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拉克 奧巴馬,47歲,白人和黑人的混血,不負眾望,在2008年11月4日晚最終以絕對優勢戰勝了對手麥肯,成為美國44屆總統。
黑人瘋狂了!民主黨的支持者們瘋狂了!自由派人士瘋狂了!昨晚,不知道多少人流了淚,不知道多少人通宵未眠!
歷史,翻開了新的一頁:奧巴馬,美國歷史上最年輕的一位總統,第一位有黑人血統的總統!
奧巴馬的出身沒有任何社會權威的背景。他是黑人和白人的混血。2歲時他的黑人父親棄家離走,他從此靠自己的白人母親和祖父母撫養。1983年他從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系畢業,之後不久進入哈佛大學法律研究院。畢業後他在政治疆場上活躍了短短的一段的時間後,便成為了以利諾斯州的參議員,然後出其不意地開始在三年前競選總統,擊敗對手希拉里 克林頓,成為民主黨競選人,而後又以勢不可當之勢戰勝了共和黨競選人麥肯,在昨天正式成為美國下一屆總統。
在整個總統競選的過程中,以比爾 馬爾(Bill Maher)的話來說,由於他是黑人,由於他的年輕,經驗不足,他必須以智慧取勝。奧巴馬正是這樣做的:從始至終保持自己的冷峻的態度,保持以切中要害的論點以理服人的態度。好多人覺得奧巴馬是打種族票,是靠的目前的經濟危機,靠的是不得民心的布什政府而取勝。也許,這些都是因素,但是,事情的另一面是,如NPR電台的一個主持人說的:長期對有色人種有偏見的白人主流,在嚴峻的經濟壓力下,終於認識到是到了把競選者的實際能力擺到種族膚色之上的時刻。所以,奧巴馬的勝出可說是當之無愧。
有人說黑人不分青紅皂白的一邊倒。可我倒是以為,他們有100%的理由這樣做。首先,如上所述,奧巴馬是一個智慧超群的年輕有為的政治家。不管是黑人,任何一個有眼光的人都應該投他的票;其次,出於對種族歧視的反抗,黑人沒有理由不這樣做。在這個國家,黑人的歷史是一個從被壓迫倒反抗的歷史。直到上個世紀60年代,美國還是黑白兩分的時代,黑人遭遇的是次等人,劣等人的待遇。直到現在,在美國南方大部分的洲,很多白人仍然有無比的優越感。這次的選舉給很多思想保守的白人帶來巨大恐懼。據幾個親身例子:我住在北卡(美國南部),我的鄰居是個八十二歲的白人老太。她在不知道我的態度前明白地表示說她不喜歡黑人,白人都不喜歡黑人,如果奧巴馬當選,白人會有人暗殺他(註:她在說這個事情是得態度不是對這個事實的憤慨,而是一種期望)!在mall里,一個白人老太婆看到在畫廊有畫家畫奧巴馬的像,她驚恐地說:他是個如此邪惡的人!我害怕死了!(He is such a evil man! I am scare to death!) 另一次,在大選揭曉之前夕,一個白人男子路過畫廊,看到奧巴馬的畫像,大聲怒吼道:你們支持奧巴馬?我從此再也不來這個店!(Are you guys for Obama? I will never come to this store again! )
當然,我舉這些例子,絕不代表所有的白人,甚至不代表大多數,但卻能說明一個事實,種族問題在美國,尤其南方,還存在,還很嚴重。我絕不想給人一個印象我仇視白人,想挑起種族抗爭。恰恰相反,我認為在白人中有非常之多的思想開放的人。以白人為代表的西方文明在民主和人權平等意識上早就遠遠領先其他文明(註:這個先進意識決不是以基督教為代表)。所以,他們中間有很多開明的有識之士。正是這些思想開放的白人,同黑人中間的勇敢者一道,創造了美國的今天。
我個人十年前來到美國,不是衝着黑人文化來的,而是衝着以白人為代表的西方的文明來的。但是,在這裡我了解了黑人和他們的文化。我看到黑人的落後,黑人的犯罪率,黑人的不願意接受教育的天性,同時,我也了解了他們的天然自由的氣質(尤其體現在音樂中),了解到在這個氣質下透露的他們的熱情,激情,和求生的勇氣。在黑人身上,我看不到在我同胞身上看到的那種壓抑,那種給千年文化封鎖了的沉重。正是由於這樣的氣質,黑人雖然在這個國家是奴隸出身,雖然自身的文化遠遠不足與白人的文化抗衡,但卻敢於反抗,敢於表現自己,在白人面前不卑不亢,終於爭取到今天的幾乎平等的地位。
所以,黑人真是有一千個理由,一萬個理由投奧巴馬的票!有一千個理由,有一萬個理由為昨晚的歷史性結果而流淚,而瘋狂!
不錯,奧巴馬是混血,一半黑人一半白人。有人說他是黑人的皮膚,白人的血液。但不管怎樣,奧巴馬是有色人種。他的成功,是對主流白人勢力的挑戰,是人權進步的象徵。他的出任,決不是像有些人狹隘地認識 --- 為黑人撐腰。他的出任,是要帶領美國向一個更為公平自由的境界而努力。如果說,我們現在看到的美國,還不是我們想象中的平等自由;如果說,現在的美國,在各政治經濟各方面是近期歷史的最低谷,那麼奧巴馬就是改變的希望。當然,正如奧巴馬自己說的,改變這一切不會在短時間實現,也許不會再他的在仍期間實現,但他會傾聽人民的聲音,傾聽每一個人的聲音。還有一個網友說道(恕我不記得名字),“奧巴馬也許不會改變世界,但世界會因為他而改變。”
是的,一個黑人,或者非白人,能夠當選美國總統,這個事實本身,就是文明的又一個巨大進步,人性的又一個巨大進步。我非常榮幸的目睹了這個無比壯觀的歷史時刻。
奧巴馬,美國的希望,人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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