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奇百怪的離婚理由(ZT) |
| 送交者: 愛晚亭 2002年11月12日18:15:31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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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墨西哥州羅文市一個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理由是行伍出身的丈夫“要我稱他為‘上校’,而且每次看到他都得向他敬禮。” 科羅拉多州卡農市一名婦女要和她丈夫散夥,理由是他每次開車載她出門,如果遇上他的前任女友,他就會命令她伏下身子躲起來。 南科羅拉多州貝奈斯維市一名聾子要求和妻子離婚,理由是她每次和他說話她都指手劃腳。 俄克拉馬州尼德市一名妻子控告丈夫吝嗇成性,理由是他堅持要她戴他的舊假牙。 緬因州文斯洛普市一丈夫要求和妻子離婚,因為“她總是在婆婆來看我們時,才戴耳機”。 北達科他株拉一名傷透了心的妻子表示,非離開“那個沒良心的”不可,理由是,在她生病期間,他居然叫葬儀社的人來看她,而且還訂了一些花環。 威斯康星州普拉維一名丈夫訴請離婚,理由是他妻子搭機外出旅行,保險公司將她買的保險受益憑證寄回家,他接到一看,受益“人”居然是他家的那條狗。 羅德島克蘭斯的一名妻子向法院提出控訴說,他的丈夫沉湎於兇殺案小說,每天晚上,他都要照書上的情節演練一遍。他經常叫醒她,叫她躺在地板上,模仿屍首。 (大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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