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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之禍 (ZT)
送交者: HNY 2003年08月06日17:37:35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回家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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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月玲 (推薦: 一讀者) 萬維讀者網 2003年08月05日 http://www.clibrary.com

  在大西洋上漂了3年零10個月的陳加保,今年5月,終於可以回家了。

  陳加保是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洲湖鎮人。1999年7月,他與江西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簽定為期3年的台灣赴南非遠洋漁輪作業合同,到海外打工。合同期滿後又延了10個月,於2003年5月10日回國。“我怎麼都沒想到,這次回家,竟給家裡帶來了一場災難!”

  有個幹部就說我:“跟政府做對,死日子在後頭!”

  “到了廣州白雲機場,看見機場上的人全戴口罩,才知道非典很厲害。”陳加保說。

  他由廣州入境,再轉機南昌。一路上,量過7次體溫並填寫《健康申報卡》,12日傍晚,到了洲湖鎮大亨村的家裡。“我出去3年多,一共往家打過4次電話。我們差不多一年多才靠一次港,長年累月在海上漂,可以說與世隔絕。通信,得由老闆找人帶到台灣後再轉,一封信到家起碼要3個月。最後這次,我在海上漂了18個月,跟家裡也沒聯繫。船一靠港,人就得走,船東已經給我們訂了回國的機票。”

  他家所在地的電話號碼4月剛改號,到了鎮上,陳加保也沒跟家裡通上話,沒人接,他找了根棍子,挑着行李,走了10多里路,傍晚到家。“看到我爸爸媽媽,他眼淚就出來了。家裡人都以為他這個人已經不在了。”他的姐姐說。

  陳傳宗有三兒一女,陳加保是小兒子,大兒子陳加來住在鎮上,二兒子夫妻倆在浙江打工。“防非典,村里開過會,讓我們告訴打工在外的人不准回來,我家老二一直在外頭,我打電話叫他們別回來。回來了人,要向村里報告。”陳傳宗說。

  聽說弟弟回來了,陳加來和妻子朱銀秀馬上從鎮裡趕回村。一家人驚喜過後,忙安排陳加保隔離。“讓他住最裡邊的屋子,隔離12天,他帶回的東西都擱在包里,沒敢拿出來。”

  陳家又馬上向村里做了報告,村幹部同意陳加保在家隔離,並每天由村醫來測體溫,還告訴陳家明天要向鎮政府報告。

  第二天一清早,陳加來趕到鎮政府,報告弟弟回家的事。“當時找的是綜治辦的康發林,他還做了筆錄。我問他要不要把加保帶到鎮衛生院查身體、做隔離,他說不用了,在家隔離就行。誰知,當天下午,他們就到我家,來了11個幹部。”

  下午兩點,先來了7個,有一個副鎮長,有鎮計生辦的人,還有管片幹部。

  陳家大兒媳朱銀秀說:“管片幹部給了我們讓陳加保隔離的《留觀通知書》,計生辦的人說要罰我錢。”“他們說我沒查孕,要罰630塊。我們這裡,每個季度婦女都必須到鎮裡查一次B超,看你懷沒懷孕,我講我已經查了,這錢他們沒罰成……他們打手機,又叫來4個人。”下午4點多鐘,陳家來了第二撥幹部。“他們是鎮綜治辦康發林等4人,說陳加保不該在這個時候回來,回來就要根據鄉規民約罰款。他們還舉例子教育我們,說誰誰誰,從外邊回來,不但罰了1000塊錢,還拉走他家的一口大豬;還有一人罰款不給,我們就把他家房(基)拆了……”

  陳加來說:“一開始,他們口開得太大,說5000塊,一分都不能少!如果罰個幾百塊,我們也就認了。像我們這裡,中上人家一年種田下來,也就能富餘2000塊錢。而且在農村,上半年都沒錢,種田要買化肥什麼的。小孩開學,也要交錢。只有到了下半年,種的東西收上來,賣出去,才有點現金。我父親本身又有殘疾,後來降到1500至2000元,家裡一下也拿不出這些現金。”

  陳傳宗講:“有個幹部把我叫到一旁,勸我說,你兒子從國外回來,怎麼也帶回了幾萬塊錢,就拿出幾千塊,應付一下嘛。天,哪裡帶回來幾萬塊!我講,他剛到家,還沒去南昌的公司結賬。沒錢,幹部就叫我出去借。”我問陳加保:“你當時有沒有出來?”

  他答:“我哪裡還敢出來,我要出來,他們更要多罰錢。”

  “我公公借錢去了,他們又叫我老公出去找,我老公去了,他們又叫我也去,快點去找。我說我不能再去了,家裡已經從外邊回來了人,在路上傳沒傳上非典也不知道,本來人人都忌諱、都怕,你還一而再、再而三地往人家家裡跑,村里人會講我們這一家人,怎麼這樣不識趣呵!我頂撞了他們,有個幹部就說我:跟政府做對,死日子在後頭!”

  “晚上7點多,人都回來了,也沒借到錢。沒錢,他們就改牽耕牛。牛已經在圈裡了,他們‘咚咚咚’地過去,打開門,把牛牽出來。那是頭母牛,還有一頭小牛正在吃奶,母牛走了,小牛也一蹦一跳地跟着跑了。”

  陳傳宗說:“我怎麼能不急,我靠種田吃飯,家裡8畝田,就靠這頭牛耕地呵!”“這牛是他的命根子!”陳加來說。“開始,我們還沒想到要憑據,牛已經牽走了,我們想不對呵,牛長着4條腿,萬一沒人看跑掉了,我們朝誰要呵。他們牽着牛,走了能有200米,過了松樹林,被我們攆上了,跟他們要憑據,沒給。可能是天黑了,又下雨,到鎮上,得走20里路,牽着兩頭牛確實不好走,他們把牛放了,說明天開車來。”

  “我不知道,將來還有多少罰款,等着我們家!”

  陳家的房子單獨在一處,四周是稻田和小樹林,青灰色的瓦房,落在綠樹叢中。陳加保的母親說:村支書講我們家好隔離,鄰居都隔得好遠,最近的人家,也有400米遠。

  7月7日,在大亨村,我見到村支書和村醫。

  村支書說,他是當晚知道,第二天一早就跟村醫去了陳加保家。

  我問他,非典期間,村里回來的人多嗎?他說有幾個。“隔離期間,陳加保有沒有在村里亂跑?”“沒有亂跑。”他答。

  在村醫家,我問是不是每天都給隔離的陳加保測體溫,村醫說“哪裡敢不測,不測要被吊銷行醫執照的。”他又翻出《體溫記錄本》讓我看。“他都正常?”我問。“都正常。要是上了38度,我們也不敢留呵。”

  隔離期間,陳加來說自己常回家看看,送吃的,送錄像帶,怕弟弟在家待不住。鎮綜治辦的人去過他在鎮上的家,催過兩次錢。陳加保回家的第17天,已經過了隔離期,身體正常。5月29日下午,鎮政府的人再次來到大亨村的陳家。

  陳傳宗說:“我跟加保在家,這次他們是開車來的,還是綜治辦的康發林他們。問我錢準備好了沒有,我說沒錢。他們到屋裡轉了一下,沒有什麼東西,只有一部摩托車,南方125,是我家老二的,他們要拿這輛摩托車。我跟他們說,加保就要去公司結賬了。”“他們講,都十多天了,你們為什麼不去公司結賬?我講,隔離就要12天,後來我們往公司打電話,公司說現在是非典期間,先等等,不要來。”“他們把摩托車搬到他們的車子上。我問,摩托車抵多少錢呵,他們說抵多少算多少。收條不打,抵多少錢也不說,我就讓加保坐他們的車子,一路去,到鄉政府找他們的領導,要收條。“他們不讓加保坐,說我們的車子,你有什麼資格坐?我跟他們吵起來,我問,這個車子是不是你私人的,如果是你自己花錢買的,我們可以不坐。他們說是鄉政府的。我說,要是鄉政府的,你有權坐,我也有,我是鄉政府的一個公民呵!加保好不容易坐上鄉里的車。”

  陳加保說:“走到半路,他們找個藉口讓我下車,然後有兩個人抓住我的胳膊,拉住我,讓車開跑了。我趕緊找個電話,告訴我哥,讓他一定攔住鎮政府的車子,留下憑據。”

  陳加來家是去鎮上的必經之路。等了數分鐘後,他們攔住了鎮政府的車,向車上的康發林要扣車憑據。“他說,你在這裡攔車,我要告你搶劫!我說,我搶劫?我還沒告你搶劫哩!這摩托車是你的還是我的?你有沒有買摩托車的發票?”“我們知道,他們這樣做肯定違法,但又說不出具體違的是哪條法。我們當時也是最笨的想法:不管政府什麼部門,哪怕是真正的執法機關,來家裡抄沒東西,都應該開個收據;如果東西拿去了,私分了,我們找誰要?看他們不開收據,我們就想照相,留下個證據。”

  朱銀秀拿出家裡的傻瓜相機,對着車子,拍了幾個鏡頭。“沒想到我這一照相,把事情鬧大了。他們打手機,叫來了鎮上和派出所的人。”

  “派出所的人來了,也叫他打個收據給我們,可他照樣不打。說不光把摩托車拉走,還要以防非典的理由,把趕到的加保抓走。”

  朱銀秀說:“他回家都17天了,都隔離完了,13號那天你們不抓,今天你們憑什麼要抓?我想搶拍抓人現場,因為是傻瓜相機,怕拍不清,想近些拍,被康發林看見了,他馬上追搶我的相機,我趕緊往家跑,鞋都跑掉了。進了大廳,裡屋的門是鎖着的,我被他抓住。我死死護住相機,他踢我的腳,頭也給撞到門上。我大喊:鄉政府的人打人!鄉政府的人打人!”“聽見叫喊,我老公還有鄉政府、派出所的人都進來了,我老公扯住康發林,我才躲進門裡,他還想衝進來,我死抵住門,手被門夾傷了。在救我時,我老公跟康發林他們發生了衝突。”

  陳加來接着道:“後來,我和加保被帶到派出所,加保被銬上。在派出所,他們只是問話,錄口供。這時,鎮綜治辦的人把我身上的一套鑰匙拿走了。我們還在派出所時,鎮上的人開了兩部車到我家,當時我姐姐在家。”

  陳加來的姐姐說:“是晚上7點鐘的樣子,我正在廚房切菜,聽見外邊好多人在講話,跑出來一看,進來6個人,一來就跑到樓上,我也不敢上去,就到外邊喊鄰居。樓上的燈亮了,看見他們在屋裡走動。下來後,他們把我弟弟剛買了兩個月的南駿牌農用車開走了。我回家後,看見樓上的東西被翻亂了,我剛剛切菜用的不鏽鋼菜刀,也不見了。”“他們實際上是來找相機的。”朱銀秀說。“在派出所做完筆錄,大約晚上9點鐘左右,鎮裡人說讓我們夫妻倆去看東西,我們上了他們的車子,他們一邊一個,把我倆夾在中間。進了鎮政府大院,裡邊黑漆漆的。一進院,我倆就被分開,我老公被帶到另一幢樓里。”“起先,他們讓我一個在鎮上工作的親戚勸我拿出相機來,問相機藏在哪兒。她走後,又來了個鎮領導,逼我交出相機。還叫我;別出去,寫檢討!”

  陳加來說:“我跟她分開後,他們把我帶到綜治辦的辦公室,強行讓我寫檢討,說我抗拒防非典,還打人。我說這個我不能寫。我記得很清楚,一共6個人,他們先把燈拉滅,一起打我,打了十幾分鐘,這叫‘打黑’。”“開了燈,他們講好話,勸我好漢不吃眼前虧,檢討寫一下,把相機交出來就算了,我說我沒犯法,為什麼要寫,你們憑什麼打我?他們又把燈拉滅,再打。在他們打我時,我大叫了……”

  講到這兒,陳加來脫掉上衣,在他的前胸後背、胳膊上,我看到仍有黑紫色的瘀痕。他講自己被打後,到了縣檢察院,做了法醫鑑定。《法醫鑑定書》上寫道:左胸前第三、四肋處見6×7cm青紫腫脹,左肩胛下區近脊柱旁見6×8cm青紫腫脹,左肩胛上區見3×5cm紅腫,左上臂內側遠端見6×7cm青紫腫脹,右上臂遠端內側見7×8cm青紫腫脹……

  那天夜裡11點鐘左右,陳加保和姐夫從派出所出來,到處找陳加來。“我們找到鎮政府綜治辦,看見他兩手捧着肚子,蹲在牆角里,臉都黑了,說話很困難,很痛苦的樣子。我們守着他,沒敢走,怕他一個人再出什麼事情。”

  “凌晨兩點多,他們也熬不過,打瞌睡,就把我們放出來了。鎮政府大門已經上鎖,等人拿來鑰匙開門走出來,已是凌晨3點多了。除了我家的農用車和摩托車,她停在派出所院裡的女裝摩托車也被扣到鎮政府。”“我一身都疼,咳都咳不出,站着都很困難,兩隻腳是軟的。走一走,我就要抱着肚子,蹲在地上歇會兒。”

  朱銀秀說:“我們從訂婚到現在,十二三年了,我從沒看到他這麼悲痛的樣子,我心裡很難受。從鎮政府到家有一公里路,平時走頂多20分鐘,這天夜裡,我們扶着他走了一個鐘頭。”

  “這一路上,我心裡頭覺得很暗,覺得沒有什麼光明了!什麼法律呵、法規呵,什麼都沒有了,沒有理可講!他們不過是鎮綜治辦的人,怎麼就可以隨便到人家裡搜查、扣沒財產,隨便關人、打人呢?老百姓還能過平平安安的日子嗎?還有沒有活路呵!”5月30日,鎮裡又派人到大亨村,重新量了陳傳宗家1989年蓋的房子,說建築面積超標,要罰款。“我不知道,將來還有多少罰款,等着我們家!”

  “還有沒有法讓平民百姓過一份安穩的日子?”

  提起家裡這一個多月里發生的事,陳傳宗一臉無奈,他說自己種的8畝水稻減產了,

  今年的產量還不到去年的一半。“那段時間沒心思幹活,飯都不想吃。一個月,人瘦了十來斤。”他還說這件事,牽涉到幾個家庭,幾十口人。

  朱銀秀的母親跟我說:“當時心裡好怕,怕她家再出什麼事,她當時說過不想活了。”“有那麼嚴重?”我問。“那可不是!她一家三口的生計被斷了,他們不種田,就靠那部車子維生呵!”她還說,陳加來哥倆去南昌時,怕朱銀秀一人在家想不開,她專門跑到鎮上,寸步不離地陪了幾天。

  朱銀秀說:“這一個月,我們幾個家庭根本無法過安生日子,特別是我一家,所有的鑰匙都被鎮政府拿去了,以至於夜裡睡覺都不安心,生怕深更半夜有人闖進來。白天出門也不放心,害怕又有人來抄家。新買的汽車被拿去,一家也斷了生活來源。”“這車子是借債買的,剛買兩個月。我們用它給3家磚廠拉磚、送煤掙錢,停在鎮政府,生意斷了不說,每天還要白交三四十元的稅費錢。4萬多元的財產被扣在鎮政府,我們當然很着急,想快點拿回來。他們講,現在不是我們找你們,是你們要求我們了。”

  陳加來說:“一個月裡,我去鎮政府不下20次。要想拿回東西,我首先必須承認打人了,他們沒能如願,車子就沒退我們。”

  “我們也想過打官司,上縣裡諮詢,人家告訴我們,打官司,你們耗不起,一年半載都說不準,就算你們打贏了官司,等車子拿回來,也該報廢了,快一點的辦法是上訪。”“我們先上到縣信訪辦,結果轉回鎮裡。沒解決,我們心急,又去了市里,結果還是回到鎮上。可能知道我們上訪了,有人傳話給我們家人,說這個事情大也不算大,把我陳加來槍斃是不可能的,但是抓起來,教育個三兩年是可能的。老人們更害怕了,本來就扣了4萬塊錢的東西,人再出事,怎麼辦?”

  朱銀秀在廣東打工時,有一年是在圖書館,回家後她還自費訂《讀者》雜誌,上訪材料都是她寫的。“一封要花23塊錢的特快專遞,我就發出去20多封。”在《冰點》收到的舉報材料中,她寫道:

  “請問:這天下還有沒有法管一管為非作歹的‘人民公僕’?還有沒有法讓平民百姓過一份安穩的日子?在全黨上下認真貫徹‘三個代表’的今天,在全國人民依法治國、努力建設政治文明的今天,鎮政府這些‘人民公僕’竟敢如此違法罰沒村民財物,堅決不打收據,不准留下證據,打人並迫人寫檢討,請問:公理何在?黨紀何在?法制何在?”“我的小家庭已經斷絕生活來源,多少親戚都被牽連,我們夫妻8年辛苦打工的成果,眼看化為灰燼。”“請給我們平民百姓一個合法生存的權利吧!我們懇求你們協助解決,懇請上級領導機關嚴肅查處這件事,要求洲湖鎮政府:善待百姓,尊重百姓!立即停止對我們的侵害,退回我們的汽車、摩托車等家庭財產以及所有鑰匙,還我們一個祥和生存、生活、生產的起碼的環境。”

  知道他們告狀的事,朱銀秀說當時家裡人、村里人,幾乎所有人都勸我們,別再上訪了,不要告了。“政府是鐵門檻,你們邁不過去的!他們都怕。”“我們雙方的父母,也找了村幹部,請他們到鎮政府說情。村支書去鎮裡3趟,村文書去了5趟,求他們退回我們的車子。我姐姐跟康發林的姐姐是鄰居,我姐姐去她家裡求情,能不能私了,把車子還回來。”“最後,實在沒辦法,我們也走累了,也拖不起,更不想讓父母擔驚受怕、心痛,只好委曲求全,只能認了。”

  一個月後,7月1日傍晚,村文書朱逢時和陳加來父子,又去鎮政府求情。經修改,陳加來的第8份檢討書,總算被通過了:綜治辦的領導:我向你們做如下實事求是且誠懇的檢討。

  1,自5月29日事情發生後,沒有馬上向你匯報和依靠當地鎮領導來解決問題。

  2,事發之後,沒有按照程序,就越級上訪,增添了你們領導幹部的麻煩,同時有損當地政府的名譽。

  3,在這裡還要向你和康部長道歉,道歉理由如下:在有關非典的非常時期,鎮工作人員抄取物資,暫抵罰款,我們取證的要求,政府應該理解。同時在執罰人等沒有想補證的念頭下,我們拍照取證也是可以理解的,我的錯就錯在,當康部長追繳我妻手中的相機至家內房間門口,我妻急大聲呼救,我聞聲趕去,抓住他就給了他一拳,妻才得以脫身,我沒有克制自己,一時衝動,對對方以打相報的行為是不明智的,更不能以自衛來為自己辯護,我應該以合法的理由制止康部長,不再打人才是正確的(改為:制止事態的發展),然後及時地向鎮領導匯報此事,可我沒有這樣做,在此為我這種①目無領導,②以打相報的行為向你和康部長進行道歉。

  4,請求政府退歸還我的車輛等財物。陳加來2003年7月1日鎮裡還決定罰款:罰陳加保非典期間回來1000元,罰陳加來打人賠醫療費400元,罰陳傳宗建房超標600元,農用車的地稅300元。當場交上2300元現金後,陳加來才拿回自己的車子。

  說到這兒,32歲的陳加來,長嘆了一口粗氣,眼圈紅着道:“咳,委屈了!沒辦法,只能委曲求全!我們被打,白打,還要賠人家的醫藥費;我們的車子被扣了一個多月,損失也是白損失。最後,還要給人家寫檢討,向人家道歉,還要被罰款。我心裡憋着冤屈,可又沒地方說啊!”

  “我們是冒着生命危險做這個說服教育工作的”

  在洲湖鎮政府,我先找到鎮綜治辦的王部長,他說自己沒參與,不接受採訪,起身走掉了。後來,鎮書記讓人叫來綜治辦的康發林。

  康發林說,5月13日,也就是陳加保回家的第二天下午,他們去陳家的目的是“說服教育”。“正是非典的高峰期,告訴他們該怎麼隔離。”

  我問:“該怎麼隔離呢?”他答:“在家隔離。”我問他罰款的事,他說沒有罰。“聽說你們還牽牛了?”

  康發林講,那只是嚇唬嚇唬他們,沒有牽,當時天快黑了,又下雨。“去他家的路好難走。好遠好遠的地方,我們都是走路去的。我們就是這樣,再遠的地方,我們也要把工作做到。”康發林還表示說。

  我問:“他剛回來,萬一是個疑似病人,你們一下午去了十多人,不危險嗎?”“我們只去了4個。”他答。

  康發林說5月29日他們第二次去陳家,主要是回訪。“看看他隔離情況怎麼樣,我們要善始善終,對他們起到保護作用。”“那怎麼又發生拉摩托車的事?”我問。

  他講:“我們又提到上次的保證金問題,他說要錢沒有。我們就採取措施,以物抵錢,當時他也同意了。”

  我問:“他的隔離期已滿,又沒發現問題,那你們的保證金,還有收的必要嗎?”

  康發林道:“他是他們村第一個回來的,第一個就沒交。我們絕對不是為錢去的,更不是想發‘非典財’,人命都沒有了,要錢還有什麼用,我們是冒着生命危險做這個說服教育工作的。”“在隔離期間,你們有沒有往他家打個電話,告訴他該怎麼更好地隔離呢?”

  他說沒有打。

  談起後來的事,康發林站起來說:“他們打人了!”起初堅決不同意我錄音的他,這時指着錄音機,叫我一定錄上,說這個很重要。

  我問:“是在街上打的,還是在屋裡打的?”

  他的聲音又高又急地說:“他們一家人把我打進屋裡,打我好幾拳,好痛呵!我現在還在吃藥、治療。”接着,他又補充道;“後來,她(朱銀秀)姐姐還到我姐姐家,威脅我們家人。”“怎樣威脅的?”我追問。“她姐姐說,這個事情,你弟弟怎麼怎麼了,如果出了事情,要你弟弟負責。他(陳加來)這個人,不但不承認打人,還說我們打了他,叫他寫檢查他也不寫。”“29日那天,後來還發生了什麼事?”“後來?後來再就沒什麼了。”他答。

  我問:“當天夜裡在鎮政府,說有6個人打了他,你也在?”

  康發林說:“我不知道。”“他家的車是誰扣的?”“我也不知道。”“最後到底罰沒罰款?”康發林仍然說“不知道”。

  在安福縣“防非”指揮中心,一位姓劉的主任對我說,對於本地外出務工人員,防非期間主要採取“堵、控、隔”的措施,縣裡沒叫罰款。後來還專門出了文件,制止“鄉規民約”中收取保證金、隔離費等做法。他給我看了安福縣出台的相關文件。

  5月18日安福縣《關於嚴明紀律進一步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中明確說:堅決制止和糾正亂收費、亂罰款。嚴禁依據鄉規民約向返鄉的外出務工人員收取任何觀察費、檢查費、隔離費、押金和保證金。已經收繳的費用,搬走的個人物品要立即退還。

  6月27日,安福縣又出了同樣的“緊急通知”,再次要求:“押金、押物,限期在7月10日前如數退還給當事人。”

  回家一個多月了,朱銀秀說很少看見陳加保笑。“他覺得給家裡帶來這麼大的麻煩,心裡很內疚,人很壓抑。”陳加保告訴我,鎮上有3個像他這樣在南非打工的年輕人,死掉了。“在船上,我們每天要干十七八個小時的活,最多一次,48小時才讓我們睡兩個鐘頭。一個月,我們也就掙130美金。回家才一個月,就讓家裡損失了一萬多塊。自己死裡逃生掙下的錢,拿命換來的錢,這樣花掉,心裡不甘。”

  離開安福縣的前晚,我和朱銀秀住一個房間。三更半夜,她突然從床上坐起來,問我:“你說,他們以後,會不會對我們家打擊報復?”

  8月5日,記者打電話給陳加來,問那些罰金鎮裡是否按縣裡的文件規定退給他們了。陳說,沒有,連收據也沒給。

  中國青年報-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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