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英雄定義之疑難雜論
跛行者12-5-02
英雄不問出身,古有諺之。英雄不看成敗,也是中國人能接受的。最近盛
傳要被摘去“民族英雄”稱號的岳飛、文天祥、史可法,都是“出師未捷
身先死”型的悲劇英雄。還有幾個“不問”,則不是人人都能坦然面對的,
即英雄不問內外,英雄不問大小,英雄不問階級。
英雄不問內外,不是要去搶外國的英雄,而是指內戰外戰的英雄享受同等
待遇,這也算世界大勢之一。因為中國和中華民族的外延不斷擴展,岳飛
等人被摘去的,其實是“外戰英雄”稱號,當時的外戰,現在看去成了內
戰,岳飛等仍然是頂天立地的中華民族大英雄。倒是國人要改一改“內戰
英雄”比“外戰英雄”低一檔的舊觀念了。
“民族英雄”起始的語義,是某一民族保護本族利益的外戰英雄。由於中
華民族是以漢民族為主體而不斷融合同化其他各族而成,“民族英雄”的
含義由漢族的外戰英雄,漸漸演變成中華民族的英雄。想數千年前,黃帝
部落和炎帝部落與羌人、夷人、戎人、狄人、苗人、蠻人互相融合,形成
華夏族,知華夏而不知戎狄蠻夷;想兩千多年前,漢民族因朝代而得名,
知漢而不知華夏,都是民族融匯昌盛的例證。近代有孫中山先生提倡“五
族共和”,現在多數中國人(不限於漢族人)下意識地把“民族”等同於
中華民族,當是又一輪的良性循環。
但還是有歧義。“現存”的影響較大的“民族英雄”裡頭,漢民族的外戰
英雄占有絕對優勢,且多為抵抗當時的外族,現在的同族(中華民族)的
英雄,比如前面所列的岳飛、文天祥、史可法。元朝的皇帝可以把文天祥
和伯顏都封為英雄,普通百姓不一定有英雄的對立面不是狗熊的覺悟。時
值國際上民族獨立的又一高潮,形形色色的分裂運動紛紛攘攘,為避免有
意無意的誤會,換一種更明確更不易曲解的說法,不失明智。不過“民族
英雄”重新定義,牽扯不小,起碼“漢奸”也要隨之調整,分為“國奸”
和“族奸”等等。
實際上,現有的關於“民族英雄”和“漢奸”的定位,問題不少。比如同
是為抵抗外族而立下殊勛,東晉謝安在民間的名聲就不及岳飛響亮,也少
見有人在安石先生“名士”的帽子上再疊上“民族英雄”的大冠。同是因
家仇降清並助清滅明,平西王吳三桂的漢奸高帽頂得雙眼發黑,靖海候施
琅竟然僥倖逃脫。回顧非以漢族為當政主體的元清兩朝,抵抗運動的組織
者固然被追封烈士,文天祥、史可法等的死對頭,元和滿清皇帝的文治武
功又是現代中國人崇敬驕傲的對象。
還有更令人困惑的地方。史可法是抗清的民族英雄,“揚州十日,嘉定三
屠”的清兵,其後裔或有在近代抵抗西方列強的戰爭中殉國的,就是說,
屠殺“民族英雄”的,其後代又為維護中華民族的利益而犧牲,也可以當
“民族英雄”的稱號!鄭成功趕走荷蘭殖民者收復台灣,一個“民族英雄”
是實至名歸的。其時南明王朝已經名存實亡,國姓爺的叛將施琅,稍後把
台灣收歸大清的版圖,這種行為就不知道如何評論。按國家繼承的慣例,
民國繼承清,最終收回被日人占據的寶島。如果清朝不能收取台灣,今天
中國如何對台灣提出領土要求?
如果說岳飛是宋朝時的民族英雄,是漢族的民族英雄,這是不錯的,然而
這種提法的不妥之處,不言自明。把岳飛等重新定義為內戰英雄,然後大
力拉平內戰英雄和外戰英雄的地位,應該是不錯的解決方案。再直露一點,
中華英雄外轉內,比內轉外要好得多多。
漢族歷史上的疆域,比現在的中國小得多,中國幅原遼闊的邊疆諸省,多
為歷史上屢屢向南擴張的諸少數民族所居。岳飛、史可法繼續當“民族英
雄”,就難免有心人“暗示”北方西方的大片土地不屬於中華民族,文天
祥繼續當“民族英雄”,蒙古對中國的地位就難免有含混不清之處。岳飛、
文天祥、史可法等人改當內戰大英雄,精神仍然不滅,歷史解釋上的許多
繁難倒可以迎刃而解。
也並不是大改,也就是困惑一兩代人罷。想想文革中的概念瘋狂,這樣依
據史實和現實的轉彎,雖有點突然,還在情理之中。類似“民族英雄”和
“漢奸”這樣的詞彙,也不是一開始就出現在中國文字當中的。
難的也許是英雄不問大小和不問階級。內外戰中,為中華民族犧牲、受傷、
被俘的將士,不管是自願還是被迫,在我眼中都是英雄。習慣上國人多注
目岳飛這樣的大英雄,卻少去讚美小兵小卒的勇敢、無私、犧牲,少去體
會他們的痛苦、絕望、恐懼。大英雄卓立在歷史的塵沙之上。無數的英魄
孤魂卻在無窮無盡的黑暗裡飄蕩,尋那永遠尋不到的。功名在哪裡?家園
在哪裡?親人在哪裡?不懂得過去的輝煌,沒準備現世的理想,綿綿無盡
的,去時一如來時,也還是希望罷了。逝者如斯!
唯階級論的歷史觀,已經把國家民族、侵略正義,攪成了一團漿糊。英雄
不問階級,張獻忠李自成或許要重新評價,國軍的抗戰和國共內戰或許要
重新評價。比較起來,重新定義岳飛、文天祥,還算是容易的。由此而起
的爭論,當是價值重建的一部分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