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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你自己
送交者: 黃葉 2002年10月14日13:01:11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代表你自己

                --黃葉

  記得物理學家普朗克說過:“物理學的進步是靠老一代物理學家死去,新一代
物理學家成長起來而實現的。”(大意)這話對社會的進步也大致能符合。要指望
“階級鬥爭”哲學醃漬出來的文革一代人反省自身,去掉毛朝遺臭,實在沒多大可
能。能夠反省自身的人在那一代人中,如同鑽石一樣稀罕。只有時間的河流才有滌
盪陳腐的威力。

  如果當初寫《無聊的不蘆之爭》等文時還含有規勸的目的,後來的《毒眼一睜
百謬生》則是完全批評,《醜陋的蘆笛》是當時最後一篇,只因曉村出面調和才沒
有貼出去,並非新作,也不是蘆笛以為的什麼【難產】。過去批評蘆笛是由於以為
蘆笛會有些微的反省精神,蘆笛的反應只讓我先是皺眉繼而搖頭。最近的“告別演
說”只讓我撇撇嘴而已。

  蘆笛自我感覺太好,總以為天下之人除了作“蘆迷”之外就只能做敵人。所以,
如果他人對自己的敵人沒有表示反對,就是跟自己過不去,如果再收藏了對方的文
章,就是【逐臭之人】。這種“凡是敵人贊成的,我們就反對;凡是敵人反對的,
我們就贊成”的毛朝邏輯,倒是在先朝遺民身上薪火相傳哪。這種兩個“凡是”的
表演,早就使得“朋友”只不過是個一錢不值的玩意,是為了顯得自己高大的墊腳
石,和與棍棒配套的胡蘿蔔。到如今也記不得有多少人曾經是蘆笛的“朋友”過。

  實際上我早就說過,我上網來只是為了表達自己的觀點、理清思路、交流思想,
不是為了攀交情,所以對任何人都是不即不離。蘆笛動輒呼朋喚友、稱兄道弟,我
不否認也不承認。各人對“朋友”的定義不同,我並未明說。正是這個原因,蘆笛
才在受到批評之後,覺得自己遭到背叛,是我在“背後捅刀子”,於是又是《絕交
書》,又是惡言詈罵。但是這種語言暴力並不能傷害我,對此我只不過搖搖頭罷了。
網絡的人際關係本來就如同游絲,若有若無,斷了就斷了,沒什麼大不了的。至於
後來蘆笛自稱拋出的幾條橄欖枝,我倒是看見了,不過對這種姿態早就不新鮮了,
蘆笛的臉就跟六月的天一樣,說翻就翻。“叛逆”自然比“敵人”更值得刻骨仇恨,
更何況還“不識抬舉”呢?自然非“日日咒,月月咒”不足以泄忿之萬一。

  蘆笛引以為榮的兩條之一就是【道歉】。不過到目前為止,沒見過蘆笛對真正
應該表示道歉的對象,比如《多維》等道歉。所謂的【道歉】都是針對些雞毛蒜皮
的小事。也許蘆笛將道歉當作萬能膠,以為一膠在手就可以走遍天下,盡情地去動
用語言暴力,反正打碎了的都可以重新粘好,今天粘上,明天還可以再掰掉。可是,
這世界是不逆轉的,破碎的東西就不可能恢復。也許只有“蘆迷”才會在暴力語言
的洗禮中保持笑臉。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個人的世界觀不同,就不必混在
一起。那種背後【陰一句陽一句】潑髒水的作法倒實在不算是網絡第一【小心眼】
的作風,更沒有【搞臭】的理想。早就說過,蘆笛對我的指控沒有一條是站得住腳
的,後來新加的幾條仍然是扭曲和編造。一個不能對自己說出的話負責的人,居然
曾經要跟人打官司。這種方式做出的證詞到了法庭之上,只可能是偽證。

  蘆笛的另一條自豪的是【見解】。這些三十餘年苦思的成果,除了反戰的觀點,
我並不認為有太多意義。文風自然是相當的煽情,只是文中油嘴滑舌太多,經常離
題,又不提供論證。這種大批判文風,做宣傳是會讓人“痛快”的。要說有什麼實
質的內容讓人有所收穫,實在是太勉強。看過幾篇就足夠了。不過,上網的人各有
不同愛好,當然有人喜歡痛快。然而蘆笛自我感覺好得過份,以為“蘆笛現象”真
的就成了【民族的悲哀】,以為自己就足以代表中國的知識分子階層。實際上,蘆
笛只不過是曾經精力過剩的毛朝紅黑崽子們的其中一個流派的標本。如果一定要代
表什麼的話,也只能在某些方面代表文革的一部份人。要說有什麼普遍特徵,那就
是:人身攻擊,雙重標準,言行不一。如果以前還以為這一代人的自我反省會對社
會有意義的話,現在只能認為希望渺茫。缺乏反省應該是這一代人的普遍特徵。為
自己的過錯找一個可以放在別人身上的原因,倒是被稱為“反省”。順手就可以摘
一段例子:

【和多維大戰,是我被不平誤導引起的,此事多次解釋過。不管怎樣,多維違
反自己制訂的論壇宗旨,多次轉載人家的文章,說下大天來也不對。而且,
老蘆當年給他們立下功勞如山,就算是有什麼過失也足以抵消有餘。】

  蘆笛一方面說觀點比知識重要,對自己的知識謙虛一番,一方面又要嘲笑鍾舟、
易大旗【花拳繡腿】,不是自己的【對手】。自然,並不比蘆笛自許的“精英階層”
更良莠不齊的平民百姓更是天生的“愚民”,他們的品味讓有【一門三進士】遺傳
的蘆笛嗤之以鼻,雖然欠缺某些知識並不是他們的錯,他們的良知和判斷力從來就
沒有比“精英階層”差過,不過這並不妨礙當年同屬賤民階層的年輕蘆笛在自己會
打家具後就飄然飛升,以“精英”自居,並將這種好感覺一直保持到老。原來,
“知識”也可以作為等級的標尺,讓賤民的一小部份傲視眾生,誰說【見解】比知
識重要呢?

  我上網的一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學些知識,從內行那裡了解某個行當的知識遠
比自己看書來得方便省時,省去了許多摸索的過程。當然,作者得有負責的態度,
儘量做到內容可靠,這就是個人的信用。所以對編造證據的人的文章,我是懶得看
的,雖然文字本身也許很有可讀性。說到收穫,自然是以讀丁林的文章最大。雖然
還沒有讀完,從他的文章中我對美國的法律和政治有了起碼的清晰的認識,脫離了
原先的蒙昧狀態。所以,我對他滿是敬佩和感激。他的文章緊扣主題,條理清楚,
收放有度,語言平實,更重要的是事實清楚準確,絕無編造,是下了苦功夫搜集和
整理的,也有自己的見解評論。這種文章才是真金,決非信口開河、譁眾取寵、賣
弄風雅之類的文章可比。如果多讀些這類的文章,了解些法律常識,自然就不會動
輒以打官司相威脅了。其他如愚人、秋實等人都能讓人時有所得。見賢思齊,我偶
爾寫點東西,與別人分享自己積累的一點知識,為保證可靠,網絡有出處的,就盡
量查證。【斷章取義】絕不是我的作風。與人交流時,自己不能百分之百確認對方
的意思,就先問清楚,不歪曲別人的意思。如果要答覆,必將對方的文章反覆閱讀,
決不草草了事。這也值得耿耿於心,撻伐再三?

  知識是無盡頭的。實際上每個人都在各自所知的某個範圍以外處於無知狀態。
嘲笑他人缺乏某方面的知識實際上也在嘲笑自己。真正可笑的是化無知為力量和勇
氣的人。我有時指出別人的錯誤,讓讀者免走彎路,偶爾才用“亂講”一詞。我早
說過,有話就直來直去,不會來什麼“商榷”這樣的虛套,不怕得罪人,也不會去
譏笑別人,實際上也沒因此得罪誰。絕沒有用過蘆笛所指控的其它言語,更不敢跟
蘆笛自認為無傷大雅、才華橫溢的所謂【玩笑】相提並論。至於那次蘆笛歪解“野
合”並一本正經地敷衍成篇,無論有意還是無意,都讓人莞爾。“what a joke”這
樣的評語,自然傷害了蘆笛嬌嫩水靈的男子漢的自尊心,所以蘆笛要列舉一些我從
未與他討論過的據說我不知道的典故來找回場子,以此來證明我的【虛榮心極強】
又只有“靠網絡支持的博學”。可是我並不以自己不知道某些知識為羞,只以不懂
裝懂為羞,這種方法實在用錯了對象。

  人們心目中與知識相伴隨的往往是“道德”,孔教毛朝動輒對人進行道德裁判,
來搞【以德治國】。實際上大部份情況下都不過是性格和心理的問題,個人的言行,
是自身內心世界的表現,性格、心理可以通過份析行為來了解。這種分析與道德裁
判無關,只有慣於對人進行道德裁判的人,才會本能地認為別人在【向天下人證明
我是個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偽君子】。

  網絡這麼大,藏龍臥虎,上網的人也不過是中國人的一小部份,各人都有發表
言論的自由。網絡就是一個舞台,讓各人充份表現自己,無論是想發表“雄文百萬”,
還是要用【雅文學戰勝俗文學】,或者是要用人身攻擊來發泄【海洋般的委屈】,
都只是個人行為,無論如何都無法成為【民族的恥辱】或者【寶貨擎天柱】。在這
個虛擬世界裡,每個人都只能做到:

  代表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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