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永遠的初戀 (1)
孤獨王子
初戀,是我三十五歲人生字典里唯一神聖的兩個詞。我從來不敢看人家寫初戀,我
知道無論誰寫我都要跟他們急,總怕他們寫得不好,褻瀆了這倆字。比如,大陸一
當紅女作家寫到過什麼初戀都是青春騷動的肉慾的混帳話後,我就對她的小說和電
影作品一概避而遠之了。
我的初戀,跟籃球有關,又無關。
二十年前,我上高中的時候,籃球還沒有這麼熱。當今,不說謝科奧尼爾,不說喬
丹,單說姚明在美國NBA刮的旋風,不到一年,就把咱老祖宗傳下來的一頂“東亞病
夫”帽子吹得無影無蹤。不說美國佬的電視廣告上史無前例地謙遜地把幾個老美拍
成了小人,把姚明拍成巨人,就說每一場比賽,廣播員宣讀的那一聲聲震寰宇的
“要--命--”在體育館上空久久迴響,怎麼不讓咱每個華夏子孫都陡長几分“奪命
天子”的威風?
我那時候迷籃球,只是玩物喪志不思學習上進的一種,每每成為父親作每日“總統
訓詞”的主題。我想他當年在討伐籃球的時候,決沒有料到今天的形勢,決沒有想
到他自己今天的退休生活的組成部分之一會是姚明和籃球。沒有遠見,我想就是父
親作了那麼多總統訓詞,都沒有官升一級,到退休也只是縣人民醫院的普通醫生的
原因吧。
當然,我當年的籃球水平,也就是縣級和後來的大學系隊級。可是,我球技不深體
會特深。比如,情場如球場。球場上的籃球,往往是在四五個人的你爭我奪中,後
面還追了虎視眈眈緊追不捨的一群。在我們鎮的中學,這四五個中心人物,是我和
我的幾個哥們高雲,譚軍,張浩強。那眾星拱着的月“球”,就是白如娜。
在球場上,我們拼搶得無所顧忌,我更是猛如蛟龍。憑着我的高個,我總是輕而易
舉地囊中探物般的從對方手裡搶到球,再憑着我的壯實,左衝右突地撞開圍追堵截
的一干對手,殺開一條血路,秋毫無損地把球護送到籃框裡。後來有一陣子,我更
是把籃球虛擬成白如娜,一遍遍英勇無比地把她從高雲,譚軍,張浩強手裡搶救出
來。只是有一次,我太入戲了,硬從隊友前鋒譚軍手裡搶到了球,卻忘了三步上籃,
把它摟在懷裡不動,左躲右閃,被裁判吹了哨才醒悟過來,還被譚軍罵一通:“叢
林,你打的什麼球,亂搶亂奪,到手又不投籃,怎麼夢遊一樣?”我心裡說,哼,
這要是你,搶到了白如娜,你捨得把她扔出去嗎?
白如娜是我們鎮的傳奇式的女孩。全鎮都知道她小學初中各跳過一級。鎮高中第一
學期的期末考,馬上就把我掌握三年的數理化第一的桂冠搶去了。作文競賽她又是
跟張浩強平分秋色,輪流第一第二名。所以,進入高中以後,父親對我的“總統訓
詞”就開始包括白如娜的名字了。諸如:“唉,你們要是有白如娜那麼專心用功就
好了。人家白如娜真叫兩耳不聞窗外事,連家裡養了幾隻小狗都不知道,哪象你們
那麼管閒事,一晚上鎮上有幾聲狗吠都要奔出去看看清楚。”我的兩個妹妹就忘了
低頭扒飯,悠然神往。
我以前聽父親的每日訓詞,總當耳邊風,或者一個耳朵進,一個耳朵出。可是自從
父親開始把白如娜的名字編進訓詞後,我的積極性空前高漲,每天回家就盼着晚飯
桌上父親的慷慨陳辭。人家有些吃葷的和尚念叨“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我
是把腦子變成了最精密的篩子,去粗存精,篩掉一切跟白如娜無關的言詞,把白如
娜的一言一行存在我最純美的心靈一角。
我洗耳恭聽地等着父親說下去,可是父親又開始滔滔陳述籃球害人的道理了。也難
怪他沒有再多的可說的了,因為他的消息來源是住在我們同一條街上的白如娜的姨
媽,她是父親醫院的護士。
我當年真希望白如娜每天就她自己的行蹤和言談發點新聞發布會,當然不能對着縣
廣播,那樣費雲,譚軍,張浩強都要聽見了。她應該發獨家新聞,通過她的姨媽。
可是就那些有限的零零碎碎的關於白如娜的消息,就夠我悄悄品嘗的了,因為比別
人更多的這點了解,我可以感覺自己跟她的親近,象藏了一支玫瑰,甜蜜又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