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的藝術(二)(ZT) |
送交者: 過路人1 2003年07月02日16:17:03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夫妻吵架的藝術(二)
在夫妻吵架中,雙方不要攻擊無辜的人,如“你就像你媽一樣”。這是有失夫妻吵架中的公正原則。其一,夫妻吵架是你倆口子的事,與他人無關;其二,攻擊和打擊不在場的人(別人與你們目前吵的事沒有直接聯繫),是不公正的,也是不道德的。 在吵架中的另一原則是誠實。是對的方面,你要堅持但也要給對方留下接受的時間和空間;是錯的方面,坦誠讓步或道歉。勇於認錯是人格成熟的表現,而不是一個面子問題。撒謊是最行不通的。為了掩蓋一個謊言,你往往要撒幾個慌。然而,真相或事實最終還會暴露出來而成為輸家。 在夫妻吵架中容易把對與錯的問題絕對化。許多人與他人發生矛盾都是產生於極端化。認為對的就是對的(往往認為自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往往認為對方是錯的)。其實,心理學上大量研究表明,發生在社會與生活中和人與人之間的矛盾衝突,很少有絕對的對與錯和絕對的黑與白。大部分問題是落在“灰色區域”(grey area)內。“灰色區域”是一個心理學上的概念,指我們在認識事物的時候,大部分情況下並無絕對的黑與白,絕對的對與錯。人與人之間產生的不同看法和想法而導致矛盾衝突,在本質上和很大程度上是出於不同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結論罷了。 在夫妻吵架中(也包括與他人發生矛盾衝突),最不道德的是人身攻擊,尤其是攻擊對方相貌、體形、外表來打擊對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世界上幾乎任何人,不管外表多好,只有他/她自己或他/他很接近的人才知道其天生的不足。以攻擊他人外表形象並想用此來壓住對方的人,手段上是惡劣的,行為上是卑鄙的。 “人格暗殺”(Character assassination)在夫妻吵架中也經常出現。即說一些能刺痛對方的惡毒的話(不一定是罵人的話),或是專門去揭對方心痛的、有忌諱的事,用以打擊對方。 心理學上有一個有趣的研究範圍,叫做“歸因理論”(attribution theory)。其中很重要的部分是指一種普遍的心理現象:即我所犯的錯誤都是環境導致的(Situational);他人所犯的錯誤都是性格導致的(Characteristic)。我們自己做錯事時,總是去找無數個外在理由來為自己開脫。即“因為如此……,我才做錯了。”他人犯錯誤時,大多評價將是“他性格如此。”“他就是這樣的人。”“他命中注定犯錯倒霉。”“他品行太壞。”換言之,開脫自己和詆毀他人常常為人與人之間發生矛盾衝突時的行為。雖然我們大多數都自覺地這樣做,但並不代表這種心態和做法是正確的。這種行為導致的結果往往是專斷、一言堂、不寬容。進而形成只要是不合乎自己意見的都是錯的和本性很壞的習慣。 學會“制怒”是夫妻吵架藝術中的關鍵之招。當人一發怒,說話會出口傷人,想傳達的意思傳達不出。而聽話的一方的心理防禦機制(Defense mechanism)已經啟動而聽不進任何話的解釋(指真正的交流)。所以當你要發怒時,其中一方應該停下來離開現場(time out),直到對方或雙方冷靜下來再回來談。如果怒髮衝冠,非說不可,你就先心裡默默數數。理想的數目是從1到30;實在忍不住,你從1數到10,然後再說你想說的。心理學上對發怒和制怒的研究表明,經歷幾秒至幾十秒的時間間隔後,你說出來的話的攻擊性會比馬上破口而出(或破口大罵)的話要溫和和理性一些,對對方的傷害也會小一些。這點今後寫文另談。 夫妻吵架中的公正原則還涉及到其他一些範圍。例如,夫婦倆不應當着孩子的面吵架。經常這樣做會給孩子在心理上留下深刻的創傷。同時,孩子可能學到這種壞習慣,即把夫妻之間(男女之間)的關係建立在吵鬧之上。長大以後,孩子會用同樣的方式去對對待情人或配偶,從而把自己的婚姻和家庭關係搞得一團糟。 更為嚴重的是,如果夫妻中一方把對方不好的事向孩子傾訴,試圖把孩子拉入統一戰線用以打擊對方,這將會對孩子的精神和人格(即性格)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其一,兒童的世界是兒童的世界。如果向孩子傾訴配偶一方的不好,就是把兒童在心理上強行拉入成人才能應付的那些壓力或髒東西。長期下去,兒童會因為精神上不堪重負而出現嚴重的心理障礙,或嚴重的行為問題。情況更嚴重的甚至可能會出現精神分裂。其二,兒童天性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對親生父母的忠誠(loyalty)。父母中的上述行為會導致“忠奸分裂”(split loyalty),這也會導致嚴重的心理和行為問題。教養兒童問題是一個很大的專題,容今後專門撰文祥述。 總之,夫妻之間,絕對不吵架是不可能的。但吵架總要將究吵法,吵了要解決問題才行。在吵架中,至少應慢慢學會把握一些原則。這樣,在吵架不失公正,也少一些對彼此的傷害,多一些解決問題的理性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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