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初戀見鬼去 |
送交者: 歪不歪 2003年04月25日16:48:54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1。
十年前的春夏之交, 校園未名湖畔一角, 剛入校的本系男生晚飯後聚在一起磨牙砍大山, 興頭上集體誦詩一首, 瓮聲瓮氣的聲音和莫名其妙的內容讓不遠處樹林裡的女生笑得幾乎噴飯。 夕陽如火, 暖風恬淡, 空氣里瀰漫着梔子花河夜來香的味道。 十年前的那個夜晚, 我開始為一個男生拋給我的一個眼神失眠。 因為這個眼神, 我整整跟了他 6年。 從新生到老生, 從畢業到工作, 從工作到創業, 從創業到去國, 6年時間一晃而過。 而我們滿以為已經打破了人常說的“初戀99%不成功”的神話, 就要步入神聖的紅地毯的前夕, 突然覺得---------膩了。 奇怪呢, 我們問自己, 不是我不愛他(她)了, 但怎麼覺得心煩意亂呢。想到他的下輩子將要和同一個女人斯守一生, 我都替他同情不已。 想想自己也是同一條線上的螞蚱, 頓時氣短心虛。 可惜的是, 我們對對方的愛太多, 理智不夠, 硬是咬牙領了一張燙金的紅摺子, 短短一個月之後, 它變成了一紙白書, 宣告着我和他的從此各奔天涯。 為此我整整哭了3個月。3個月後去曾經住過的地方搬東西, 廚房的牆角堆滿了足足40個煙頭, 每一支都大半截就被不耐煩的掐斷, 才真正體會到對方也曾經如我一般心碎。 後來再見到曾在我耳邊狂吹初戀必敗神話的傢伙, 迎面便給了他一拳, ”咱喝酒去!“ 那一夜醉得象重生了一場, 醒來後已是新人。心底的傷仿佛一夜間痊癒, 傷口的疤痕依然可以觸尋, 但是痛楚不再。 再回想他的臉龐, 已經開始模糊不清, 我開始意識到, 我的初戀真真正正的劃上了句點。 2。 恢復自由女兒身, 感覺實在好, 突然發現原來滿世界都是男人, 而且各有魅力呢。 當一個又一個的護花使者出現, 居然還暗暗慶幸不再只守一個人。 而後來遇到大我5歲的另一個他, 居然讓我幸福淚流滿面, 再一次證實那”神話“的偉大。 在我們渡過一個精疲力盡的纏綿之夜後, 我趴在他胸口喃喃不休, 我告訴他從來不知道原來這事可以感覺這麼好, 我說我可以以6年的代價來換這一個晚上的快樂。 實際上也是這樣子的。 他很英俊的笑。 然後又吻我。 直到我融化。 有的時候感覺太好, 不免好奇的想, 哼, 他是不是最好的呢? 比他更好的是什麼樣的呢?這念頭直讓我內疚。這就叫花心吧?再過幾年, 回頭看, 才明白那只是一個尋找的過程。 仿佛一個從花園經過的路人, 看到第一叢鬱金香, 驚嘆它們的亭亭玉立, 但是, 花園那麼大, 看看別的再說吧!於是繼續走, 遇到一樹玫瑰, 差點被它們的芬芳迷住。 但是, 花園那麼大, 着什麼急呢!繼續走, 看到一株馬蹄蓮, 啊!多麼好, 放在我的書房裡一定很美麗!於是下定決心采了! 我願意做這樣的採花人。採花之前先賞花, 呵呵。 但不是那些看見花就迫不及待或悠悠蕩蕩等到天黑也沒有主見的那種。 3。 經歷了第一次的疼, 第二次居然不那麼傷心了。 其實愛是一樣多, 甚至更銘心刻骨, 只是明曉了為未來而活的道理, 使得自己遇事心懷坦蕩。 這種態度讓我相遇了許多優秀的朋友, 或如兄弟, 或如知己, 或者說不清道不明的剪不清理還亂, 總之是一個與世界的另一半交換信息的難忘過程。 整個人生, 乃至鴻蒙宇宙, 無外乎是各種信息相互森透和交換。 你寫書, 拍電影, 是為了向外面的人傳達你心底的信息。 你唱歌, 聊天,抱怨, 是為了向周圍坦白你的感受。當你和朋友喝酒, 和異性親密,你有意無意把與生俱來的孤獨兌換成熱情散發出去, 一旦他們收到並認可, 他們以同樣的方式回饋給你, 這時你稱之為, 友誼, 愛情, 或者諸如此類。 反之, 你則感到挫敗, 這就叫信息發送不暢吧。 4。 5。 只是隨便打個比喻, 然而如果一定要我用某種植物形容現在的他, 我想說-----向日葵。 當初進入他的世界, 沒有驚天的眩暈沒有動地的震顫, 卻宛如一片小舟駛入花海。 是那一片片起伏涌動的金色浪花推助我的小船悠悠前航。 無論駛向哪裡, 溫柔始終一樣。 不想投以太多肉麻的筆墨來形容這個他, 但是想說,採花大盜想退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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