們要放棄我們的想法、甚至道德良知來順從他。 不幸的是,聖經的話一般模稜兩可,似是而非,從而給人留下無窮的餘地。 所以, 人就在神聖的“神”的名義下解釋和利用聖經。教會利用這種強權主義的定義來進行精神強暴。 說是就是, 不是也是。說不是就不是, 是也不是。 只不過他們是在愛的外衣下。 但是,rape仍然是rape,並不會因為你說你愛我,rape就成為做愛。 同時,基督教的教義經過教會的演繹後的現實作用就是:“作**不可恥, 那是人性; 作**還立要牌坊, 那是神的恩典。 ”人性中惡的一面在這個教義中得到前所未有的脹。 因為“人的義,在神的眼中,是一塊千瘡百孔的破布。”因為我們在乎的是“神的喜悅”,是上天堂,是永生。 人心, 我相信開始都是善的東西多。 雖然人天性有欲望想占有。 但是,人都是在經歷了被欺騙以後學會去欺騙, 被掠奪以後學會去掠奪, 被利用以後學會去利用。。。。。
中國有句老話:“仗義多從屠狗輩,負心總是讀書人。”真是不幸言中。 普通老百姓都有的善惡良知,到了專們講愛的那些人那裡反而沒有了。一個社會,如果掌握價值導向的階層、 如果企圖傳播和影響價值導向的階層, 已經沒有了良知和廉恥, 這個社會去向哪裡? 基督徒會說我的輕重反了, 神不是這樣定義的。 那麼我告訴你,任何一個有良心的人都會認為, 這已經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昨天SERVANT說我要上天堂。 首先,我不相信天堂地獄。其次,如果有,如果不幸我是罪人,那麼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基督徒會說:地獄是可怕的,信就可以得救。我認為這不是可怕不可怕的問題。如果我是罪人, 我就下地獄; 我要是罪人卻非要削尖了腦袋往天堂鑽, 我認為那叫“無恥”。 說白了,不論是誰,在考慮自己的來世今生、上天堂下地獄之前,應該先做好一個“人”。 好了, 我會去別的論壇, 大家各自保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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