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秘美國FBI十大通緝犯名單 |
| 送交者: 金歌 2012年07月16日23:20:36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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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2012年5月10日傍晚,美國密西西比州新奧伯尼市郊一片人跡罕至的森林,一聲槍響打破了沉寂。被全美通緝的亞當·梅耶斯遭民眾舉報行蹤後,在警方圍捕時,用一把9毫米口徑手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綁架的兩個小女孩在附近的草地上被發現,她們看起來驚恐且疲憊,但無大礙。當時距離這名亡命徒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列入"十大通緝犯"名單,僅僅隔了一天。 亞當·梅耶斯現年35歲,因涉嫌謀殺一名31歲的女子和她14歲的女兒,並綁架兩名幼女,他被控兩項一級謀殺和四項特別重大綁架罪。被警方定為重要嫌疑人後,他就不知所蹤。FBI於5月9日宣布將他列入"十大通緝犯"名單,懸賞7.1萬美金,在全國範圍內通緝。 梅耶斯畏罪自殺後,FBI官網的"十大通緝犯"名單頁面,他的頭像下方打上了醒目的"已死亡"字眼。 梅耶斯於2012年5月9日上榜,當時是替換去年6月落網的波士頓黑幫老大巴爾傑。而在梅耶斯死後不到一個月,菲德爾·厄比納於6月5日填補了他的空缺。這是自2009年以來,短短兩個月內,"十大通緝犯"名單第三次變更。 而第一次,是在恐怖大亨本·拉登被擊斃一周年之際,FBI完成了層層審核手續後,本·拉登的頭像終於從FBI"十大通緝犯"首頁上撤下來,由戀童癖埃里克·托斯取而代之。 戀童癖和本·拉登一樣危險 照片裡的托斯總是戴着一副無框眼鏡,穿西裝時,是衣冠楚楚的老師;換上T恤後,則是笑容可掬的前輩。根據FBI官網上的描述,托斯是一名"電腦專家",熟知互聯網;有教育學學士學位,且具備社會經濟學和社會工程學的專業授課能力。 但原來此教授乃彼"叫獸",他從2008年開始就一直在搜集、拍攝兒童色情照片。FBI擔心他無害的外表和能力、學歷背景會讓他輕易應聘成功講師或保姆的職位,所以在本·拉登被"摘牌"後,讓其上榜頂替。 一個名不見經傳的戀童癖和全球恐怖大亨,在"十大通緝犯"名單裡相遇、齊名,似乎很不可思議。但事實上,多年以來,從偷車賊、強姦犯到經濟犯罪者,都曾被列入該名單。 "十大通緝犯"名單上並不都是殺人越貨的重犯或恐怖分子,FBI會根據社會當前的價值觀,判斷由哪位逃犯上榜。在北美,製作和傳播未成年人參與的色情音像製品,是很嚴重的罪行,美國、加拿大等對戀童癖的打擊不遺餘力,重視和投入程度絕不亞於反毒反恐。在這樣的社會價值觀下,FBI認為摧殘未成年人對美國社會的毒害不亞於策劃"9·11"事件,從而將戀童癖和本·拉登相提並論,便好理解多了。 本·拉登被"摘牌"後,國內一些媒體將之稱為"前FBI頭號通緝犯",甚至稱取而代之的托斯為新的"頭牌",這純粹是自嗨之舉。對此,FBI官網的回應是"'十大通緝犯'上榜的都是對社會安全有嚴重威脅的罪犯,並沒有等級排名之分。" "十大通緝犯"名單的前世今生 最開始,"十大通緝犯"並不叫"十大通緝犯"。 1949年,美國舉行了一次公開的打擊嚴重犯罪討論會。會上,時任FBI局長的約翰·胡佛和美國合眾國際社總編威廉姆·哈特金森,就如何最有效地通緝那些"最難捕捉的重要嫌犯"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討論。兩人最後達成共識:應該以FBI的名義發布一份"重要通緝犯名單",並通過各主流媒體傳播,使全社會遍布監督、尋找通緝犯的線索,令追捕這些要犯的工作具有更廣泛的社會基礎。 1950年3月14日,第一份"FBI重要通緝犯名單"正式向媒體和公眾發布。這份名單上共有十人,都是當時公認最危險、最神秘、最難追捕的重要通緝犯。其實這些通緝犯大部分早就在通緝行列。此前FBI習慣將逃犯名單寫在一個記錄本上,第一頁就是重要通緝犯名單上的十人。這一慣例在後來一直得到延續--絕大多數時候,這份名單上的名字都是十個。媒體在報道的時候也傾向於使用"十大通緝犯"而非"重要通緝犯名單"。久而久之,"十大通緝犯"成為這份名單的通用名稱。 當然,偶爾名單上也會出現不止十個名字,例如1968年暗殺馬丁·路德·金的厄爾·雷(同年落網)就是首位"第11名通緝犯"。最多的時候甚至同時"擠入"13名通緝犯,第13人就是1993年2月紐約市世貿中心爆炸案的策劃者拉姆齊·阿哈穆德·尤塞夫。 FBI十大通緝犯排行榜從誕生至今已歷時大半個世紀,其間有很大變化。根據專欄作家陶短房的研究,自1991年起,FBI沿用很久的手寫記錄本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電腦輸入;早期逃犯統計編號多有重複,被抓獲的逃犯,其編號有時會被用於新的上榜者,如今則是編號和通緝犯一一對應,即便抓獲,編號也從此不再使用,甚至此前重複的編號也被重新整理,使之不至於重複。如今,儘管傳統的張貼法仍在沿用,但FBI更多地依賴於互聯網進行信息傳遞。 給力群眾協助抓獲逾三成要犯 隨着時間的推移,"十大通緝犯"名單的影響力越來越大,部分通緝犯因懼怕名單的社會效應而在獲知自己上榜後選擇自首,或在情緒緊張下露出馬腳而被捕。根據FBI的統計和整理,"截至2012年6月5日,一共有497名逃犯被列入'十大通緝犯'名單。在落網的466名罪犯中,有154名在公眾協助下被抓獲。" 第一份"FBI重要通緝犯"名單上編號為1的通緝犯,是慣犯托馬斯·霍頓。他曾因搶劫和非法逃逸被定罪,兩次被抓獲又兩度越獄,並在最後一次脫逃後槍殺了妻子和兩名兄弟。 據FBI官員透露,一位俄勒岡州波特蘭市的讀者在《俄勒岡人報》上看到刊登的通緝名單後,偶然發現霍頓行蹤,於是即刻報告給FBI。憑藉這一線索,美國警方在1951年6月23日在俄勒岡州比弗頓將他抓捕歸案。 迄今為止,通緝時間最短的是比利·奧斯汀比科。這名背負兩項一級謀殺和多項銀行搶劫重案的嫌犯於1969年1月8日上榜,兩小時後在華盛頓特區密西西比大道一間寓所的閣樓上被捕。大概他認為"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或者一時來不及脫逃。總之,他躲在最後一次作案現場的附近,結果被樓下一名敏感的居民認出並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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