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家和大復仇---東海微言集
余東海
【復仇】元朝的罪惡,明朝已經清算之;清朝的罪惡,民國已經處理過。日寇也為其侵略罪惡付出了相應的代價,包括美國兩彈大轟炸和東京國際大審判。中國人當然不能忘記歷史,不能忘記屠殺吾民、侵略吾國者的罪惡,但也不能以國讎九世可復、百世可復為由,將歷史上已經受到審判清算的罪惡,重新算在它們的後裔身上,置眼前的政治無道、特權猖獗和人民的現實苦難於不顧,整天對着元清和日本人喊打喊殺喊復仇。這不是復仇,這是對內製造民族分裂,對外拉仇恨。這正是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分子最愛幹的事。
【公羊】公羊家的一些觀點是從《春秋經》中引申出來的,未必錯,但有其適用範圍。例如三諱論、國讎百世可復論,皆非普適原則。將它們普適化,把三諱說成政治原則和歷史原則,把國讎百世可復論硬套於元清和日本,都是生搬硬套,大錯特錯。關此,吾已屢言之。
【史眼】《春秋公羊傳》說:“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春秋穀梁傳》說:“為尊者諱恥,為賢者諱過,為親者諱疾。”這是公羊家和穀梁家對孔子刪定《春秋》時的方法總結,並不準確,更非儒家記史原則。《春秋經》是孔子根據史書《春秋》撰作的,在撰作過程中有所刪削,史書中某些尊者賢者親者的事跡被刪削了,公羊家和穀梁家遂以為孔子是為尊者賢者親者諱。儒家為至親隱諱是有的,但這不是紀史原則,更沒有為尊者賢者諱的要求。恰恰相反,《春秋》責備賢者,儒家最重直德,秉筆直書才是史德。
【三諱】公羊家的三諱說,非而似是,似是而非,完全違反了儒家政治原則和歷史原則,違反了《春秋》精神。可惜這個錯誤極具迷惑性而流弊深遠,嚴重誤導了後人尤其是現代人,為反儒派提供了最好的炮彈。東海在《父子必相隱,史官無三諱》等多篇舊作中對此有過剖析,茲不贅。
【復仇】公羊家認為國讎不受世代限制,國之大仇雖百世可復。其言曰:“九世猶可以復讎乎?雖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國何以可?國君一體也;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注意兩點:其一、公羊家認同齊襄公復九世之讎,是因為紀君的罪惡一直沒有受到審判懲罰。如果紀君當時已經受到懲罰,紀國已經按照齊國要求作出賠償,齊襄公就不能以復仇之名滅紀國。其二、這個觀點適用於家天下君主時代,當時君主代表國家,國家和君主一體,先君和今君有血緣關係。而今民主時代,情況大不相同,不能胡亂套用。
【復仇】復仇有序,一關係上先親後疏,先復父母兄弟之仇,再幫助遠親和朋友復仇;二時間上先近後遠,先復現前之仇,再考慮過去之仇。不少人放着至親好友之仇不復,卻口口聲聲要為民復仇;對眼前民胞蒙冤受屈、飽受欺壓無動於衷,對保家衛國的歷代先烈毫無敬重和祭祀之誠,卻口口聲聲要為宋元明清民之民復仇。對於這類愛國賊,吾只有深深的鄙厭!
【復仇】大仇不可不復,君父之仇必復。復仇之後,仇恨消除,自當風行水流向前看。繼續活在仇恨之中,那就不應該也非正常了。一些人和影視劇中喜歡說:“人不能活在仇恨之中。”這句話沒錯,但因此而置君父大仇於度外,而放棄復仇的責任,則大錯特錯。
【復仇】復仇精神是一種正常人性,一種人類不可或缺的特性。大復仇是春秋大義之一。非人化社會的一大特徵就是復仇精神的消失,很多人反過來仇將恩報,認賊作父。小金朝就是典型,那是沒有人性、沒有人味、沒有希望的國家和人民,天譴之國也,天之戮民也。
【復仇】既然政治悖道,司法背理,那就必須通過其它非常的方式維護天理和公道,有恩報恩,有仇報仇。個體報仇,即使收取高額利息,也無可厚非。楚國昏君枉殺伍子胥父兄,伍子胥率領吳軍打敗楚軍,鞭屍楚王,幾乎消滅楚國,獲得《春秋經》的高度肯定和讚揚。復仇為《春秋》所大,更為東海所大!這個時代比起春秋時代,更需要復仇精神!
【君子】有一個普遍的世俗誤會,認為君子好欺辱。俗話說,寧欺君子,不欺小人;可以欺負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其實恰恰相反,君子最不好欺辱,一則天理不容,因果不虛;二則君子勇於復仇亦善於復仇。吳起略得儒智,死後都能為自己復仇,況君子乎。只是君子不屑與小人計較,不屑計較小恩小怨,世俗遂以為好欺辱也。
【春秋】朱子雖推尊小程子,對《春秋》的看法卻頗不同於小程子,不信條例之學,以為《春秋》不過“直書其事而善惡自見”而已,於《春秋》三傳中唯重《左傳》,似有夷經為史之嫌。我以為,公羊、穀梁雖存在牽強附會的失當,亦不少符合原則的正義,可視為外王學的歧出,不可完全否定或過於貶低。關於《春秋》,還是小程子說得好:“夫子當周之末,以聖人不復作也,順天應時之治不復有也,於是作《春秋》,為百王不易之大法。所謂"考諸三王而不繆,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先儒之傳,游、夏不能贊一辭,辭不待贊者也,言不能與於斯爾。斯道也,唯顏子嘗聞之矣。"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此其準的也。後世以史視《春秋》,謂褒善貶惡而已,至於經世之大法,則不知也。”(小程子《春秋傳序》)
【解經】不妨迷信聖人,不要迷信古人。《公羊傳》說:“君親無將,將而誅焉。”,意謂對於君王和至親,只要有反叛或危害的打算,不論是否落實為行動,都是死罪。《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人臣無將。將即反,罪死無赦。”將要反叛,就是反叛。這個解釋沒錯,但一些古人古注卻有誤。裴駰集解引臣瓚曰:“將,謂逆亂也。”王若虛《謬誤雜辨》:“《公羊傳》曰:君親無將,將而誅焉。蓋接上文。將,弒君之辭也。”把將要的“將”直接解釋為逆亂或弒君,就錯了。
【答客】或說:“《公羊傳》說,君親無將,將而誅焉。這不是以動機定罪嗎?”東海答:非也。對於君主和雙親,臣子即使有將要篡弒的圖謀,也是死罪。但以圖謀定罪,也並非純動機推測,而必須真憑實據,比如作案計劃、工具和同謀供詞等等,實質上還是以行為和事跡為主。
【答客】強進家門的歹人有兩種,一種來自於江湖,一種來自於官方或有官方授意。對於後一種歹徒,可以依法即時反抗,也可以暫時忍讓,錄像錄音,保存證據,然後發動親朋好友同道,訴諸海內外輿論,追究到底,一則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責任,二則追究具體執行者的責任,讓它們為它們的無法無天付出應有的代價!對待窮凶極惡的歹徒和各種大仇,就應該追究到底、報復到底,絕不饒恕。或者說,讓對方付出沉重代價之後再饒恕。這就是春秋大復仇精神。復仇的方式方法因人而異,復仇的原則和精神萬古不易。
【問題】或問:如果君殺了父怎麼辦?或答:此儒者之所不忍言也。東海曰:於理不可不明言和言明。君殺父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父有罪當誅,君依法誅之,其子不得仇其君。如大禹之父崇伯鯀,受命治水,九年不成,被舜帝殛死於羽山,大禹子繼父業,治洪成功,被舜帝推為天位繼承人。第二種情況,父無辜被誅,子當為父絕君,並為父復仇,如伍子胥故事。為父復仇,春秋大義也。
【雜家】雜家的共同特徵是沒有基本的文化立場價值標準,或者立場不穩定,容易動搖變化。例如儒道並重者,面對仇家,想報仇,春秋大復仇是最好的名義;不想報仇,以德報怨可以成為最好的遁詞。道家也是正學,儒道並重的雜家尚且如此,其它雜家就更加沒有定準不可捉摸了。例如馬儒毛儒,別人根本不知道他什麼時候行仁義之道,什麼時候用馬學毛思;什麼時候是正人君子,什麼時候會變成詐力分子。
【警鐘】義刑義殺義戰,以直報怨和大復仇,都必須是針對罪惡的懲罰。濫殺無辜濫殺平民,任何社會、任何時代、任何情況下都是天理不容的大惡大罪。孟子說:“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這是儒家鐵律,王道原則,考諸三王而不謬,放之四海而皆準,推之百世而不悖!
【報復】世事有度,不能過度,唯獨報恩報仇不以過度為嫌。滴水之恩湧泉相報,一日之惠終生相還,一飯之恩千金相報,都是報恩的過度,天下不以為過也。伍子胥報父兄之仇,覆其祖國,鞭其王屍,這是報仇的過度,《春秋》不以為過也。大恩大仇都有巨額利息,報大恩大仇而不過度,不足以為報也。
2022-8-1餘東海集於青秀山下獨樂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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