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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豐--談傅雷的翻譯
送交者: monkeytowns 2002年07月06日08:06:25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我國有許多出類拔萃的翻譯家,但在翻譯理論與實踐兩方面都可以獨樹一幟的翻譯大師卻屈指可數,著名法國文學翻譯家傅雷先生可以說是其中之一。

“重神似不重形似”

傅雷論翻譯的文章只有《翻譯經驗點滴》和《〈高老頭〉重譯本序》兩篇。另外,他在致友人的兩封信里也闡述過對翻譯的見解。特別是致羅新璋的信,篇幅不大,卻言簡意賅,相當精彩。其中“重神似不重形似;譯文必須為純粹之中文”一句,似可看作傅譯的座右銘。

傅雷對“神似”作了如下註腳:“領悟為一事,用中文表達為又一事。況東方人與西方人之思想方式有基本分歧,東方人重綜合,重歸納,重暗示,重含蓄;西方人則重分析,細微曲折,挖掘唯恐不盡,描寫唯恐不周;此兩種mentalite殊難彼此融洽交流。”“兩國文字詞類的不同,句法構造的不同,文法與習慣的不同,修辭格律的不同,俗語的不同,即反映民族思想方式的不同,感覺深淺的不同,觀點角度的不同,表現方法的不同,以甲國文字傳達乙國文字所包涵的那些特點,必須像伯樂相馬,要‘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內而忘其外’。”譯文是讓中國人看的,故必須是“純粹之中文”。當中文不足以傳達原著的信息時,傅雷主張在翻譯中“採用西洋長句”,“創造中國語言,加多句法變化”。現代漢語裡出現了許多新的句式及修辭法,其中許多是受外語影響的結果。

“行文流暢,用字豐富,色彩變化”

從文字上說,傅雷力求達到“行文流暢,用字豐富,色彩變化”。(法文略)

因此,查理帶了巴黎最漂亮的獵槍,……他也帶了全套最新奇的背心……。還有當時風行的各式硬領與領帶,名裁縫蒲伊松做的兩套服裝……。一套華麗的純金梳妝用具也隨身帶了。凡是花花公子的玩藝兒,都已帶全,……。(巴爾扎克:《歐也妮·葛朗台》)

這一節,巴爾扎克連用六個emporta作藝術渲染。此種修辭法能強調、突出文章某一內容。原文中的修辭手段,如果直譯,在譯文中也能收到同樣的修辭效果,翻譯時當儘量照搬。要是直譯收不到同樣效果,甚至使譯文糟糕得讀來不順口了,就得改換譯法。巴爾扎克這段文字直譯成中文,看來行不通。傅雷另闢蹊徑,略去了四個人稱代詞“il”(他);“emporta”(帶來了)也多用不同譯法,其中有一個乾脆不譯,與上文“還有風行的各式硬領……最講究的內衣”一句一氣呵成,把原著的神韻再現了出來。

“字典不離手,冷汗不離身”(魯迅語),是說翻譯不能沒字典,不能望文生義。但是,不顧作者遣詞造句的用意,不顧文章的風格結構,光揀字典里現成的譯法往譯文裡填塞,也不能解決問題。魏文帝曹丕說:“文以意為主,以氣為輔,以詞為衛。”翻譯也是如此。“意”即內容,意思;“氣”即語氣連貫、文字流暢、結構嚴密。譯文不能捨本逐末,只偏重形式不注意內容,而應該主次分明,“以意為主”,用字遣詞一定要順理成章,照顧左鄰右舍。請看傅譯兩例:

A cette nouvelle,il (Zadig)tomba sans conscience;sa douleur le mit au bord du tombeau.

一聽這消息,查弟格當場昏倒,痛苦得死去活來。

—Etes-vous sujet a cette cruelle maladie?
—Elle me met quelquefois au bord du tombeau,...

“這種痛苦的病,你可是常發的?” “有時候幾乎把我命都送掉;……”(伏爾泰:《查弟格》)

Mettre qqn. au bord du tombeau直譯為“將某人置於墳墓的邊緣”。上面兩句直譯便是:“他的痛苦將其置於墳墓的邊緣”,“它有時候將我置於墳墓的邊緣”。在規範化漢語中,這樣的句子讀起來不通順,會使譯文歐化;原文流暢、自然的風格會蕩然無存。傅雷並不拘泥於個別字眼,這裡將同一詞組還作了不同的譯法,所以他的譯筆文從字順,前後銜接得天衣無縫。

魯迅說:“高爾基很驚服巴爾扎克小說里對話的巧妙,以為並不描寫人物的模樣,都能使讀者看了對話,便好像目睹了說話的那些人。”因此,譯者在漢語方面得有很高的造詣。漢語是很難學的,不說別的,單是語氣助詞就不少:“啊、呵、噢、呀、吶、哪、喔、喲、哇、……”使用要貼切,與法語要對應。下面我們引一段《高老頭》中的對話:(法文略)

一霎時,波爾多斟遍了,飯桌上大家提足精神,越來越開心。粗野瘋狂的笑聲夾着各種野獸的叫聲。博物院管事學巴黎街上的一種叫賣聲,活像貓兒叫春。立刻八個聲音同時嚷起來:

“磨刀哇!磨刀哇!”

“鳥栗子嘔!”

“卷餅 ,太太們,卷餅 !”

“修鍋子,補鍋子!”

“船上來的鮮魚嘔!鮮魚嘔!”

“有舊衣服,舊金線,舊帽子賣 ?”

“甜櫻桃啊甜櫻桃!”

最妙的是皮安訓用鼻音哼的“修陽傘哇”!

幾分鐘之內,嘩哩嘩啦,沸沸揚揚,把人腦袋都脹破了。你一句,我一句,無非是瞎說八道,像一出大雜耍。

一幕鬧劇,躍然紙上。傅譯已達到相當高的藝術境界。這段對話中,個別語氣助詞是滬語,因為傅雷是上海人,上海小商販的吆喝聲使傅譯有生氣。倘能代之以北京小商販的吆喝聲就更精彩,因為普通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的。誠然,傅雷的譯作還有不足之處,比如對話中個別句子過於書面化。我想,這與他倡導的要多“讀舊小說”不無關係,況且傅雷譯的巴爾扎克多在四十年代至五十年代成書,以當時文壇情況而論,傅譯的文筆可算是非常通俗、非常通暢、非常大眾化了。再者,巴爾扎克使用的詞彙量極大,個別詞又較冷僻,要貼切地譯出並非易事。傅雷自己也說:“文字總難一勞永逸,完美無疵,當時自認為滿意者,事後仍會發見不妥。”翻譯家在藝術上精益求精的精神溢於言表。再想想傅雷1951年、1963年兩次重譯1944年初譯的《高老頭》一事,不能不使人對這位孜孜不倦、不斷探索的翻譯大師肅然起敬。

巴爾扎克寫作的速度極快,稿子修改得也不多,風格冗長而滯重。傅譯巴爾扎克小說卻是脈理清晰、層次清楚,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傅譯本超出了原著的語言水平。這類事,翻譯史上常有發生。如歌德認為納梵爾所譯《浮士德》法文本比自己的德文原作來得清楚;葉君健所譯安徒生童話之於中國兒童,比原文之於丹麥兒童更明白易懂。對這樣的做法,也許會有反對意見,但我的看法是,翻譯家在文字上如能既“傳神”,又超過原作,這真是原文作者和譯本讀者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呢!一個作家找到一個高明的譯者,就像一個編劇找到了一個好導演一樣地有福氣;如找到一個很糟糕的譯者,就是天生倒霉的了。有了傅雷,巴爾扎克算得上是有福氣的了。巴爾扎克之所以在中國有如此巨大的影響,傅雷先生是立下了大功的。

對待伏爾泰的著作,又何嘗不是如此。傅雷說:“伏爾泰原文修辭造句最講究,譯者當時亦煞費苦心……”我們來看一段《老實人》的譯文:

Pangloss enseignait la metaphysico-thelologo-cosmolo-nigologie.ll prouvait admirablement quil ny a point deffect sans cvause,...

邦葛羅斯教的是一種包羅玄學、神學、宇宙學的學問。他很巧妙的證明天下事有果必有因,……

(1)“La métaphysico-théologo-cosmolo-nigologie”譯成是“一種包羅……的學問”,精彩極了。特別是那個冠詞“la”譯成“一種”,如稍加玩味,便能悟出它的妙處。可惜“nigologie”沒譯出。這個詞在詞典中找不到,要憑想象。法語中“nigaud”意為“傻瓜”,“logie”是表示“學”的後綴,合在一起,即成“nigologie”(“傻瓜學”)。伏爾泰運用文字進行諷刺的本領由此可見一斑。再說,玄學、神學、宇宙學,都是些令人敬畏的學問,現在卻與傻瓜學為伍,真叫人啼笑皆非了。所以傅雷所添加的“包羅”二字,實在令人拍案叫絕。

(2)Il ny a point deffet sans cause,沿用漢語習慣講法“有果必有因”,並不因為法語是否定式,中文也來個否定式。譯文的效果也是值得肯定的。

“以藝術修養為根本”

傅雷說:“譯事……要以藝術修養為根本:無敏感之心靈,無熱烈之同情,無適當之鑑賞能力,無相當之社會經驗,無充分之常識(雜學),勢難徹底理解原作,即或理解,亦未必能深切領悟。”傅雷譯過羅曼·羅蘭的《貝多芬傳》和《約翰·克利斯朵夫》這兩部作品。羅曼·羅蘭是巴黎大學音樂藝術史教授、貝多芬研究的權威。《貝多芬傳》在傅雷以前有三種中文譯本,但傅譯本出版後便一錘定音,再無重譯本了。在譯本後面,傅雷還專文介紹貝多芬的主要作品。《約翰·克利斯朵夫》是以貝多芬的一生為藍本的一部傳記體小說,具有交響樂一般的宏偉氣魄、結構和色彩,小說穿插對音樂作品和音樂家的評論,帶領讀者漫遊歐洲古典音樂王國,使讀者陶醉在樂曲的享受之中。作品文字樸實,有如清澈見底的流水。一個在音樂方面完全外行的譯者顯然不能勝任這部作品的翻譯。據說,傅雷是邊聽音樂,邊研究音樂史,邊譯小說的:羅蘭講海頓就聽海頓的交響樂,講勃拉姆斯就欣賞勃拉姆斯,有一次聽貝多芬竟聽得哭了起來。譯者感情的波瀾隨着書中的人物情節起伏,終於譯完了全書。《約翰·克利斯朵夫》是羅曼·羅蘭教授音樂史的副產品。傅雷的翻譯也有副產品,如《文藝報》上刊登的他的文章《獨一無二的藝術家莫扎特》。

的確,譯者應儘可能多方面涉獵各類學問、各門學科,因為文藝作品的題材是多樣的,反映的生活是豐富多彩的。譬如,巴爾扎克在環境描寫上是不惜筆墨的,對他那個時代的建築、室內陳設、人物服飾都作了極其細膩的描寫。事過境遷,相隔一個世紀,一個東方人來翻譯這些西方的古董確實不易。傅雷在譯這方面的段落時,儼然就是個考古學家。

“化為我有”

翻譯要忠於原文(包括原文的內容、風格、句式、詞彙、音調、節律、語層……),不能越俎代庖,翻譯家對於作者真可謂亦步亦趨。他還得在本國語言中找到最貼切的形式來表達原著,為本國讀者着想,對本國讀者負責,對本國語言的純潔性負責。傅雷力倡在 譯之前“將原作(連同思想,感情,氣氛,情調等等)化為我有”,就是為了儘可能忠實於原作。從傅雷的譯文看,我認為他“直譯”、“意譯”兼而用之,有好些地方是採取意譯的。傅譯好就好在理解正確,誤解甚少、譯文忠實、貼切,又不拘一格。我也不曾發現他對原著隨意篡改。譯文基本上做到原文的內容、意思句句落實,字字落實。有人說,意譯讀起來不費勁,像讀本國小說,仿佛有置身中國社會的感覺。我們讀傅譯卻並無置身中國社會的感覺,但是像讀本國小說的感覺是的確存在的。那正是傅譯的成功之處,因為作品在原文裡決不會讀起來像經過翻譯似的。傅雷嘔心瀝血的目標就是使“譯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寫作”。難道非把譯文一概歐化,讀來“洋腔十足”,生硬如洋人講中國話,才算反映客觀實際,稱得上異國情調嗎?刻意求“形似”,一味採用僵直的譯法,結果一定會“貌合神離”,機械呆板。翻譯絕非“照貓畫虎”,“照貓畫虎”的結果難免“畫虎不成反類犬”。理想的譯文當然須神形兼備,達到內容和形式的統一。但當內容和形式發生矛盾時咱.然應先顧及內容,犧牲原來的形式,以內容為主,以形式為次,“重神似不重形似”。“LE PERE GORIOT”譯成“高老頭”,譯得多好,這是意譯。我至今未曾聽說過對此有非議,主張一定要直譯成“高里奧爸爸”才心滿意足的。何況,高老頭的形象決不是一個什么姓高的中國老漢,他在讀者眼裡始終是一個法國19世紀落魄的麵粉商。

有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說法,說傅雷的譯文油腔滑調。估計講這話的人沒有對照原文看傅譯就隨便發表意見。原著“油滑”,譯文亦“油滑”,謂之“忠實原文”。伏爾泰得心應手的戰鬥武器是“諷刺”,他的描繪近似漫畫,在他嬉笑、揶榆、嘲諷的筆下,作品呈現了一種滑稽的基調。傅譯伏爾泰保持了原作冷嘲熱諷、嬉笑怒罵的潑辣風格,是很“傳神”的。

原載《翻譯通訊》198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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