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醜陋的蘆笛
送交者: 黃葉 於 October 08, 2002:
網上糾紛又起,不過這次是蘆笛與馬悲鳴。馬悲鳴一定要蘆笛公布真實身份,又是激將法,
又是講公平原則,一篇又一篇。蘆笛大怒,故態復萌,對馬悲鳴進行人身攻擊。在發怒之前,
蘆笛重貼以韻谷為名反駁馬悲鳴的一些舊貼時說,【那些文章是帶著情緒寫的,裡面充滿了大
量的與對方觀點無關的刻毒的挖苦和嘲笑,特別是譏笑了馬先生的智力。這些東西我一直引以
為恥,認為是我一生寫過的下作東西】。可是蘆笛終究還是不能控制自己,對馬悲鳴的人身攻
擊比韻谷更猛烈,言語更加尖酸刻毒。
網絡上個人的真實身份,除非自願,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公布,這不僅僅是出於安全的考
慮,而且是個人的權利不受侵犯。無論是作為網絡名人,還是無名小卒,其權利都是等同的。
因此,反對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和理由探尋他人的真實身份。
同樣,每個人的人身尊嚴也是同等的,無論是常人還是罪囚,都有保留尊嚴的正當權利。
如果因為他人的觀點或作風不能讓人認同,我們就有理由對其人身進行言語侮辱,發泄我們作
為正確一方的正當的“怒火”或“仇恨”或“輕蔑”,來表示自己作為正確一方的“正義”,
那麼毫無例外,從“土地革命”、“土改”中“農會”或“工作組”對地主、富農的侮辱和虐
殺,到紅衛兵、造反派對“地富反壞右”的侮辱和虐殺,再推而廣之,人類歷史上的一切侮辱
和虐殺,都必然有其冠冕堂皇的“正當”理由。也許,這僅僅是言語上的人身攻擊,在生活中
是如此平常和無關緊要,但其中的行為邏輯,與嚴重得多的虐殺並無二致,即“真理”或“正
義”一方,對“謬誤”或“邪惡”一方的人身尊嚴和所有權利任意處置都是正當的。
網絡上的人身攻擊隨處可見,這都是對他人尊嚴的侵犯。對方進行人身攻擊,並不表面己
方就有變本加利進行還擊的理由,如果這樣做,只能說明雙方性質一樣。對方侵犯己方的一種
權利,並不表面己方就有侵犯對方其它權利的正當理由。
馬悲鳴的歪理不斷,謬論無窮,但這是他言論自由的權利;他在網絡上玩花招,編證據,
是他自由表達的權利。這些言行讓人氣憤或鄙視,都不成為對其進行人身攻擊的理由。揭穿這
些歪理或者花招,須得在理性和規則的範圍內進行,情緒不能作為人身攻擊的藉口,個人才能
也不會使人身攻擊更正當。同樣,個人的權利也不能成為踐踏常識、公理和他人尊嚴而不受批
判的的擋箭牌,也許用這種言論和行為可以最快地獲得關注和“著名”,但這種“名聲”是以
損害自身的尊嚴為代價的,沉浸在這種“名聲”中不能自拔就不能說是處在正常的精神狀態。
對蘆笛連篇累牘的人身攻擊言論,實在沒有興致再去濃縮,附上原先寫好沒有貼出來的短
文,再給蘆笛敲一記。英文諺語說,Two wrongs do not make a right。以毒攻毒的錯誤絕不可
繼續。
對旁觀者而言,否定之否定並不表示肯定。反感馬悲鳴並不意味者支持其對手,而反感蘆
笛也不必給對馬悲鳴叫好。貼這篇舊文,也不是為了支持馬氏或其他蘆笛的對手們。雙重標準、
人身攻擊、言行不一是“文革”遺風,在每個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僅僅是蘆笛特有,
所以,每個人都應該時刻反省自己,逐漸地改正。這才是寫本文的目的。
醜陋的蘆笛
--黃葉
蘆笛最推崇的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倫理黃金律】,可是蘆笛做到了嗎?
蘆笛說【那篇文章不僅是我的羞處】,也許他真的有“羞吾羞以及人之羞”的心胸,不會
【借暴露對方的“羞處”來搞臭對方】。可是蘆笛自己卻將自己認定的不平的【羞處】,即不
平的幾篇批馬文章幾十次提到,無論什麼時候提到不平,一定要用【文痞】【流氓】等語,好
像除了這種褒貶過甚的文字,就不能表達自己的觀點,其目的也不是為了【搞臭對方】似的。
追根溯源,不蘆之爭的起因不過是蘆笛對林思雲提到不平的【羞處】:【撒泡尿照照鏡子】,
並推而廣之說【象“撒泡尿照照自己”一樣的話都會出現在“文章”中,而這樣的“文章”還
會被《多維觀點》轉載,實在是中國讀書人的恥辱】,並稱不平為【文痞】,似乎很有“先天
下之羞而羞”的胸襟,且沒有【搞臭對方】的意思。只是不平不如此想,揪住蘆笛的【羞處】
不放,雙方大打出手。
冷眼旁觀蘆笛炮轟《多維》,只疑是文革又起。一篇篇大字報文體皆洋洋數千言,立馬而
就,只見《多維》全無招架之力,最後繳械投降。《多維》將蘆笛的“專欄”(實際是個舊貼
搜索結果的索引)取消,再將不平的刪得只余幾篇。蘆笛在後來的文章中只要提到必將《多維》
及何頻羞辱一番。
本來《多維》理虧在《多維周刊》對於所用稿件區別對待,只給首發《多維周刊》者稿費,
而對轉載者不發。雖然後來終於不再發放稿費,畢竟留下了小辮子。至於被指責的“侵犯版權”
倒沒有什麼問題。《版權法》保護的是知識成果的所有權和從屬的經濟權利。前者指成果署名
權、處置權及內容不受剽竊的專有權,後者指產品的複製和傳播不損害著作權所有人的利益。
《多維》並未違背這些原則。
至於蘆笛何以對《多維》先是【情結】後是唾罵,無非是《多維》沒有遵命將不平的文章
刪掉,因此要找出各種岔子,跟多維糾纏不休。最後竟然是一種耍無賴的態度。蘆笛指控不平
為《多維》大佬完全是無中生有的猜測。就算不平是《多維》的老闆,只要他在論壇上沒有施
加壓力,讓版主刪除對手的文章,或者公布對手的身份,以至破壞公平的原則,就沒有問題。
何況何頻已經說明,不平不是《多維》的人,而這種說明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蘆笛指控對手的手段就是先認定一個罪名,然後不找證據,發揮自己天才的想象力和不可
靠的記憶力,利用嚴密的【邏輯】推論,證明這種指控成立。據說這叫做“Educated guess”。
看了最近的對《多維》之戰,才知道這是“毛澤東思想”教育出來的猜想法。數十年來這種方
法倒是戰無不勝功無不克。《多維》終於乖乖束手。
惹禍的的不平據蘆笛說【當時不平先生為批駁馬悲鳴先生的“強姦作愛論”,連續發表了
五六篇文章,沒有一篇不是滿口污言穢語,凡開口必稱“馬屁”,簡直不把對方當人看,特別
是他的《馬照》將馬先生描繪成一匹醜態百出的瘦馬,《強姦作愛系列三段論》造謠污衊馬先
生強姦他自己、親人和朋友,《馬氏強姦學雜議》中竟造謠污衊馬先生家的女眷被強姦、馬先
生因為替強姦犯辯護被族人痛打而嚇得跑到了聖迭哥,等等。所有這些文章都被《多維觀點》
一字不改地登出,在五大州數以萬計的讀者中造成嚴重的、不可挽回的惡劣影響。】,蘆笛
【當時看到這些東西】,【氣炸了肺】。
如果以為蘆笛有語言潔癖,就大錯特錯。“不蘆之爭”中兩人的人身攻擊洋洋灑灑,其文
才當然不是網絡上那些只會說髒話的小流氓可以媲美的,一個“抒情”,一個“實證”,直如
網絡雙驕,一時瑜亮。
曾經多次聽蘆笛提到【有個韻谷先生也參加了批馬,人家的邏輯思維比不平高明十倍,文
章比他的更有說服力。雖然用語尖刻,可是人家從來就沒有使用這些下作手段。要說馬先生被
駁倒,恐怕還更是靠韻谷先生的文章而不是不平先生的污言穢語】。我上論壇太晚,常恨不得
一睹華章,深以為憾。後來終於找到,翻來一讀,除了給馬悲鳴上了點邏輯常識課以外,其語
言的尖酸刻毒,根本不是不平可比的。這些言語摘錄如下,對比一下,就會發現蘆笛對不平的
每一條指控,都可以在蘆笛自己的言論中找到對應的更加惡劣的例子。這種“馬列主義手電筒”
的作風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信條如此矛盾,正是醜陋的一個方面;明知道錯誤的事還
要去做,平時所說的道理卻頭頭是道,此醜陋之二;不能就事論事,將文才和機智用在侮辱對
手方面,典型的文革作風,此醜陋之三。
【弱智兒童式的直線思維,是“馬悲鳴現象”的特點之三。】
----韻谷:《再談“馬悲鳴現象”》
【看了此文,我幾乎要懷疑馬先生是老鴇,也不禁暗暗為先生捏一把汗:萬一尊夫人知道了您
老心目中的丘比特與維納斯原來是嫖客和婊子,而“狗聯擔”竟被您老當作圖騰無限敬仰!】
【是個人都不能相信、不敢相信世間會有這種文字,可它的的確確是從咱們“北美著名政論作
家”馬悲鳴先生嘴裡放出來的。馬先生說得很對,動物是自由“戀愛”,但其“戀愛對象”包
括父母兄妹,純種動物就是這麼配出來的。馬先生在配種站工作時大概看多了這種“自由戀愛”,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景仰心儀不能自已,因而立下大志,毅然自絕於“你們人類”,甘
作畜生。】
【就是先生您在妓院追歡買笑時難道又有巫山神女相助,每“愛了一次”就文思泉湧,才氣噴
發,有如李太白“斗酒詩百篇”?】
【提到邏輯,我忍不住又要勸馬先生,這玩意兒實在是跟您老的尊腦冰炭不同爐,硬要東施效
顰,勉強塞進去只會弄得走火入魔,喪失您那本已少得可憐的理智。】
----韻谷:《信口發宏論,師心放厥詞》
【我知道,要教的這點膚淺東西對於先生的腦容量來說實在是不克重負,但既然先生如此苦受
發表欲折磨,恐怕這番苦功還是非下不可。】
【儘管如此,先生您此生要想學會正確地使用三段論的話,首先得鑿開腦子裡的混沌,象您的
兒子或孫子那樣學會使用明確的概念。】
【如果先生總算理解了以上所教內容,則立刻可以看出您老在《回應》中隆重推出的那兩個三
段論實在是狗屁不通。】
【先生是不是象張昌宗有口臭的隱疾,以致認定“藏拙”就是咬緊皓齒,閉緊櫻唇,不使臭氣
外溢?】
【敝人勸先生藏拙,是實在不忍心看着您老胡說亂道,在天下英雄面前出乖露醜,暴露您老的
低智商。】
----韻谷:《再教馬悲鳴先生一點邏輯初步》
【憑着出眾的低下智力與混亂思維,經過十年如一日的刻苦修煉,他已經煉成金剛不壞之身,
刀槍不入,藥石無效,成了胡話大師,到了開口即錯的爐火純青的崇高境界。】
----韻谷:《最不聰明的“作家”》
【天哪!難道一個人的智商竟可以低到這個程度?難道我們的平均民族文化水平竟然如此低下,
以至這麼一個弱智兒童都可以出來“猴子稱大王”,變成“北美著名的政論作家”?莫非正如
西諺所說:“在盲人的國家,獨眼龍就成了國王”?悲哉!】
【“人是娼妓,馬先生是人,所以馬先生是娼妓。”】
----韻谷:《向馬悲鳴先生叫陣》
【但上次已說過,馮婦打的是虎,敝人不過是戲馬而已。】
----韻谷:《“五百年以下”及其他》
【儘管如此,黨文化卻已深入骨髓,難以湯滌。雖然力戒痞氣與刀筆,為求筆鋒犀利,文章常
常不免偏激,霸氣與刻毒更時時躍然筆端,一旦抓住論敵的錯誤就恣意嘲笑戲弄,與馬悲鳴先
生辯論的“文章”就是證明。當然,放縱自己也有藉口,我要讓他嘗嘗讓人戲謔侮弄是什麼滋
味,讓他以後對無辜入獄的思想犯、血濺長街的民眾與下崗失業的工人能心存三分忠厚。】
【敝人忝為“馬悲鳴專案組長”,職責如同“跟馬屁”的清道夫,專門跟在馬作家尊臀之後,
清除他傾泄在“文壇”上的污穢。最近台灣大選,論家蜂起,馬作家如同服了興奮劑,排泄量
驟增。《多維觀點》的編輯缺乏敬業精神,不顧刊物質量,只要是馬作家的寶貨,不管是腥是
臭照單全收。為維護刊物聲譽,對讀者負責,小的這個清道夫說不得只有拼命幹革命了。以下
污物,再次敬請馬作家撿起來,吞回去。】
【難道您以為文壇是個可以隨您大小便的地方,而讀者們不過是一群恭承您的雨露的“香唾
壺”?(注,典出《世說新語》)】
----韻谷:《再次向馬悲鳴叫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