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恩寵律師妻子蔣美麗進京求助法律幫助遭遇經過[zt] |
| 送交者: 雁如 2003年11月25日17:27:44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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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 首先蔣美麗懇請斑竹網管不要刪掉此貼、不要改動文章(因前次“致全國律師界老師的公開信”遭到改動),蔣美麗承擔法律責任。是非曲直應放在桌面上讓大家評。 2003年11月18日晚7點蔣美麗在大姐的陪同下上了上海開往北京的104次火車,此行的目的如下: 第一 蔣美麗要面見張律師商討上訴事項,順交付微少的律師費。 第二 蔣美麗要找北京法律界的專家學者(這些專家學者都是鄭恩寵律師的朋友提供的)鑑定一下判決書中所寫的秘密,而這所謂的秘密在法庭審判中不當庭出示,蔣美麗請的兩位辯護律師都沒見過。有人在網上看到2003年11月5日“中國人權就鄭恩寵被判刑的聲明”一文中看到所謂鄭恩寵傳給中國人權的信,下載後交於蔣美麗。另內參新聞監督一稿“強行拆遷引發衝突,記者採訪遭遇圍攻”。蔣美麗想得到這些專家的意見——就鄭律師寫的“發生在光天話日下的事實”是國家機密一事,事後鑑定是否有法律依據。 蔣此次進京的目的僅此而已,可沒想到的是19日上午9:35時剛下火車不久,蔣美麗大姐說:“你被人盯上了!”蔣說:“不可能我來辦事又不是上訪,他們盯我幹嘛?”蔣大姐說:“我看見那人拿着照片在對照。”並把那人指給了蔣美麗看。蔣與其姐不理走人,出站打車直奔府佑街賓館。安頓好後蔣美麗就打電話給張律師約好下午14:30時見面。之後蔣美麗想整理一下行李。就在這時有五、六個人衝進208房問誰是這裡的負責人(因為這裡是長期包的辦事處)到外面講話(蔣美麗的大姐在門外所見),蔣在房裡聽到門外的爭吵,怕有麻煩馬上打電話和張律師講。只見他們強行打開房門衝過來就搶蔣的手機,通話被迫打斷。接着他們就把蔣和其大姐強行往外拖,順帶上她倆的行李。蔣美麗問他們是什麼身份,他們說是上海信訪辦的,依依追問他們只有一人回答是206。蔣問:“你206姓啥名啥?”那人說:“206就是206,不報姓名的。”蔣說:“你和關在看守所的鄭恩寵一樣只喊號不叫姓名。”他說:“你講話怎麼這樣尖端。”蔣說:“那你為啥不報姓名?”雙方爭吵起來,旁邊的人都說不要里她,硬把蔣美麗與其姐往車裡“塞”。開往北京一個地下招待所,把姐妹倆分開看守。時間是19日上午11時左右。 有三個人看住蔣美麗,以下是其中的對話: (時間快到了)蔣:“你們該放我們了。”並把大姐叫出來說:“我們走吧。”他們不讓走,說:“已經去叫人了” (下午17:30時)蔣:今天你們浪費了我們六、個小時,我們什麼事都沒辦而且我整天沒喝過一口水別說吃飯了。 19:15時,終於等來上海飛來的人。有十人左右,加上看我們的六個人共有十六個人。來了倆名女同志,一名是蔣美麗單位的領導陶老師。蔣問陶:“你來幹什麼?”陶:“我來關心你。”蔣:“謝謝,我在上班時也沒得到你的關心,今天也無需你的關心。我只需老公的關心。”另一位女同志是蔣現居住地居委幹部,蔣對她說:“抓鄭律師的前一天你打電話來問我女兒今年是否要高考的?”當時她否認此事,後來在火車上她承認了並說:“你怎麼聽的出是我的聲音。蔣:“我眼睛不好可耳朵特靈!” 蔣:你們來那麼多人誰和我談? (火車上)蔣:我去北京是去找律師的,既然你們不讓找,我們的火車票給我報銷掉。 (20號10:40時火車到上海站)蔣美麗弟弟、弟媳已在站台等候,蔣弟說:“到上海了,不用你們送了我們自己回家。”蔣說:“哪就謝謝你們,我們自己回吧!” 在汽車上他們說:“蔣美麗送你回家,你要相信我們。 車子到蔣小區門口時,蔣讓他們停車,他們不僅不停還繼續開往北站街道辦事處。再次證明了他們的不可信。由於他們的不誠信,蔣不願下車,被他們強行拖下車。把蔣拉到底樓右邊第一間要和蔣談,被蔣拒絕吵着要回家。此時他們經電話聯繫好,進來一人說放蔣回家。 20號12:30時,由於在事件中被拖拉造成多處傷痛(特別時雙肩關節處),當時戶籍警秦兵在蔣家知道蔣的雙肩傷痛並表示可開驗傷單。當日下午1:30時蔣和其弟來到北市場居委會找秦兵,等到14:00時打電話問秦兵為何還不來,被告知驗傷單要到派出所才能開。姐弟倆趕到派出所,秦兵說:“你所講的事我也沒看到,是否他們拉扯傷的…… (註:以上是蔣美麗此行北京所有經過,由蔣親手所寫,本人帶她打之於2003年11月21日。) From: http://forum.cc.org.cn/luntan/china/showcontent.php3?db=1&id=211626&id1=59545&mod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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