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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偉大,《儒經》渺小,為什麼?
送交者: 黎鳴 2008年02月22日16:11:39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黎鳴:《聖經》偉大,《儒經》渺小,為什麼?

首先必須說明,我讚美《聖經》,決不是為了讚美迷信的宗教,更不是為了引誘大家都去加入基督教;同理,我批判《儒經》,也決不是動員大家都去閱讀《聖經》, 更不是要求大家現在還去信仰那早就已經“死去了”的“神”的“上帝”,而真正有價值的“上帝”,從來就只不過是一個可能象徵“真理”的符號而已。我的“贊 美”和“批判”,全都是僅僅從人類思想發展史的哲學“學理”的角度出發,而完全與神學和宗教無關。

我之所以讚美《聖經》,是因為《聖經》的確在推動人類思想的發展和進步的最初的歷史中,為全人類,首先是為西方人類作出了真正巨大的貢獻。簡直可以說,如果沒有《聖經》及其廣泛地傳播,西方人乃至全人類,都將不可能會有今天如此普遍的關於人類“平等”、“民主”、“自由”,乃至“科學”等偉大的觀念。

我之所以批判《儒經》,是因為《儒經》的確在推動中國人思想的發展和進步方面,不僅沒有起到任何正面推動歷史的作用,而且完全相反,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中,也包括在近現代中國的歷史中,始終都在起着嚴重阻礙中國人思想發展和進步的極其相反的壞作用,以至直到今天,中國人還依然在以形形色色儒家傳統的方式,盲目地拒絕“平等”、“民主”、“自由”以及“科學”、“憲政”、“法治”等人類中最普適的觀念。

我在今天的文章中,特別把對《聖經》的讚美和對《儒經》的批判放在一起對比,是為了行文的方便,因為在如此短篇的文章中,我既不可能詳談《聖經》,也不可能詳談《儒經》。但確實有一點,是《聖經》和《儒經》二者所共同關心,但卻絕對彼此完全相反的東西,而在我看來,正就是這個“東西”,構成了《聖經》的“極 其偉大”,而同時也正就是這個“東西”,構成了《儒經》的“極其渺小”。

這 個“東西”究竟是個什麼“東西”呢?它就是《聖經》和《儒經》各自對待“偶像”和“偶像崇拜”的極其相反的心理取向或情感(精神)態度。《聖經》可以說簡 直是對一切“偶像”均深惡痛絕,更是詛咒、嚴禁對一切“偶像”的崇拜。而《儒經》則截然相反,它絕對是在中國人中興起“偶像”崇拜陋習的總根源,《易經》 簡直就是《偶像經》,其中的卦名、卦辭、卦象全都是具象“物”的“偶像”,它們幾乎將永遠決定中國人愚昧的可悲命運;而《論語》則是首先提出了中國人永遠 要崇拜的“人”的“偶像”——堯、舜、禹、湯、文、武、周公,最終自然是孔子本人,乃至後來更擴大到了歷代極權專制統治者的“獨夫民賊”。其他的儒經,也 全都是一心一意為“偶像崇拜”服務的歪“經”。可以說,《儒經》,整個就是一部完完全全為了蠱惑中國人永遠從事“偶像崇拜”的歪“經”;從而中國人的歷史,也便自然而然變成了一部完完全全“偶像崇拜”的歷史。

研究了四十多年的哲學、邏輯、思維方法、人類思想史以及世界通史,我可以非常負責任地告訴我親愛的同胞,猶 太人為什麼在世界上最聰明?其他暫且不論,最重要的奧秘之一,即:猶太人是世界上最沒有“偶像崇拜”陋習的民族。中國人為什麼在世界上最愚蠢?其他暫且不 論,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即:中國人是世界上“偶像崇拜”陋習最普遍、最長久,且最嚴重的民族,乃至今天仍在盲目崇拜“孔子”的“偶像”,以及其他的“偶 像”,甚至還更包括崇拜毛澤東等更近代的政治“偶像”。冥冥中我突然感到了一種悲哀,一種中華民族悠久歷史的“悲哀”,“偶像崇拜”的悠久的陋習,是否真 是已經形成了中國人永遠都難以去除的某種“基因”?它或許還確實可能已經造成了中國文化“體制”中的某種“癌症”?
此“癌”不除,中華民族的文化和文明, 將如何取得真實的進步?

我只請我親愛的同胞自己數一數,自古至今,我們中國人到底為自己樹立了多少“偶像”?您知道嗎?您數得過來嗎?既有許多“物”的“偶像”,更有許多“人”的 “偶像”。但有一點我要告訴您,這一切,全都從您所最盲目崇拜的孔子開始,更由他的儒家後學不斷地在中國歷史中推波助瀾,而這,正就是那在中國廣泛大力推 行愚蠢的歷史的狂波巨瀾!

正是因為有了孔子及其儒家的思想傳統,中國人成了一個鐵杆“偶像崇拜”的民族;正是因為中國人是個鐵杆“偶像崇拜”的民族,中國人成了世界上最愚蠢、最遭罪,而且最頑固不化乃至還要永遠死抱儒家傳統不放的民族。至於“偶像崇拜”為什麼一定會帶來人類愚蠢的命運,我將另文專門進行討論。

不 過,對於中國人的古代思想,我還是要多說幾句。其實,除了孔子及其儒家,中國還有道家、墨家、名家、兵家、法家、陰陽家等其他各家的思想。他們在“偶像” 和“偶像崇拜”的問題上並不與儒家完全相同,有的還截然相反。例如老子的《道德經》中就完全沒有“偶像”和“偶像崇拜”,實質上它還堅決反對“偶像”和 “偶像崇拜”。

老子在《道德經》中曾嚴厲地指出:“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顯然,在老子看來,無論“天地”,“聖人”,它們全都不可能成 為人們崇拜的“偶像”,它們對“萬物”和“百姓”均毫無“情感”,它們全都只能是毫無情感(精神)意義的“偶像”,而根本不可能是自然的“真像”(其實是 “真理”,可見老子在這裡,完全是從“道”也即“真理”的角度進行觀察和論斷)。正是因此,在“天地”、“聖人”的眼裡,“萬物”、“百姓”全都只不過是 不必“同情”、不必憐惜的“祭品”(“芻狗”);如果人們竟然要去盲目地崇拜它們,那就完全只能說,是人們自身的“自作多情”,甚至還更應該說,是人類自 身愚蠢地“自作孽,不可活”。很顯然,兩千多年來的中國人全都無視了老子真誠的教導,卻盲目地聽信了孔子及其儒家的蠱惑,以至做了悠悠兩千多年崇拜“天 地”、“聖人”以及其他種種“偶像”的“自作多情”、自甘“愚蠢”的人類。

事實上,我們還應該看到,由於老子《道德經》的非宗教、非神學,而完全只屬於人類自身的哲學智慧,所以,《道德經》的智慧價值原本應還在神學的《聖經》之 上;可惜它對於人類歷史的實際影響,由於中國歷史上《儒經》對它的遮蔽以及儒家文人蓄意對它的歪曲,不僅遠不如《聖經》,反而在中國歷史中成了儒家的附庸 (儒家文人王弼首先把老子的《道德經》改造成了附庸於儒學的《玄學》),以致還產生過不少負面的作用。例如後來的“道經”、“道教”,實際上越來越變得庸 俗不堪,甚至完全墮落成了最粗俗的崇拜神鬼“偶像”的迷信,即是歷史中顯然的明證。

儘管如此,我卻堅信,老子及其《道德經》的價值,隨着伏羲卦畫符號的抽象的(易大象)邏輯精神、康德批判理性哲學先驗的邏輯思想在未來的必然復活,以及它們 共同在未來中國《人學》中先驗直覺綜合中的全新的再現,它們將肯定會在21世紀之後的世界人類思想的發展之中,重新煥發出偉大的真理之光。21世紀應該是 中國以及全人類《人學》的世紀,因此也將是伏羲、老子和康德的偉大真理的思想重放光輝的世紀。關於這一切,我均將在今後的博客文章之中逐漸向網友們一一作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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