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外傳之三:英文和美人 (接4)
上文雖屬玩笑,卻提到三點值得深思。第一,究竟應當如何定義“美國人”?第二,美國的種族歧視究竟何所似?第三,美國的科學技術領先地位同美國文化究竟有何關係?如上文所述,就法律而言,但凡有美國國籍者都應視為“美國人”。但這樣的定義顯然不為祖籍歐洲者從文化上予以認同。法律雖為維繫社會的穩定和治安而設,真正能維繫社會穩定和治安的卻不是法律而是文化。多數人的意向不一定就能起主導作用。但如果為數既多,又同時居於社會的上層,則其意向的勢力往往可能高出其人數的比例。祖籍歐洲的美國人恰好兩樣條件都兼備。因此,既然祖籍歐洲者在文化上不認同非歐非白人種,非歐非白人種在美國社會上受歧視和排斥勢在不免。有些人以為只有美洲土著印地安人才有資格以貨真價實的美國人自居,祖籍歐洲的移民同其他移民一樣不過是外來者,因而祖籍歐洲者的排他本身是種族歧視的表現。乍聽之下,這說法不為無理。退而思之,卻又覺得未必盡然。何以言之?印地安人雖為美洲土著,卻實為建立美國的犧牲品而非建設者。以屠殺印地安人起家的歐洲移民是否應因入侵和屠殺而受譴責,那是道德、觀點和歷史的問題,並不能改變其為美國的創立者的事實。至於非歐移民,既非土著,又不曾參予美國的獨立運動,人口數目既遠在歐洲移民以下,抵美的年月也遠在歐洲移民之後,其不能與祖籍歐洲者在誰是真正的“美國人”的問題上一爭短長,自是不言而喻。既然如此,本文所謂“美國人”云云,皆僅指祖籍歐洲的移民而言,無論褒貶,你我皆無予焉。特此申明,切勿誤會。
當然,有這樣的理由並不等於不存在歧視。美國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把日裔統統關進集中營,對德裔卻了無嫌隙,不僅了無嫌隙,而且任命身為德裔的艾森豪威爾為盟軍總司令。一賤辱為階下之囚,一貴重為三軍之帥,其歧視之明顯無可逾於此者。不那麼明顯和重大例子更是多得不勝枚舉。比如,某朋友在辦理移民手續時,移民官員問他身為亞洲人,為何偏要跑到美國來。若責之以種族歧視,則證據不足;若不予反擊,則等於是唾面自乾,既可以褒之曰忍辱負重,也可以貶之曰為五斗米而折腰。朋友反問這位移民官:你爺爺當年身為歐洲人,卻為何偏要跑到美國來?這反問據說問得該移民官呆若木雞,可見令之口服而有餘力,是否令之心服卻無從得知。一般來說,美國人口頭上公然歧視非歐移民為外來者不多,心中作何盤算那就只有天曉得了。當然,“不多”不等於沒有。不久前加州有位美籍韓裔競選議員,就有不少白人選民公然告之曰:“我們不會投你們外國人的票”。加州素以開通著稱,尚且如此,不如加州開通的內地,其情形會如何,就可想而知了。其實,就是稱“祖籍歐洲”者為“美國人”,在一部份美國人心目中仍然覺得不夠“正統”。在這些美國人眼中,只有所謂“WASP”者,才是真正的“美國人”。“WASP”是“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的縮寫,意思是“白種,安格魯-薩克遜族,基督教徒”。“白種”和“基督教徒”無庸費解,“安格魯-薩克遜族”是對一部份日爾曼人的歷史稱謂,大約相當於英、德和北歐各族的合稱。近年來“WASP”的說法趨於銷聲匿跡,想是由於種族偏見的含義過於明顯,不合時宜之故。說“不合時宜”,是因為美國法律和輿論的大方向是漸趨於消除種族偏見,因而一切種族歧視的言論都可能會受到輿論的撻伐,一切種族歧視的行動都可能會遭到法律的制裁。這當然是一種可喜的進步,至於是否已經夠好或甚至已經矯枉過正,則見仁見智。務請讀者注意上文對“言論”和“行動”分開處理,並非旨在練習排比句法,而是旨在強調二者可能導致的後果的不同。言論在美國是受法律保護的,因而無論是否合時宜順潮流,也無論如何卑鄙惡齪,包括一切公然仇視、誣衊、詆毀某某民族的言論在內,都不會受到法律制裁。近來美國有部份人覺得公然仇視的言論屬於“是可忍,熟不可忍”的範圍,希望修改憲法有關保護言論自由的條例以便予以法律懲罰。卻遭到左右兩派的反對,左派堅持言論必須無條件自由,右派則身為仇視言論的倡導者,當然不想作繭自縛。不過,有如此這般言論的自由,並不等於有如此這般發表的自由。但凡公開發行的報章雜誌、電視電台,都會有自己的道德或政治標準,不合者,有不予發表的自由。但凡公開發行的報章雜誌、電視電台,大都以做生意為本,當然不會不注意是否合時宜順潮流,否則虧損指日可待。因此,一切公然仇視、誣衊、詆毀的文字大都不會見諸公開發行的報章雜誌、電視電台。有人因而誤以為這類言論不存在或至少是少得可以忽略不計,以為身雖在異國他鄉卻有幸在好客友善的異國他鄉。這些人想必不曾瀏覽電腦網絡上有關中國的所謂“信息組”(“News Group”)。這裡說的電視網絡不是指時下流行的所謂“萬維網”,而是指在萬維網問世之前早已在電腦專業人員和大學師生中流行了十多年的所謂“用戶網”(“user net”)。凡是對用戶網一無所知的人,不妨設想為沒有圖象只有文字的萬維網,這比擬不是很合適,但似乎也再找不出更合適的比擬。用戶網從來不曾家喻戶曉,但在萬維網如此流行的今天卻依然健在,並未被萬維網所取代。用戶網上的信息組不下數十萬,而且與日俱增。可見不僅依然健在,而且依然活躍非常。用戶網上的信息組既是自發的也是雙向的,既供自由閱讀亦供自由發表。因為發表不受任何限制,又因為發表者可以埋名隱姓,毫無顧忌,因而在用戶網上可以看到種種在公開發行的報章雜誌、電視電台上所看不到、聽不着的言論。但凡沉醉在以為身在友善好客的異國他鄉腔美夢中者,只消到用戶網上有關中國的信息組去看看,美夢一定會頓時化為一場惡夢。因為這網上有關中國人、中國文化、中國社會的言論十之八九都是消極的和否定的,極盡詆丑之能事者也屢見不鮮。或以為這網上的意見不足以代表大部份美國人的看法,也許如此,也許並非如此,缺乏統計數字,無從辨別。但即使的確屬於一小撮人的偏見,也並不能毫無警覺,因為活躍在用戶網上者大都為大學和研究院的學生,代表美國的文化上層,日後對美國社會的影響也會遠在其人數比例之上。由此觀之,如今不合時宜的種族偏見在日後鹹魚翻身,再度流行的可能性並不能排除。
“WASP”的說法說明種族歧視並非就是白人歧視非白人種那麼簡單,白人內部也並非和諧團結、鐵板一塊。其實,種族歧視從來不是某某人歧視某某人,某某人受某某人歧視那麼簡單。歧視既可以是雙向的,也可以是多層次的。被人歧視者不必一定不歧視別人。如果這“別人”碰巧正是歧視“自己”的人,則為雙向歧視。如果這“別人”不是歧視“自己”的人,則為多層次的歧視。比如,美國白人歧視美國黑人,美國黑人又歧視其他僑居美國的非白種族,包括華裔在內,以為老子天下第二,僅居白人之後,就是多層次歧視之一例。當然,說黑人歧視華裔,是華裔的感覺。反之,黑人也覺得華裔歧視黑人。甚至白人也有覺得受華裔歧視的。多年前一位居住在舊金山的白人上法院控告舊金山“中國城”的商業界種族歧視,理由是他在“中國城”多家店鋪應聘工作均遭拒絕,並指出“中國城”內所有商店的雇員清一色全是華裔,以證明他的被拒絕非偶然。美國人稱傳統的華裔聚居區為“Chinatown”,國內大都譯為“唐人街”,在美國的中國人卻都直譯為“中國城”。“Chinatown”也有“納垢藏污之所”的貶義,這貶義當然可以說是從種族歧視而來,但美國的“Chinatown”也的確大都骯髒破敗。一般來說,沒有什麼美國人會真的願意到“Chinatown”去找工作,但凡有一技之長,能在美國人的社會裡找到一份飯碗的中國人,除去買菜、下飯館之外,也大都不會涉足,更不用說在那裡工作或居住了。這位控告中國人種族歧視的白人也未必真有遭到歧視的感受,成心找碴的可能性居高。不過,“Chinatown”一律不僱傭非華裔確是事實。中國人視之為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也是事實。這案子的結局如何,未暇追究,但“Chinatown”不雇非華裔的傳統並未因此案而有所改變也是事實。這樣的事實雖不一定構成種族歧視的證據,但至少不是什麼反證。要言之,但凡以為美國人對華裔一視同仁,友善非常者,不是過份天真就是自欺欺人;但凡以為華裔不問黑白,一視同仁,友善非常者,也同樣不是過份天真就是自欺欺人。
中國曾流行過“打倒孔家店”的潮流,把中國當時船不夠堅、炮不夠利的現象都歸咎於孔子。柞里子曾撰文嘲笑這些打倒孔家店的好漢(包括“阿Q”的塑造者在內)比阿Q還要阿Q。因為阿Q打不贏別人,至少是在X別人祖宗的詛咒中尋求自我安慰;打給孔家店的好漢們打不贏別人,卻去X自己的祖宗。《論語》中記載過孔子和孔子弟子樊遲之間的這麼一段對話:“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遲出。子曰:'小人哉,樊遲也!'”。有人據此而認為孔子對中國文化傳統之蔑視技術不能辭其咎焉,這說法似是而實非。孔子以經國濟世者自命,也以經國濟世者期待其弟子。經國濟世者無須躬耕而後使民富國強,不屑以技術為務者並不妨礙其有經國濟世之才。此歸咎孔子似是而實非之一。經國濟世者之大忌,不在不諳實際技術,而在不知技術卻強不知以為知。孔子坦然承認種地不如老農,種菜不如老圃,說明孔子不會犯土法煉鋼一類的錯誤。此歸咎孔子似是而實非之二。並無證據證明孔子期待所有的人都以經國濟世為務。如果說中國的讀書人因為聽了孔子蔑稱樊遲為小人便一個個都不屑以技術為務,其咎在自取,而不在孔子。此歸咎孔子似是而實非之三。美國文化正像以孔子為首的儒家思想體系一樣蔑視技術,而美國技術卻居世界領先地位,可見社會之蔑視並不一定妨害技術之發展。此歸咎孔子似是而實非之四。
說美國文化蔑視技術,可從“美人不傻論”一文中窺見倪端。該文說美國第一流人物做廣告,第二流人物做股票,從事科學技術者是否入三流尚且不知,如果美國文化不蔑視科學技術,美國的上流人物為何不屑以科技為務?這種分流的說法着眼點在人的聰明才智。如果着眼於社會勢力,則美國大企業的主管居美國第一流人物之位當仁不讓。除去極少有的例外,美國前一千家大公司的第一把手也都同科技絕緣。例外的情形往往屬於暴發的技術性(幾乎全都搞電腦這一行)公司,這類公司的創辦人大都為治技術出身,公司暴發之後尚未從第一把手的位子上退下來。說“退下來”其實是過於客氣,實際上是被趕下台。公司之所以能暴發,往往是從私有戶變成股票上市的公有戶。公司的性質一旦發生這種變化,公司的財務和會計就處於被公眾監督的狀況,公司同華爾街投資銀行之間的關係也趨於緊密和複雜,治技術出身的創辦人往往因應付不了由此而來的人事關係或因不受華爾街的信任而不得不辭職。不屬於暴髮型的例子也有,但這類一度與技術有過瓜葛的大公司主管的發跡一定同其曾與技術有過瓜葛這一點並不相干,往往是早已棄技術從商的結果。所謂從商,不是指開個飯館或雜貨鋪這類小生意,甚至也不是指隨便進入某大學的商學院本科或研究生院去讀個商學學士或企業管理碩士學位。在二三流大學商學院撈個文憑者大都停滯在公司的中上層而不得躍龍門化鯉為龍,三流以下的商學院就更不值得一讀了。美國第一流公司的第一把手大都為出身於美國第一流商學院的企業管理碩士。進入第一流商學院的價值並不在就讀,而在“進入”。能被第一流商學院錄取,本身說明其人具有充當大公司主管的潛力,至於在校就讀能增加多少知識,與身價已無干係。第一流商學院的畢業生往往被華爾街的投資銀行所羅致,這是廣為人知的事實。不那麼廣為外人所知的,是第一流商學院的第一流畢業生往往進入第一流的諮詢公司如麥肯西諮詢公司(Mckincy Consulting)或波斯頓諮詢集團(Boston Consultng Group)。第一流的諮詢公司一般不捲入具體管理業務,專以提供所謂戰略思想諮詢為其生財之道。進入這類諮詢公司的人物很少在諮詢公司久留,往往以諮詢公司為跳板,越次跳上大公司的高級行政職位。例如,數年前國際商業機械公司(IBM)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董事會決定罷免當時的總裁,並且破天荒第一次在本公司之外尋找接班人。經幾番遴選,最後由出身於麥肯西諮詢公司的路易斯脫穎而出。說美國第一流人物屬於第一流公司的主管,不僅僅是因為這些人運籌數以億計的美元,僱傭數以萬計的人員,握美國的經濟於指掌,操美國的政局於幕後,為美國社會的主宰,而且還因為美國第一流公司的主管往往出將入相,直接成為美國政府的領導人。比如,尼克松總統任上的外交部長舒爾茨和國防部長崴因貝格在就任部長之前同在百克特爾公司(Bechtel Group,Inc.)就職,前者為百克特的總裁,後者為百克特爾的顧問。布什總統任上的國防部長原本為西爾斯百貨公司(Sears,Roebuck&Company)國際部負責人。剛剛辭職的財政部長原系華爾街最有地位的投資銀行葛德曼ܪ塞克斯(Goldman Sachs & Co)的主管。美國總統、各部部長、參眾兩院議員、各州州長若非由商界晉身,十居其九出身律師。這批政治專業戶在左右美國國計民生的權勢上僅下第一流公司的第一把手一等,當居美國人物之次席。這批人既然大都出身律師,自然也都是不屑以學術和技術為務的人物。根據美國報載的民意測驗,美國人認為除去大公司主管、一流政客之外,構成美國統治階級的還有新聞界的名流。這些人同當權派究竟誰高誰下,不易言之。不過,新聞界人物畢竟不直接當權,姑且以第三流人物處之。美國新聞界的聞人之所以能躋身於美國的統治階層,竊以為原因有二。美國政客的政治前途依賴於輿論,而美國的輿論恰恰操縱在新聞界領袖人物之手。政客一旦得罪新聞媒介,不是臭名昭著就是淹沒無聞。反之,但凡受新聞界青眼的政客,其競選活動無不如“登高而招”、“順風而呼”,罕有不獲勝者。這是原因之一,或者也可以說是表面上的理由。原因之二,或者說根本性的原因,在於美國人有一種迷信或者次過份相信專家的傾向。比如,醫藥問題,醫生說了算,法律事務,律師說了算;蓋房子,要建築文憑,修水管,要技工證書;甚至在院子裡砍棵樹,也要請有執照者執釜斤方才能“你辦事我放心”。依此類推,新聞工作者既以報導輿論為專業,輿論為何?當然是新聞界人士說了算。這“依此類推”,並不是柞里子自作聰明,依此類推而來,美國人自己對於完全依賴新聞媒介來認識世界這一點公認不諱。柞里子在八十年代初移居美國的時候,美國最有影響力的新聞媒介機構是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當時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電視網絡的新聞主播瓦特爾ܨ科融凱特(Walter Cronkite)是執美國輿論牛耳的頂尖人物。不久,科融凱特退休,美國舉國上下一片嘆惋。無論黨派政見為何,無不異口同聲稱科融凱特為引導美國人認識世界近半個世紀的偉人。一九九八年秋,在美國總統克林頓因桃色醜聞而公開道歉的次日,各電視新聞紛紛報導克林頓和科融凱特同舟共釣的消息和照片。明白人立即指出克林頓企圖利用科融凱特的聲望挽回面子。可見科融凱特雖已引退多年,其左右美國輿論餘威依然足以為現任總統提供庇護之所。當其在位之時,其炙手可熱之勢,可想而知。從事新聞工作的人大都出身新聞學系,或其他文科如英文、歷史、社會學等等,也是不屑以技術為務者。
除去上流人物均不治技術這一點之外,說明美國文化蔑視技術的證據還可以從報酬和治與受治的關係中窺見一斑。就報酬而言,治技術者的報酬遠在治人者之下。美國大公司主管一年之所獲往往數十倍甚至百倍於同公司的最高技術人員的年薪。各公司上層行政人員的收入也往往是從事技術工作者望洋興嘆的數目。此外,各級行政人員的年薪一律高於同級別的技術人員。孔子當年說“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當年的社會分工只有勞力和勞心這兩行,故作如是說。如果孔子生在如今的美國,看到勞心這一行之中又派生出治技術而不治人的行當,想必會把原話改說成“不以技術為務之勞心者治人,治技術之勞心者與勞力者皆治於人”。五十年代中期中國有些人因抱怨“外行領導內行”而被打成“右派”。打這些人為“右派”的人反駁說“誰說我們是外行!”。可見打與被打者其實具有一共同的觀點,即外行不能領導內行。美國人卻不具有這一共同認識,美國人的觀點是,“領導”本身是另一行,治技術者大都不具備搞這一行的能力,因而理所當然應當受治於從事“領導”這一行當的人。即使在以尖端技術為務的公司,除基層領導可能由治技術者充當外,中上層領導罕有非中國的“右派”指為“外行”者。
不久前《美國日報》刊登一則報導,說據統計數字顯示,美國就業市場對電子工程和電腦學專業的需求量和需求增長率自七十年代以來一直居各行各業之首,但是美國大學生就讀這兩項專業的人數卻不見增長反而有所下降。據報紙的分析,其原因在於從事這兩項專業者的社會形像欠佳,大都被視為“nerd”。“nerd”是個新近產生的俚語,意思大約相當於上海人所謂的“二百五”或北京人所謂的“傻冒”。電子工程學和電腦學同為當代最尖端的技術,而從事於斯者卻被美國人以“二百五”或“傻冒”目之,恰好可引為美國文化蔑視技術之旁證之一。
中國文化傳統雖說輕視以技術為務者,卻並不深惡痛絕之。為中國儒家傳統所深惡痛絕者有三種人,首當其衝的是宦官,其次為刀筆小吏,第三種為商人。所謂刀筆小吏,指由學法而出身的官吏。宦官和刀筆小吏都是同儒家出身者爭權的對象,儒家恨之入骨,不足為奇。商人之所以不容於儒,大約同孔子“為仁不富矣,為富不仁矣”的思想不無關係。宦官是一夫多妻制帝王時代的特產,業已成為歷史的陳跡。近百年來儒學在中國式微,崇尚技術之風大盛,抑法輕商的傳統則觸動不多。溯其原因,無非是因為中國在近百年來屢受技術先進於中國的所謂列強的欺侮,遂使有志之士紛紛欲依技術而救國。儒學被誤以為技術落後之根源,遂遭棄置。法商的功效不顯著,遂無人問津焉。但近二十年來中國興起一場經濟和法制的改革,改革的結果之一,卻恰好是使商楊兩業的重要性激增。從商和事法者之逐此潮流而上,似乎是勢在必然。中文“新聞”一詞的來歷雖然可以上溯至宋代,“新聞”之成為一個行業,其歷史卻為時短淺,不象商人和刀筆小吏那樣有湯史的包袱。不過,中國人不如美國人那麼迷信專業人員,輿論是否會由新聞媒介所壟斷,目前尚不明朗。然而,隨着電視電腦的普及,訊息交流的量與面皆迅速增加和擴展,新聞界既以傳播信息為業,其重要性將逐此潮流而上,似乎也是勢在必然。換言之,崇尚技術的潮流在中國盛行了近百年之後,恐終不免為“強弩之末”,其為後浪之推下歷史的長河,將指日可待歟?美國有些搞政治學的人聲稱所謂現代化(並不專指中國的現代化)其實就是美國化。這話聽來頗為刺耳,然而,如果中國的商法新聞三界的確隨致力於現代化之改革而崛起,致使中國社會出現類似於美國社會的演變,則現代化等於美國化之說,實難以反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