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
萬維讀者網 > 新 大 陸 > 帖子
留美兒子犯罪,為救兒父母犯賄賂罪
送交者: 金歌 2012年04月16日23:33:19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從網上看到報道:美國愛德華州21歲中國來的留學生,今75年3月29日晚8時,以客房為藉口,進入一個女子家中,涉嫌綁架並強姦改名女子而被捕。目前該留學生被控一級綁架罪和性虐待罪,保釋金為75萬美元。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4月5日,得知兒子在美國犯罪消息,他的父母從中國聞訊趕到美國後,試圖賄賂受害女子,讓其改口供,被女方再次報警。隨即,這對夫婦被警方刑事拘留、起訴,保釋金為10萬美元。警方並在媒體上公布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以及犯罪嫌疑人父母的名字、年齡和照片。

 

看到這則報道,心裡五味翻滾,這裡恕我不忍將他們名字照片貼上。他們也許真的不知道,在美國賄賂證人和陪審團成員是重大犯罪行為。為救兒子,可憐天下父母心。

 

現在,越來越多的中國人來到美國留學,除了良好的學習成績外,有必要對美國的法律常識做一些簡單的了解。

 
在美國刑事法庭和民事法庭是分開的,刑事法庭檢察官主導,如果證據充分,甚至證人不出庭都可以繼續起訴。要談錢只能在民事庭。而且,刑事案受害人不是起訴者,只是法庭傳喚的證人,如果不出庭,法庭可強迫你出庭,如果拒絕作證,法庭可以判你入獄。

 

美國法律和中國法律不太一樣,美國法律中刑事案件的原告並不是受害人,而是司法機關,也就是擁有司法管轄權的檢察機關。刑事案件受害人和被告是不能私了的。受害人如果為了減輕被告的罪責而在作證時候撒謊,就犯了干涉司法的重罪,可被判刑。

 

刑事案件中唯一的所謂“私了”是所謂的有條件的認罪,也就是檢察機關在考慮到證據有可能不足以說服陪審團給原告定罪的情況下,和被告談判,以減少刑期換取原告認罪。

 

曾經出現過,中國新來的移民考駕照,上車後給考官一疊錢,想用錢擺平,結果後來被起訴。

 

在美國民事案件原告是受害人,雙方可以以任何方式私了。有人建議,在美國打官司,與其花錢賄賂受害人,不如花錢請名律師。都是花錢,一個是非法的,一個是合法的。

 
這件事情引起生活中海外華人的關注,看看他們對此事的評論:
 
tjockis 發表評論於 2012-04-14 07:42:41
其實更是那個被害女子不為金錢左右,只能說美國人民有底線。另外,中國人那點兒特權在美國也不好使。如果要是參議員或者美國某個富豪的兒子強姦了別人,人家照樣可以通過合理且合法的手段幫兒子消災。首先,人家父母不會出面,而是人精律師。然後律師讓你進套。。。
 
lostman 發表評論於 2012-04-14 07:17:17
終於見證了什麼是法律和法律的嚴肅性,美國法律畢竟不錢權左右的
哈哈,在美國曬錢是不行的!在美國,沒有誰能夠知道坐在身邊和鄰座的人有多少錢,也沒有聽過有誰談論錢的具體數字。
 
霍元乙 發表評論於 2012-04-14 23:49:38
可悲,無法無天的部分中國人,跑到美國,接受再教育了。也只有美國法律才能教育這幫無法無天的傢伙。
 
lostman 發表評論於 2012-04-14 22:49:09
只有美國人能收拾這些中國人
 
Appleface 發表評論於 2012-04-14 21:47:14
他的父母讓美國人知道錢在中國是什麼都能擺平的。
 
yorkie 發表評論於 2012-04-14 21:15:45
可憐天下父母心,有點心酸。
 
直播 發表評論於 2012-04-14 20:56:30
為孩子操心太多了。還是去愛非骨肉吧。
 
絲瓜種 發表評論於 2012-04-14 20:55:51
以為這是在中國!
 
雜家 發表評論於 2012-04-14 20:43:43
他在免費主演好來塢三級片,他父母來向國際社會展現國情。



加州姐姐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10: 人在北美:用兒子的錢去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