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作者分別是皮尤宗教與公共生活論壇(Pew Forum on Religion & Public Life)研究宗教和世界事務的高級研究員布賴恩-格里姆(Brian J. Grim)和研究宗教和法律事務的高級研究員戴維-馬希(David Masci)。該論壇為位於華盛頓特區的非營利組織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一個項目。該研究中心提供影響美國和世界的議題、態度和趨勢的信息。】
美國是世界上宗教多元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確實,美國的宗教少數派非常興旺,世界上各大宗教在此都不乏信徒。雖然新教仍然在美國基督教中占主要地位,但 它包含十幾種主要的教派,各自有其獨特的信仰、禮拜儀式和歷史。另外,近年來,新教在美國的主導地位開始下降。事實上,皮尤宗教與公共生活論壇(Pew Forum on Religion & Public Life)最近所作的一項民意調查(圖1)發現,有史以來美國清教徒在總人口中的占比首次降低至接近半數。在調查中自稱新教教派成員的美國人現在僅為 51%,而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均超過60%。
羅馬天主教徒在美國成年人口中占大約四分之一,而其他派別的基督徒占 3.3%。總體來說,10個人中有8人自認為屬於基督教的不同教派。有大約5%的美國成年人口信仰其他世界性宗教--包括猶太教、伊斯蘭教、印度教和佛 教。近六分之一的成人不屬於任何一種宗教,而這一類人口的比例最近幾十年來不斷增加。
促成美國宗教多元化的因素很多,其中包括移民。另一方面,宗教多元化也反映了美國憲法保護宗教自由。移民不僅可以帶來他們的宗教信仰和宗教儀式,而且很多 美國人一生中至少改變一次宗教歸屬。確實,據皮尤論壇在2007年中期所作的調查,超過四分之一的美國成人已經放棄他們在青少年時期信奉的宗教而改信其他 宗教(或選擇不信教),並且該數字還不包括從某一新教教派改屬另一新教教派的人。
美國的宗教權利和對宗教的限制 美國憲法從總體上為宗教少數派和宗教活動提供保護。憲法《第一修正案》關於自由行使宗教信仰權力的條款和禁止確立國教的條款包含了保護機制。《第一修正案》同時也保障言論和集會自由。該修正案於1791年制定,同時制定的法律還有構成《權利法案》的另外九項修正案。
《第一修正案》的制定者--特別是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制定美國憲法的重要人物之一和美國第四任總統) --敏銳地認識到,歐洲的宗教差異導致了幾個世紀的暴力衝突。他們還反對當時美國一些州限制某些宗教教派而支持另一些教派甚至建立"官方宗教"的政策。具 體而言,麥迪遜認為,對宗教自由的限制以及政府建立統一宗教的做法侵犯了個人的基本權利。他還指出,宗教信仰在政府保護個人宗教自由但不支持宗教組織的環 境中最能繁榮興盛。這兩個目標構成了《第一修正案》中有關宗教條款的基礎。
然而,即使在麥迪遜那個時代,關於這些宗教條款所言"國會不得制定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自由行使[宗教權力]的法律"的確切含義也存在着顯著的分歧。結果,"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自由行使[宗教權力]]"的含義的基本上是由法庭決定。
雖然人們一致贊同《第一修正案》禁止建立一個由政府支持的教會,但他們的一致僅此而已。例如,一些人指出,"確立條款"禁止政府採取與宗教有關的行動。他 們認為--如建國先賢托馬斯-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寫道--教會與國家之間存在"一道分離之牆"。其他人則指出,國家只要不偏向某一宗教信仰,是可以支持宗教活動和機構的。在有關宗教 活動的爭論進入司法體系時,法庭對這兩種觀點進行了調和。法庭一般裁定,政府可以寬泛地認可宗教--例如在貨幣上和在公開宣誓時--但是法庭曾推翻看來是 提倡宗教的法律,如在公立學校教授《聖經》。
關於"自由行使[宗教權力]"的條款也導致很多辯論和分歧。雖然法庭始終如一地裁定這一條款保護所有的宗教信仰,但它們對宗教儀式及活動採取了不同的處理 方式。一般來說,法庭認為,《第一修正案》並不允許教徒置法律於不顧。但是,法庭的一些裁決授予包括宗教少數派在內的宗教團體特殊豁免。例如,1943 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維護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可基於其宗教信仰拒絕參加向國旗敬禮的儀式。
美國宗教概況 在此法律框架內,各種形式的宗教在美國蓬勃發展。由於自1950年代末以來,美國人口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就不再對公民進行宗教信仰或宗教歸屬的調查,因此,官方沒有美國宗教團體的統計數字。有關今天美國宗教狀況的一個很好的信息來源是皮尤論壇 的"美國宗教調查" (U.S. Religious Landscape Survey)。根據它對美國35,500多名成年人進行的調查,皮尤論壇對二十一世紀初美國人的宗教歸屬作了詳細記錄。
美國較大的宗教團體 調查發現,美國10個成年人中有八人屬基督教教會或教派。新教徒僅占成年人口的微弱多數(51.3%)。但是,美國新教並非一個整體,而是分為三個不同的 宗教傳統--福音派新教教會(占美國成年人口的26.3%,約相當於新教徒總數的一半)、傳統新教教會(占美國成年人口的18.1%和新教徒總數的三分之 一強);歷史上屬於非洲裔的美國新教教會(占美國成年人口的 6.9%和新教徒總數的近七分之一)。新教亦可分為眾多的教派(如浸禮會(Baptist)、衛理會(Methodist)和五旬節派 (Pentecostal))等。這些教派均出自上述一種或多種傳統。
羅馬天主教徒占成年人口的近四分之一(23.9%),每10個美國基督徒中約有三人是羅馬天主教徒。在美國出生的人口中,新教徒人數遠多於天主教徒(55%:21%);但在外國出生的移民人口中,天主教徒以將近2比1的比例超過新教徒(46%:24%)。
人口較少的宗教 據皮尤研究中心2007年對美國穆斯林進行的全國性調查(調查除用英語外,還用阿拉伯語、烏爾都語和波斯語進行),美國成年人口中穆斯林占大約0.6%。 有大約三分之二的美國穆斯林是移民。儘管如此,調查發現,他們在世界觀、價值觀和處世態度等方面都絕對與主流社會相同。絕大多數的美國穆斯林認為,勤奮努 力定有回報。的確,美國穆斯林的收入和教育水平一般與美國整體人口的收入和教育水平相當。就種族而言,穆斯林是美國最多元化的群體。超過三分之一的穆斯林 是白人,約有四分之一是黑人,五分之一是亞裔,將近五分之一的人屬其他人種。
據皮尤宗教調查,印度教徒在美國成年人口中約占0.4%。每10名美國印度教人口有八人以上在外國出生,他們幾乎全部來自南亞和中亞。美國近一半的印度教 徒受過研究生教育,而在美國總人口中,這個比例僅為大約10%。印度教徒的收入水平也較高,10人中有四人的年收入超過10萬美元。
佛教徒占美國成年人口的0.7%。與伊斯蘭教和印度教不同,美國佛教主要由美國出生的佛教徒、白人和皈依者構成。只有三分之一的美國佛教徒自稱是亞裔,將近四分之三的佛教徒說自己是佛教皈依者。四分之一的佛教徒受過研究生教育,大大超過了總成年人口中的這一比例。
皮尤宗教調查發現,大多數美國猶太人認為自己歸屬於三大猶太教派之一:改革派(43%)、保守派(31%)和正統派(10%)。80%以上的猶太人在猶太 教的環境中成長,大約70%的人與信奉猶太教的人結婚。三分之一以上的猶太人受過研究生教育。而且,像印度教徒一樣,猶太人的收入遠遠超過總體人口的收 入。.
很多美國人屬全球基督教第三大教派--基督教正教--其信徒人數現在占成年人口的0.6%。此外,美國基督教徒中有相當多的摩門教徒和耶和華見證人。摩門 教徒占成年人口的1.7%。10名摩門教徒中有大約有六人至少受過一定程度的大學教育,而在美國總體人口中,這個比例為一半。摩門教徒的收入比全國人口的 平均收入略高,其中大多數人(58%)的年收入超過五萬美元。耶和華見證人占成年人口的0.7%,其中超過三分之二的人是來自其他宗教的皈依者,或者在童 年時不信奉任何宗教。
調查發現,16.1%的成年人表示他們不屬於任何宗教,這使不屬於任何宗教教派的人成為美國的第四大"宗教"傳統。但是調查還發現,不屬於任何教派的人口 十分多元化,而且把這群人都說成是不信教或"非宗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儘管這些人不屬於任何一個特定的宗教團體,但他們中很多人表示,宗教在其生活中 占比較重要或非常重要的地位。
美國成年人口中只有1.6%的人說自己是無神論者,其中男性是女性的兩倍。較年輕的成年人(30歲以下)與整個成年人口相比更可能是無神論者。
宗教團體的地理分布 皮尤宗教調查發現,美國的各地區表現出不同的宗教歸屬傾向。在宗教構成方面,美國"中西部"(即美國中部)最接近全國總人口。中西部居民中約四分之一 (26%)是福音派新教教會成員,約五分之一(22%)是傳統新教教會成員,近四分之一(24%)是天主教徒,16%不屬於任何教派。這些比例與針對全國 人口進行的抽樣調查大致相同。
東北部的天主教人口(37%)超過其他地區,而屬於福音派新教教會的人數較少(13%)。東北部的猶太人口(4%)也遠遠超過了其他地區的猶太人口。足足 一半的福音派新教教會成員生活在南方,而在西部其比例僅為17%。絕大多數的摩門教徒(76%)生活在西部,摩門教徒人口在猶他州最為集中。西部也是不屬 於任何教派的人口比例最大的地區(21%),其中包括大多數無神論人口和不可知論者。
美國宗教:多元化而不教條 大多數美國人認為,很多宗教--而不只是他們自己所信奉的宗教--可以通向永生,這或許反映了美國宗教的多元化程度很高。確實,調查發現,大多數美國人在 解釋自己的宗教教義時也抱有非教條式的態度。例如,超過三分之二的屬於某一宗教傳統的成年人認為,有不止一種解釋其宗教教義的正確方法。美國宗教的非教條 特徵,加上為所有宗教團體提供的法律保護,意味着身為少數派的宗教信徒可能繼續在美國受到歡迎。
--原載:《美國參考》,2008-08-19
http://www.america.gov/st/diversity-chinese/2008/August/20090429113634cmretrop0.3199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