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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套(8)
送交者: 伍加 2012年02月07日04:07:05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文學習作(15)】

圈套(8)


伍加,2012年2月7日,周二



肯尼斯·巴恩斯面色蒼白,一臉病態,滿嘴只有稀疏的幾顆牙,說話跑風,因而口齒不清。他走到證人席舉手宣誓,然後坐在證人席上,向全神貫注的陪審團陳述這樁案件的詳情。這位曾經賣過毒品的在押刑事犯人,似乎做了充分的準備,想要揭露有關 2003 年 8 月 28 日炸彈人質搶劫案的全部內情,以便換來自己的減免刑期。

肯尼斯·巴恩斯說,是瑪喬麗·阿姆斯特朗設計了整個陰謀計劃,並組織了一幫人實施這項陰謀計劃。參與這項計划行動的有比爾·羅斯坦和布萊恩·威爾斯,其中布萊恩之所以參與這個冒險行動是因為他需要金錢,這位外表安靜的比薩店員工和一名吸毒上癮的妓女有着長期的秘密關係。布萊恩通過一位朋友買到毒品,把毒品送給這位妓女享用,以便討得她的歡心,並以此換取她提供的性服務。

就在炸彈人質案爆發前的幾周,布萊恩·威爾斯陷入了金錢危機,拿不出現錢購買毒品。正在急需金錢而又走投無路之際,他就聽從瑪喬麗·阿姆斯特朗的吩咐,上了賊船,同意裝扮成炸彈人質,去搶劫銀行。但是,直到他在案發當天的下午身上佩戴炸彈之後他才知道,他被欺騙了,那套定時炸彈不是假的,而是真的。在他試圖逃跑時立刻被抓了回來,強行套上炸彈裝置並上了鎖。

當肯尼斯·巴恩斯在向法庭陳述作證時,瑪喬麗·阿姆斯特朗煩躁不安,表現出非常憤怒的樣子,不時地向她的律師耳語。有幾次她實在怒不可遏,脫口斷喝:“騙子!混蛋!”遭到法官的嚴厲警告。聽着別人這樣陷害她,她簡直無法忍受,極度痛苦。

10 月 26 號,當法庭辯論進入第八天時,終於輪到瑪喬麗·阿姆斯特朗發言了。站在證人席上的她,精神亢奮,長篇大論,滔滔不絕。在兩天時間內共講了五個半小時,仍然餘興未盡。烏黑油膩的頭髮垂在雙耳的兩側,隨着她的聲調和手勢時而抖動,時而擺動。每次開口,都會有一連串的單詞像連珠炮似的從瑪喬麗的嘴中噴湧出來。她甚至嘲笑、奚落她的律師:


“律師先生,這是個愚蠢的問題。”

她蔑視、貶抑公訴人:“如果這就是你攻擊我的證據,我可以告訴你,這真是個非常可憐的案子。”

她哭鬧,她叫喊,她捶胸頓足。有二十多次,法官不得不命令她住口,但這種命令往往是徒勞的。

在瑪喬麗·阿姆斯特朗作證的第一天,她只提到一次布萊恩·威爾斯,而且還是在長達一百分鐘的惡罵諷刺的最後十分鐘裡:

“我從來就沒有見過布萊恩·威爾斯,我從不認識他。只是在他被炸死的當天,我從新聞里聽到了他的名字。”

陪審團並不相信她的說辭。在經過長達十一小時的審慎討論後,由七名女人、五名男人組成的陪審團達成最後的裁決:瑪喬麗·阿姆斯特朗有罪;她的罪行包括:持槍搶劫銀行、陰謀組織犯罪行為、在暴力犯罪中使用爆炸裝置。這樣的罪行會被判終生監禁。

七年之後,炸彈人質案中懸而未決的問題終於有了答案,案情似乎已經全部水落石出。


但是,有一個人並不這麼認為。這個人的名字叫吉姆·費舍爾,美國聯邦調查局的退休調查員。這位 64 歲的刑事司法教授在觀看布萊恩·威爾斯被定時炸彈炸死的錄像時受到極大的震撼,他決定深入研究這個案件。於是,他收集了所有關於這個案件的新聞報道和法庭資料以及聯邦調查局(FBI)公布的證據,在業餘時間仔細研究。費舍爾的結論是:瑪喬麗·阿姆斯特朗不可能是這個複雜案件的主謀。

作為他的論據,吉姆·費舍爾指出,聯邦調查局行為分析部門公開的資料有如下結論:“本案的特點顯示出主謀者做了精心設計,她/他可能有多重目的,但是金錢顯然不是主謀者的主要目的。”換言之,搶劫銀行絕對不是本案的要點。

因此,說瑪喬麗·阿姆斯特朗為了金錢和遺產雇兇殺父,因而策劃了綁架人質和搶劫銀行,這樣的說法站不住腳。不管是誰策劃了這起陰謀,她/他並不關心布萊恩· 威爾斯能不能搶到金錢,也不管他是否能把搶到的金錢繳出來,她/他只是要驅使布萊恩·威爾斯去玩“尋物遊戲”,從而創造出一個複雜的謎團,讓警方疲於奔命,像無頭蒼蠅一樣東奔西突。

反觀瑪喬麗·阿姆斯特朗,她並沒有這樣做的動機,這也不符合她的性格。

但是,如果不是瑪喬麗主謀,那麼誰是本案的主謀?

吉姆·費舍爾認真研究了聯邦調查局的資料後,他把目光鎖定在製造炸彈的人。“此人精於使用各類金工器械”,“節約簡樸,善於收集使用各類廢舊物品製作各種新玩意”;他能對各種手工製品感到自豪。對于吉姆·費舍爾來說,這些性格特徵都與比爾·羅斯坦很相像。

比爾·羅斯坦就居住在電視發射塔的旁邊,他同意把一具死屍放在自己車庫的冰櫃裡。這個干雜活的手藝人有能力製造出非常複雜的爆炸裝置。尤其重要的是,只有比爾具有這樣的特徵:善於用書寫的指令去指揮別人。

在吉姆·費舍爾看來,比爾·羅斯坦從一開始就玩警察於股掌之上,讓警察去浪費時間完成所謂的“尋物遊戲”,從而浪費掉案發後最初的寶貴時間。然後,使用 911 報警電話,他指控瑪喬麗·阿姆斯特朗謀殺吉姆·若登,從而將警方的破案動作引導到他希望的調查方向,進一步增加了調查布萊恩·威爾斯的炸彈綁架案的破案難度。

比爾·羅斯坦可能清楚地知道,瑪喬麗·阿姆斯特朗及其同夥遲早會把他抖落出來,與其坐以待斃,不如奮起一搏,說不定還能弄個魚死網破的結果。但是在他向警方報告吉姆·若登死屍時,他刻意隱瞞了他與炸彈人質案的任何聯繫。同時,他給警方製造出一種印象,好像他沒有任何東西需要隱瞞。是啊,一個即將死亡的人還有什麼需要隱藏的呢?直到他生命的最後一刻,比爾·羅斯坦一直堅稱自己對炸彈人質案一無所知。

在瑪喬麗案庭審結束時,公訴人把這個案件描述為徹底失敗的荒唐鬧劇。當然,如果本案的目的就是為了金錢,那麼它的確是既荒謬又愚蠢。但是,費舍爾認為此案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金錢。費舍爾有什麼證據呢?

比爾·羅斯坦一輩子也沒有什麼成就,他要用本案來證明他的聰明才智。這個案件一爆發,滿世界的新聞媒體都會把它放在頭版頭條,警方會像鬥牛場上一頭蒙上雙眼的公牛,東奔西突,焦頭爛額。為此他徵募了那些能為他所控制的同夥,並把陰謀的細節帶入了墳墓。他笑到了最後,逃避了偵查,逃脫了懲罰;他把一幫白痴似的同夥留在人世,同時留下一連串的謎團。

我們至今仍然無法圓滿地解開那些謎團,這正是比爾·羅斯坦早就為我們設計好的結局。直到最後死亡的時候,他都是自由之身;“尋物遊戲”的最後一步,可能永遠是個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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