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美國用信用卡購物的,請注意了! |
| 送交者: 憤怒的綿羊 2010年12月08日22:33:50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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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低利息信用卡 使用信用卡,最好就是每月還清欠款,讓信用卡公司無法在大家身上賺到利息。可是,很多人使用信用卡時都會欠帳,目前平均利率為十五厘。但一些信用卡的年利率超過二十厘。如果沒法付清信用卡欠款,而大家一向信用紀錄良好,就不妨要求信用卡公司降低利率。 此外,不同信用卡公司經常有一些推廣計劃,希望吸收一些新客戶,將現有的欠款轉入去新的信用卡,所以他們會用低利率、甚至零利率來吸引新客戶。 目前,市場上有一家信用卡公司,給予客戶最初半年是零利率,然後年利率只上升到百分之五點五。另外有數家公司的信用卡,年利率為九厘以下。當大家將高利率的卡數,轉去這些信用卡公司,的確可以馬上節省利息;不過,使用這些便宜利率信用卡,必須留意兩件事情。 第一、一旦延遲付款,年利率很可能馬上跳升,而且有罰金。第二、要看清楚合約上的細字,知道推廣期何時結束,然後利率會增高多少?其實,最好就是避免信用卡債務。大家不妨在新年立個志願,儘量在新一年清除信用卡債務。 信用卡爭議儘快提出 最近一位朋友發覺信用卡賬戶被盜用,可惜發覺時已經超過月結單寄發日期六十天,向發信用卡銀行交涉亦無效,要自行對該金額負責。 原來聯邦政府法例規定,信用卡客戶對賬單上任何項目有爭議,都必須在六十天內提出,由於六十天是以賬單寄出日期開始計算,當您收到賬單之後,其實並沒有六十天時間,便要向發卡機構提出爭議。另一項要注意的,就是需要以書面提出,用電話可能會不被承認。信件上應寫明﹕姓名、賬戶號碼、交易日期、金額和爭議理由。 法律亦規定,發卡機構收到信件後,必須在兩個月結單時間內(但不超過九十天)將調查結果通知您,在這段時間可能該項目會從欠賬中刪除,您可以暫時不付這筆爭議的款項,信用卡銀行不能要求您付任何利息或發金。但之後假如信用卡銀行證實該項目無誤,便有權將項目重新放回月結單。 大家最好在每一次使用信用卡後,都將單據留下來,收到月結單後,便將單據與月結單上項目作核對,有任何疑問應該立即向信用卡銀行提出。 信用卡最低消費合法嗎? 大家到商店或餐廳,都可能見到一個通告,說要起碼消費某金額,才能使用信用卡付款。這種做法合法嗎? 暫時沒有任何法律禁止商戶自行設立最低消費金額,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信用卡公司對他們徵收一定費用,金額太低商戶可能要賠錢。 VISA和MASTERCARD與商戶之間的協議,都有明文禁止商戶訂立最低消費金額,所以假如商戶這樣做,便可能違反了商戶與信用卡公司的協議。 AMERICAN EXPRESS信用卡的規則有點不同,它沒有明文禁止最低消費,但規定假如商戶同時接受VISA 或MATERCARD的話,便不能只限AMERICAN EXPRESS 用戶有最低消費。換句話說,假如商家只接受AMERICAN EXPERSS 信用卡的話,是可以訂立最低金額限制的。 同樣,DISCOVER信用卡容許商戶自行訂立最低消費金額。 順便一提,有十多個州立例不准商戶在顧客使用信用卡付款時加收手續費,即信用卡使用者不會付出額外費用。但大家見到有些電油站的現金價和使用信用卡的價錢是不同的,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呢?原來他們是走「法律罅」,商業不是將信用卡購買的價錢增加,而是將現金價錢降低,都可謂相當聰明。 小心比較不同信用卡優惠 「貨比三家」,是精明的消費者的金科玉律。當您選擇信用卡時,亦應該小心作比較。假如你您需要通過信用卡作借貸,那當然要注意利率。有些信用卡在促銷時期提供低利率,甚至零利率,但你應該留意促銷期後真正的利率,並且注意萬一有遲付情況時,利率是否實時跳升,與及是否有好高的罰金。 近年來越來越多有現金回扣的信用卡,回扣率通常是百分之一,有些信用卡宣稱回扣達百分之三,甚至百分之五;但大家都應看清楚,因為有些卡的現金回扣是有限制的,例如,要在某指定公司或機構購物,才可以取得較高的回扣;又有些卡要您使用金額超過某一數目,才有較高回扣。另外有些卡規定您要有欠賬或借貸,才給予較高回扣。 此外,也應該比較信用卡年費,越來越多信用卡是完全不收年費的。美國人平均每人有六張信用卡,其實有二張到三張有滿意優惠的信用卡已經足夠,太多信用卡除了帶來要處理多張月結單的麻煩外,還增加遺失或被盜用的風險。 轉賬卡DEBIT CARD的利弊 信用卡(Credit Card) 大家都聽過﹐但有沒有聽過轉帳卡(Debit Card)呢﹖轉帳卡就好像ATM卡一樣﹐當顧客購物時﹐可以讓商戶馬上在顧客的銀行戶口裡把錢提出來。情況就如開支票一樣﹐所以轉帳卡亦稱為Check Card。目前美國有六千萬人持有轉帳卡﹐主要的發行機構﹐就是兩間信用卡Visa及Master Card公司。對於一些不能夠拿到信用卡或不想使用信用卡的人﹐轉帳卡是可以幫助他們避免攜帶大量現金或支票簿。轉帳卡在全國甚至世界大部份的商業機構都可以使用﹐可以說這是相當方便。 然而大家要注意﹐轉帳卡是不能像信用卡一般﹐給予某些的保障。例如在購物後﹐若發覺貸不對辦﹐使用信用卡就有可能停止付款﹐但使用轉帳卡就沒有這方面的保障。 轉帳卡通常是需要持卡人在使用時﹐將個人密碼輸入。倘若這個密碼被其它人知道了﹐他們可以很容易從持卡人的戶口提款。不過﹐若然持卡人發覺他們的卡給人盜用﹐在六十日之內通知發卡機構﹐持卡人最高的損失只是五十元﹐這方面的保障和信用卡一樣。 以信用卡購物除了便利以外,還是有些好處的。當用信用咭購買金額較高的貨品,在對貨品或服務質量不滿意、或有爭議性時,對消費者便較有保障。 一九九三年聯邦政府通過了公司信用收費法案(Fair Credit Billing Act),讓消費者有一定保障。若在所居住的州內、或郵件地址一百哩內,以信用咭購買了超過五十美元金額的貨品,最後不滿意產品的質量而產生爭議,但商店又不接受退貨或更正;這樣就可以在收到賬單的六十天內,以書面向信用咭公司投訴,並要求停止付款。有關書信應列明爭議內容,並且最好以掛號方式寄出。 除了貨品的爭議外,若信用咭的賬單上有錯誤,是可以作出投訴。法案規定,信用咭公司在收到投訴後三十日內,要通知客戶已收到有關投訴,並在兩個賬單期及不超過九十日內,要完成調查及給客戶一個答覆。在此段調查期間,客戶是可以暫時無需繳付有關費用,信用咭公司也不能視為遲交、甚至向客戶收取利息;如果調查完成後,信用咭公司認為客戶是應付欠款,若客戶不同意,就可以十日內以書面提出,由信用咭公司將有關資料報入客戶的個人信用紀錄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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