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經濟不景氣,破產的公司就越來越多。問題是我跟合作夥伴的公司有一個下家破產、還欠我們的貨款,結果我們公司卻被卷進一場經濟官司里,最後竟然還要往外賠不少錢!
我們這家客戶銷售困難,約定30天賬期的貨款支付越來越慢,這自然引起了我們的警覺,我們一方面大大減少了對它的供貨,一方面加緊催要貨款。最後,在我們的步步緊逼下,這家公司結清了我們的大部分貨款。之後不久它依法倒閉了。
既然是依法倒閉,它就受到破產法的保護,在有限公司的資產範圍之內進行清算。他們早已是窮得不能看了,那還有多少資產,自然結算不出什麼來。這樣,他們所欠的帳就等於合法地被勾銷了。那時我們真是十分慶幸警覺得早,要回了自己的貨款,不然他們一破產欠我們的錢也就沒法要了。
事情卻沒有那麼簡單!這家破產的公司還欠了其他十幾家供貨商的款,這十幾家公司公司聯合起來提起了民事起訴。民事起訴的目的是為了尋求一定的經濟利益,那麼光去起訴那家已經破產的公司是不會再拿到錢的,於是我們公司成了他們的主要目標。他們訴什麼呢?訴破產公司在財務情況已經完全惡化、必然走向破產的時候 “惡意”地給我們結款,這是一個對其他供貨商不公平的做法,要讓我們把結到的款吐出去,由所有債權人按清算比例進行再分配。
聽起來有點荒唐,但是有法律可依呀,而且還真有一個遊戲規則的公平性原則在裡面。打官司扯吧,我們主張是正常的生意結款,不過呢那十幾家都可以出示那家破產公司欠款的證據,那麼多欠款加一起,法官大概不難判斷這家公司心裡有數自己肯定是要破產了。問題最後的關鍵就是由法官來決定什麼時間點以後結給我們的款是“惡意”的,判決所有的“惡意”結款都要由我們吐出來。
痛苦啊,本來就是客戶破產還欠了我們的錢沒還完,我們就已經是受害者了。這下好了,小心謹慎奮力要回來的錢還要被迫吐出去,這加倍地受傷,還不如當初沒要回來呢。慘呀!
(王青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