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眼裡的公司
作者:劉軍寧
在組織形式方面,人類歷史上最重大的發明之一,就是公司。公司也因其成功引來了無數的敵人。公司自誕生以來,一直強敵環伺,或遭抗拒,或被閹割。有的人想把公司徹底毀滅,將其逐出人們的日常生活之外;有人想讓公司雌服於國家的強權,為公司設置種種藩籬;有人則試圖從政策上削弱它,用權力肢解、分割它,從道德上詆毀它。但是這些企圖都未能阻止住公司發展的腳步。如果不允許公司存在,這是個什麼世界?
公司是什麼?在律師和經濟學家的眼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組建並登記的、以營利為目的企業法人。在民眾的眼裡,公司是賺錢人合辦的、以賺錢為目標的工商組織。公司與經濟、法律甚至政治的相關性已經廣受注意。但是,很少有人意識到公司有其獨特的宗教或道德的維度。
在上帝的眼裡,公司是什麼呢?這得先從人在上帝眼裡是什麼說起。人在上帝眼裡是一個造物,一個上帝創造的物種。人不僅是造物,而且不是一般的造物,是負有創造使命的創造者。人是上帝創造的、同時也擔負着創造的使命的物種。因此人是應該有擔當與使命的造物。作為造物,人與上帝不一樣。人不是盡善盡美的,而是有缺陷的造物。因此,人是會犯錯誤的,是有生有死的。
在上帝的眼裡,公司是一種與人非常類似的東西。人是自然的人,公司是法人。人是上帝的造物,公司也是上帝的造物。公司是一種團契,是以商業為天職者之間的自願結社。人是創造者,公司也是創造者。人有夢想與擔當,公司有願景與目標。人有種種毛病,公司也有種種缺陷,會犯各種錯誤。人有生有死,公司有始有終。只有長命的公司,沒有永生的公司。
神學家們強調,公司首先出現在信基督的地方,然後擴展到世界各地。這大概是不爭的事實。也有中國經濟學家注意到,在那些教會與教堂發達的地方,市場經濟才最發達。遠的不說美國、歐洲,近的看看浙江,尤其是溫州,就會感受到商業、公司與某些特定宗教的隱秘的共生關係。
有了人這樣的創造者,仍然需要公司。人需要通過公司來提升和擴展自己的創造力。人們聯合起來通過公司的形式可以完成單獨的個人無法做到的事情,創造出僅靠個體作為無法比擬的財富,從而更好地完成上帝賦予的天職。如果不藉助微軟公司或任何其他公司來行事,比爾·蓋茨在今天仍然不過是一個軟件個體戶。公司在以下四個方面的作為,遠遠大於個體的作為:1、創造就業,2、提供產品與服務,3、創造財富,4、為民眾提供獨立於政治權力的社會依託。因此,公司更能服務於上帝的目的和人的目的,也為個人提供了更大的社會舞台。
在市場經濟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的富裕是通過公司實現的。財富不是政治權力機構的黨政官員創造的,而是在公司裡面工作的人創造的。然而,政治家總是要通過命令與指令來使公司就範,甚至不懂商業的門外漢也會口口聲聲地要對私營公司進行領導與指導。公司使億萬窮人脫貧,使得一些人非凡成功,使人們對產品與服務的需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滿足。而公司的創造力的大小,也正取決於它所激發出來的個人的創造力的多少。
公司不是教會,不是國家,不是福利機構,不是家庭,只是一個有具體的有限責任的經濟實體,以自己獨特的方式為大眾服務。公司是建立在個人的自由和自願基礎上的自治體、是自願與自由結社的最好典範。
基督教政治哲學認為,公司是上帝為自由的人發明的。人們通過公司來創造新的產品,新的技術,新的服務。使得人們能夠更有力、更有效地在一起工作。沒有一種機構比公司更死心塌地為社會服務。公司不是你死我活的那種零和遊戲,它創造出來的是本來不存在的財富。軟件業是最有力的例證。公司是一種社會工具,獨立於國家,為自由社會的其他活動提供物質的和道德的支持。對公司的攻擊即是對自由和文明的攻擊。公司的作用,不僅在創造財富中不可替代,而且在守護文明社會與個人自由方面也是不可替代的。
--原載:《劉軍寧Blog》,200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