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死緩/無期,三個倒霉鬼
最近出了引人注目的三個死緩/無期。據稱是大快人心,但我看怎麼都很虧?可能是
我良心大大的壞,所以專門同情壞人。
第一個,海軍副司令王守業因貪污、挪用公款高達一億六千萬元,一審被判處死緩。
這次海軍的王司令栽了,主要是因為被其包養的情人持續不斷地揭發,終於在第五
十八封控告信後將其扳倒。在其北京、南京兩處寓所,查抄到人民幣現金五千二百
萬,美元現鈔二百五十萬,在其辦公室私設的小金庫賬號內,有存款五千餘萬元。
另外,花了一千二百多萬元,包養了五個情婦,南京軍區文工團、總政文工團、北
京軍區文工團、陸軍軍事學院黨委機要員、總後勤部一辦機要員。死緩,是虧是賺?
怎麼說都有道理。說賺,換個人,可能玩到該數字的百分之一就可以槍斃,現在,
王司令死緩,兩年後無期,再兩年變20年,再兩年。。。出來了。這叫什麼玩藝!?
王司令沒有步成克傑、胡長清的後塵,說明他在政治上和中央還是保持一致的嘛!
否則在一九九七年至二00一年這五年中,王司令怎麼會有四年被評為“優秀黨員”、
“優秀幹部”,還立過二次三等功呢?所以可以肯定,王司令不會有皮肉之苦,在
裡面照樣吃香喝辣。處理一下不過是為了表面上有所交代。五十八封控告信,實在
包不住了。然而,也可以說王司令虧了,因為其實這些都不是大問題。地方上的廳
級副廳級的同志都可以搞幾千萬、搞上百個女人,作為堂堂的海軍中將副司令,搞
點錢,搞個把女人算什麼事?說半天,王司令還是貪的太少,那個揭發朋友不就短
了二百萬鬧崩的麼?當然,王司令有的是錢,可能一時太小氣,想細水長流?還是
周轉不靈?總之,一時糊塗,相信比比周圍差不多朋友,哪個不和他差不多,偏偏
自己倒霉,怎麼不虧?
第二個是無期,加拿大上海小留學生陳敏,報導稱:“。。。陳敏承認,由於即將
失去留學生身份,當時他迫切希望通過婚姻的途徑留在加拿大,需要一筆大約二萬
五千加元的錢,因此想綁架朋友房東的女兒張東嶽,以此索取贖金。2003年10月20日
晚,他進入張東嶽的房間劫持張東嶽。由於受到張的反抗,為了不讓她叫喊出聲,
他用力捂住她的嘴,並用手臂勒住她的脖子,導致她失去知覺。隨後,他把張放入
車子的後備箱,駕車離開張家。途中,他曾下車查看張的情況,發現張沒有了生命
跡象,認為張已經死亡,便開車至密西沙一處教堂後面的溪谷里,將張屍體遺棄在
樹叢里。
在這份協議中,陳敏表示他原本只想虜走張東嶽,向她的父母索取贖金,無意
傷害張東嶽。因為事發時張東嶽極力反抗才導致他用力過度導致張東嶽死亡,自己
不是有預謀殺人,因此承認過失殺人罪。針對被告人的這一說法,協議書上表明,
控罪方之所以與被告方達成二級謀殺罪指控的協議,是因為在張東嶽身上找不到致
死的痕跡,警方也不能確認張東嶽死亡的確切時間、地點和原因;同時警方不能確
定張東嶽是在被綁架當時死亡還是被綁架之後被致死的。
協議書還表明,控罪方接受被告二級謀殺罪的認罪,是經過案件調查人員的認
同和張東嶽父母的同意的。張東嶽的父母並向控方請求儘可能避免長時間的法庭審
判程序。。。。”
今年20歲上海小青年陳敏,二年多前犯案時可能還不滿18?另有報導稱,檢方沒有
謀殺證據,陳敏稱,為了避免拖延官司給張氏夫婦更大痛苦,所以接受罪名,而法
官一看機會來了,怕陳敏反悔,立刻抓住定案云云。
我當然不會對不太爭氣的垃圾小留學生過於同情,他們好像偷雞摸狗,十分開放。
才十七、八歲,居然是假結婚,搞綁票?這不整個烏煙瘴氣?但是從另外一方面看,
他們也真可憐,為了生存,為了留下來,狗急跳牆了。當然,我們現在只能從法律
角度探討虧賺問題。
從中國人眼光看,一命抵一命,陳敏賺了。但是我認為陳敏大虧了。加拿大沒有死
刑,無期是最高刑法。陳敏不過一時糊塗,妄想綁票(其實其綁票能力根本成問題,
綁票本身也沒有證據,不過陳不會賴就是了),不慎失手殺了人,怎麼可以弄成謀殺
呢?這不是天大笑話麼?陳敏的加拿大律師是怎麼搞的?!稍微懂一點西方法律朋
友馬上就覺得不對。那個律師如此亂來,以後還要做生意嗎?答案是:是的,小子
比誰都清楚完全胡來。但是他不怕!為什麼?因為顧客是中國人,不會壞他西方人
生意。當然,陳敏虧,不等於張家賺,殺了陳敏對張家也沒有任何好處。
第三個,還是死緩。清華教授女兒當眾被殺,披露出來,輿論大嘩。那售票員行為
的確令人髮指,被判死緩。很多人喊輕了。但是我看怎麼是太重了?這不過是在執
行職業任務中的行為過當啊!怎麼可能是蓄意謀殺呢?!事實上,這個‘謀殺’和
陳敏的‘謀殺’如出一轍:雙手卡脖子,這可能是打架或者企圖制服對方的一個最
常用動作,然而卻是很危險的:因為頸部的竇神經一經壓迫心臟的跳動就紊亂了,
很快就會致死。有的新娘子新婚就這麼死掉了。而一般人以為不過是卡住對方不能
呼吸,然那個致死時間要長的多。總而言之,言而總之,那售票員根本沒有料到這
樣嚴重的後果,過失殺人有罪,但三五年差不多,怎麼死緩!當然,英明偉大的黨
中央早就料到憤青會鬧,所以從重從快,然後等你們該三呼萬歲,不料還是不行,
很多憤青們喊太輕!可憐的中央應該怎麼辦?當然,國人太多,螞蟻太多,多踩死
一個算什麼?以前從重從快打擊時候,比這個還要倒霉的的多人多了去,我記得的
兩個例子,一個是替朋友放風一會,也不知道朋友去做什麼事,結果無期,另一個
是大學生,替鄰居女孩補習功課,一時想動粗,用乙醚蒙,結果女孩一喊,別人過
來,沒有成,但無期成了,呵呵!現在沒有叫你抵命,唉,是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