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偷東西會受到什麼樣處罰? |
送交者: 憤怒的綿羊 2011年04月19日23:59:29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年底到了,和洛杉磯縣警局的朋友聊天,談起華人社區最常見的犯罪案件是哪幾類。警局的朋友說,華人社區最常發生的案件是入屋行竊罪,而且現在的小偷很多是持槍入屋行竊,甚至演變成入屋搶劫。南加州的阿凱迪亞市是華人居住比較多的高級住宅區,這個月兩名西裔持槍闖入民宅,將管家綁起來,然後將住宅內的 珠寶和現金收刮一空。在一些華人社區,有的小偷乾脆開車跟蹤華人,等到屋主在住宅外打開車庫門時,立即跟隨進入屋內進行搶劫。 為何小偷會對華人家庭特感興趣,警方的一些調查顯示,華人最喜歡在家中放有現金,而且喜歡購買珠寶,這些東西都是小偷最願意偷的東西。因為偷竊大宗物品花費時間長不說,運走也比較吃力,而現金和珠寶容易攜帶和消化。正因為華人的這一習慣,也使華人社區成了宵小之徒最喜歡光顧的地方。美國的住宅區一般都是開放式的,而且居民住宅除了室內安裝警報器外,一般不會在窗戶上安裝鐵製的防盜窗和特殊的防盜門,這也使社區的入屋行竊案件不斷上升。 按法律意義上講,從商店裡偷東西不付錢或者當扒手,這叫小偷。幾年前,中國大陸移民在美國犯輕罪比例較高的類別就是這種到商店買東西不付錢而犯了小偷罪。這大概與美國超市多、門口有沒有把門的有點關係,但只要是未付錢的物品被顧客拿出商店,店家就可以以小偷罪報警。當然這種罪算是小CASE,一般是罰罰款、最多來個緩刑就過去了。入屋行竊或是搶劫就比小偷的罪名達了許多,雖然這種人也被稱之為小偷,但犯罪行為更加惡劣,處罰上也重許多。對於小偷的處罰,各州法律略有不同,如在佛羅里達州偷竊價值100-300美元為小偷,也就是輕罪,但如果偷竊的價值超過5萬美元,那就是大盜,屬於一級重罪。在亞利桑那州,偷竊價值250美元的人最高可判處6個月徒刑,最高罰款2500美元。偷竊價值超過250美元但低於1000美元的人最高可判處2年徒刑,最高罰款15萬美元。偷竊價值1000美元至2000美元的人最高可判處2年半徒刑,最高罰款15萬美元。偷竊價值2000美元至3000美元的人最高可判處3年半徒刑,最高罰款15萬美元。偷竊價值3000美元至2.5萬美元的人最高可判處8.75年徒刑,最高罰款15萬美元。偷竊價值超過2.5萬美元的人最高可判處12.5年徒刑,最高罰款15萬美元。前不久一名女性在沃爾瑪店拿走價值500美元的物品沒付錢,法官最後判處這名女性入獄11個月。 美國的扒手還不算多,至少在洛杉磯還很少看到扒手四處作案的例子。至於為什麼,大概是當扒手得有高超的偷技,而換一種方式偷就沒那麼講究了。入屋行竊也是一種偷的方式,但比扒手更容易得手,不過這種犯罪牽涉到侵入到他人的私人領地,因此在處罰上也比較重,一般可判處6至9年刑期。入屋行竊者如果攜帶武器,那就是一級重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這小偷恐怕是世界上最令人厭惡的一種人,特別是入屋行竊,不光偷東西還有可能會傷害到人。為了保險入屋行竊的人身上不是帶刀就是帶槍,一但被人發現很可能狗急跳牆。在美國警察一般不鼓勵民眾在遇到帶有武器的入屋行竊者時反抗,也不鼓勵遇到這種情形的民眾見義勇為,與行竊者進行搏鬥,而是鼓勵民眾在遭遇入屋行竊者時打電話報警,如當時情況不允許,也要在事後馬上報警。洛縣警察跟我講了一個真實的案件,在一個華人社區,一名華人看到一個人入屋行竊被發現後往外逃,他就上前去追趕這名行竊者。而行竊者身上帶着槍,見有人追趕立即開槍,結果這名好心的華人當場被打死。死了怎辦?人們覺得挺可惜,但沒有人將他視作英雄。而警方也告誡民眾,遇到類似情況,打電話報警就算盡到了市民的責任。對付帶武器的人,那是警察要干的活。 有朋友可能會問,美國人在家裡不是可以擁有槍支嗎?遇到入屋行竊者,槍一亮,不老實的,開槍蹦了他,這不是合法的嗎?因為住宅是私人領地,沒經過主人允許私闖民宅,開槍打死也不會犯法的。的確美國過去有過這樣的判例,開槍打死私闖民宅的人,屋主被判無罪。但因美國各州的法律有很多地方不一樣,也許同樣是開槍打死私闖民宅在一個州可以被判無罪,但在另外一個州有可能被判有罪。在法律上,偷竊不犯死罪,除非入屋行竊者直接威脅到屋主或屋中人的生命安全,否則輕易開槍就有可能讓自己背上犯罪的黑鍋。 宵小的行為令人痛恨,也有點像過街老鼠,人人可以喊打。但在美國喊喊可以,但卻不能出拳。不少人會認為以武力懲治入室盜賊理所當然,但事實卻可能惹禍上身。按照法律,如果盜賊沒有威脅到屋主或屋內人的生命而被打傷、打殘甚至打死,不僅可能導致當事人要付出巨額賠償,而且還有可能會坐牢。也就是說如果竊賊在入屋行竊時沒有對屋內的人造成生命威脅,屋主的行為造成竊賊受傷甚至死亡,屋主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是不是說美國的法律偏袒小偷,不是的。按照法律,不論是警察還是民眾,只有其生命遇到威脅時才能使用武器來保護自己,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擊斃對方也算是正當防衛。所以在遇到竊賊時,如果屋內人的生命沒有受到威脅,屋主向竊賊開槍並造成對方受傷,在法律上就難以定性為正當防衛。這個月洛杉磯一名19歲的年輕人進入一戶住宅行竊,被屋主持槍追捕時不慎掉進已放干水的游泳池,竊賊頭部受傷。賊是抓到了, 但結果卻令屋主萬萬想不到,這名竊賊反告屋主用武力威脅生命致他殘廢,無法工作,要求巨額賠償。 美國的華文媒體曾報道了一些民眾在抓竊賊時最終反成被告的案例,例如在佛羅里達州,一名偷竊別人汽車內自行車的小賊,拿著偷來的自行車找買主,失主發現後和兩名路人共同把小賊按倒在地,一直到警察把他帶走,沒料到小賊反過來控告失主對他造成人體傷害,要求賠償50萬元美元。 從以上的兩個例子可以看出,美國的小偷有多牛,不僅打不的,而且還可以光冕堂皇地成為原告,而倒霉的屋主反而要打賠償官司。正可屋漏偏逢連雨天。在這種情況下,警方給民眾的意見又是什麼呢,如果在家中與盜賊相遇,首先要想辦法保護好自己和家人,然後儘快報警。除非自己和家人生命遭到威脅,一般情況下 不要開槍。如果竊賊已就犯,千萬別怒火衝天教訓竊賊,等到警察到來,由警察來處理竊賊。別忘了,美國的法律對竊賊的處罰還是挺嚴厲的。 作者:喬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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