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習法輪功只能使人走火入魔、害人害己,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在國內早已造成了很大的災難,也使國內的民眾認清了法輪功害人的真面目。在國內已沒了市場的法輪功,又跑到到境外去害人了,請看今年6月,荷蘭海牙法庭審結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烹屍案。海牙法庭6月22日裁定,這名涉嫌“殺人烹屍”的男子因練習法輪功患上了幻想性精神病,因涉嫌殺人而被判接受強制精神治療。
該男子6月8日受審時供認,他在2006年10月3日用斧頭砍死一名22歲荷蘭籍青年,並將屍體切、鋸成碎塊,將肉剔出,隨後幾日他將屍體放入鍋中油炸煎炒。
法官援引荷蘭司法部報告稱,疑犯自稱他跟死者並無過結,但他必須殺死這名青年,因為他信奉的法輪功李洪志這個“神”與死者的神在五百年前發生了衝突。
該疑犯2003年8月到荷蘭之後迷上了法輪功,自稱是法輪功的忠實信徒,常常在家中靜坐練功,期間幻想和偏執傾向越發明顯。疑犯供認,他腦中有一種精神力量向他傳達了“殺人”任務,而肢解屍體並油炸煎炒則是要將死者靈魂徹底從其肉體中驅趕出去。並且疑犯行兇之前曾經向法輪功功友徵詢是否可以殺死受害人。
至今法輪功組織沒有否認行兇者的法輪功人員身份。法輪功媒體——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援引荷蘭法輪大法協會主席彼得胡本的話稱,“儘管嫌犯自稱是法輪功學員,可是他很明顯的沒有遵循法輪功的教導”。可是,一旦因練功走火入魔的人,是任何“教導”也無法遵循的,能使那麼多人走火入魔的功法難道還不是害人的嗎!
這名法輪功精神病患者叫龍龍(譯音),今年30歲,男性,出生在中國,2003年移居荷蘭。據刑事調查,這名患有法輪功精神病的華裔男子是在去年10月殺人並將受害者屍體“烹炸”。案發後,當地不少媒體披露這名男子是被中國政府取締的法輪功人員,這一惡性案件被稱為“荷蘭歷史上極為罕有的事件”。
按照荷蘭的法律,這名法輪功習練者有可能經過兩年強制治療後即可重獲自由,但根據荷蘭強制精神治療制度,也可能因為未治癒而在精神囚犯治療所度過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