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吻
十月二十九日 孫紹振
徐志摩是傑出的詩人,這是大家都公認的,但要說他還是個有成就的散文家,那就
知者較少了。徐志摩的詩以寫戀愛而成績卓著,這一點也經過了歷史的考驗,但是他的
散文也以寫戀愛而獨樹一幟,這就不是所有的讀者都很明了的了。至於說,徐志摩以散
文寫戀愛,其動人的程度,其深刻的程度,並不亞於他的愛情詩,恐怕許多讀者憑着固
有的印象就很難首肯了。
其實,在我本來的印象中,徐志摩的愛情詩比他的寫愛情的散文要動人得多。但是,
這次仔細讀了徐志摩在和睦小曼戀愛、結婚的過程中的書信和日記(亦即《愛眉小扎·
日記》、《愛眉小扎·書信》)以後,我的印象卻發生了變化。徐志摩的詩,完全是師
承英國浪漫主義,不象聞一多那樣還有象徵主義的以丑為美的追求。雖然到了二十世紀
初期,浪漫主義的激情,在西方詩壇已經跡近於陳詞濫調,但是,徐志摩卻用浪漫主義
的方法對中國現代新詩作出了貢獻,使之從瑣碎的現實描模和粗糙的情感直抒升華為統
一、集中,超越於日常生活現實抒情邏輯和單純的意象。
浪漫主義的抒情邏輯,其特點是一種極端化的邏輯,它有別於理性邏輯的客觀、冷
靜;它不隨環境、時間、條件而變化。本來一切事物(包括人的感情)都不可能是絕對
不變的,而是不斷變幻的。然而浪漫主義的抒情邏輯是一種情感邏輯,它是以絕對化為
特點的,不絕對不足以表現情感的強烈和非凡。因而表述愛情的詩句都是無條件的,無
保留的;愛人的美,是絕對的、永恆的、無與倫比的。從莎士比亞到拜倫,從普希金到
惠特曼,都是一樣的,美的,就絕對美,丑的,就絕對丑。想念就絕對想念,碰到任什
麼都引起想念。徐志摩很快就學會這一手。例如,他與有夫之婦陸小曼陷入了熱戀,而
又不便自由交往,他這樣寫他的苦戀:
我來揚子江買一把蓮蓬
手剝一層層的蓮衣,
看江鷗在眼前飛,
忍含着一眼悲淚,——
我想着你,我想着你,啊小龍!
我嘗一嘗蓮瓣,回味曾經的溫存
那階前不捲的重
掩護着銷魂的歡戀,
我又聽着你的盟言:
“永遠是你的,我的身體,我的靈魂。”
“我嘗一嘗蓮心,我的心比蓮心苦,
我長夜怔忡,
掙不開的惡夢;
誰知我的苦痛!
你害了我,愛,這是叫我如何過?
但我不能說你負,更不能猜你變;
我心頭只是一片柔,
你是我的!我依舊,
將你緊緊的抱摟;
除非是天翻,但我不能想象那一天!
這自然有詩的完整,情感也有詩化的強烈,連吃一次蓮子都聯想到,感受到那麼強
烈的思念、回憶、猜疑、自慰最後又轉而為自信。
但以這樣的詩句和西方和中國古愛情詩中那些名篇相比,其情感的強烈程度就多少
有些遜色了。
但是,如果我們看他的散文,他寫給陸小曼的信以及準備給陸小曼看的日記,那個
感情的強度,那個瘋勁,那樣的絕對化,就非他的詩所能比的了:如1925年六月二十五
日寄自巴黎的信:
我唯一的愛龍(按:陸小曼)你真的救我了!我這幾天的日子也不知怎麼過的,一
半是痴子,一半是瘋子,整天昏昏的,惘惘的,只想着我愛你,你知道嗎?早上夢醒來,
套上眼鏡,衣服也不換就到樓下去看信——照例是失望,那就好比幾百斤的石子壓上了
心去,一陣子悲痛,趕快回頭躲進了被窩,抱住了枕頭叫看我愛的名字,心頭火熱的,
渾身冰冷的,眼淚就冒了出來,這一天的希冀又沒了。
要講感情強烈,不亞於善於誇張火山爆發式的戀情的郭沫若。要講極端,這才叫極
端。在這裡有的只是如痴如醉的激情,好像比之在詩中更像青年徐志摩的為人。早在歐
洲之時,他見了林徽因,也是沒頭沒腦地追求;但是,他自己已經與張幼儀結婚了,而
且有了孩子,他離了婚,仍然沒有追求到林徽因。但是這並沒有絲毫改變他浪漫主義的
本性。一旦見到已經嫁了丈夫的陸小曼,又是沒頭沒腦地陷入了情感的旋渦之中。
雖然,他這種任情縱性的浪漫主義,在當時的社交圈子中,遭到了種種的非難,但
是他毫不在乎,真有一點大無畏的精神,哪怕他的老師梁啓超寫信反對他,批評他——
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他也無動於衷。
這種感情帶着五四時代的狂飈突進的個性主義的特點。今天的讀者不難從中感到徐
志摩這種情感解放的脈搏,但是如果忽略了他的思想,就可能把徐志摩誤解成為一個浪
盪公子。事實上早在他與張幼儀離婚之時,他就把離婚當做對社會傳統的一個撞擊。他
把他和張幼儀的往來信件公之於眾,他顯然有意把自己當成一個為爭取情感自由的先鋒。
他不但自己這樣做了。而且也鼓勵張幼儀勇敢地,不惜任何犧牲去爭取自己的幸福,正
因為這樣,他所招致的社會非議特別猛烈,一度還成為小報記者追逐的對象。
徐志摩的不同凡響之處就在於他不完全把自由戀愛當作單純的愛情問題來處理,而
是把它當成一種對傳統的習慣勢力、世俗偏見的挑戰,他在詩中曾經非常天真地藐視過
當時的環境:“這是一個怯懦的世界,容不得戀愛,容不得戀愛。!”他宣稱要拉着他
的戀人走向一個嶄新的世界,而在散文中,就不那麼天真了:
眉,我怕,我真怕世界與我們是不能並立的,不是我們把他們打毀,成全我們的話,
就是他們打毀我們,逼迫我們去死。眉,我悲極了,我胸口隱隱的生痛,我雙眼盈盈的
熱淚,……我恨不得立刻與你死去,因為只有死可以給我們想望的清靜,相互永遠的占
有……
象許多二十年代的浪漫主義詩人一樣,徐志摩常常禁不住把他和陸小曼的愛情理想
化,絕對化,無條件地美化,神聖化,而且他把自己放在神聖化的頂點。
世上並不是沒有愛,但太多是不純粹的,·有·漏·洞的(着重點原有)。那就不
值錢、平常、淺薄。我們是有志氣的,絕不能放鬆一屑屑,我們得來一個直純的榜樣。
原來他是把自己當作一個勇於自由戀愛排開世俗偏見的榜樣!一個時代的典型。
這不是為了出風頭,在為理想而鬥爭的過程中,他感到自己有一種時代的使命——
他把這叫做“責任”。本來按倫理學而言,責任是對個人自由的限制,可是在徐志摩,
責任不但沒有限制他的自由,而且增加了自由的意義。他的自由既是一種榜樣,那麼這
種自由就不是僅屬於個人的。
這戀愛是大事情,是難事情,是關生死的超生死的事情,——如其要到真的境界,
那才是神聖,那才是不可侵犯。有同情的朋友是難得的,我們現在有少數的朋友,就思
想而論,在中國是第一流。他們都是·真·愛你我,看重你我,期望你我的。他們要看
我們做到一般人做不到的事,實現一般人夢想的境界。他們我敢說,相信你我有這天賦,
有這能力;他們的期望是最難得的,但同時你我負着的責任那不是玩兒。對己、對友、
對社會、對天,我們有奮鬥到底,做到十全十美的責任。
正是這種時代的使命感,或者說社會責任感給了徐志摩以驚人的勇氣,去向傳統的
偏見作義無反顧的衝擊。
今天的讀者也許會低估徐志摩、陸小曼先後離婚對於社會的挑戰意義。要知道在當
年即使青年思想解放的導師,如魯迅、郭沫若、胡適都未能公開地,在這個問題上向他
們的家庭挑戰。魯迅、郭沫若和胡適都有包辦的合法的妻子,然而他們都沒有適當的辦
法擺脫那種強加於他們的婚姻。其中胡適妥協性最大。他明明另有所愛,並且在婚後於
杭州曾與其意中人有一次幽會,然而被其妻(冬秀)發現,大鬧一場之後,胡適從此不
敢造次。魯迅和郭沫若後來都與其意中人結了婚,但從法律上來說,是非法的;因為他
們並沒有與其合法妻子離婚。思想解放的導師尚且如此,可見當時一般人所受傳統觀念
束縛之重。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徐志摩與張幼儀的離婚,陸小曼與王賡的離婚有着冒天
下之大不韙的性質。
徐志摩不但是勇敢的,而且是堅強的,他時時表現出一種英雄主義的氣概,甚至自
我犧牲的決心。這也許是徐志摩性格和思想中最光彩的一面。在這種情況下,他不但有
磅礴的感情而且有堅定的理想,正是因為這樣,他顯得強大,特別是當他面對外來的壓
力的時候,他決無任何退讓妥協的閃念。他時常用十分果斷的語言去鼓舞陸小曼,他認
為這是陸小曼人格獨立的機遇。
你再不可含糊,你再不可因循,你成人的機會到了,真的到了。他(按:其夫王賡)
已經把你看作潑水難收,當作生客們的面前,儘量的羞辱你;你再沒有志氣也不該猶豫
了。……我是等着你,天邊也去,地角也去,……聽着,你現在的選擇,一邊是苟且曖
昧的圖生,一邊是認真的生活;一邊是骯髒的社會,一邊是光榮的戀愛;一邊是無可理
喻的家庭,一邊是海闊天空的世界與人生;一邊是你種種的習慣,寄媽舅母,各類的朋
友,一邊是我與你的愛……你如果真愛我,不能這樣沒膽量,戀愛本是光明事,為什麼
要這樣子偷偷的,多不痛快。
從這樣的語言來看,徐志摩不但是一個浪漫主義者,而且有一點接近啟蒙主義者。
因為他並不完全是沉迷在一種如痴如醉的情感中,他是有理智,對環境是有分析的,也
許,正因為這樣,他的文章中激情與睿智交融。這時的徐志摩是精神上強大的,似乎不
像在詩里那樣脆弱:“我不知道風向那兒吹,我是在夢中,暗淡是我夢中的光輝。”
這是因為他面對着強大的外部環境的壓力,這種壓力越是咄咄逼人,徐志摩越是勇
敢無畏,他不象魯迅、胡適、郭沫若那樣有那麼深厚,那麼執着的中國傳統文化的負擔,
他不像他們那樣考慮到對親人的責任。他是準備犧牲的,但是他只為他的愛情犧牲;決
不為他人犧牲;而魯迅、胡適、郭沫若卻在自由與責任之間尋求平衡。為了平衡,他們
作出了犧牲。
相比起來,徐志摩似乎是更勇敢的,更徹底的,更自覺地追求着自己的幸福。但是,
後來的事實證明徐志摩並沒有完全追求到他的幸福。因為陸小曼在與他結合以後,並沒
有把徐志摩當作唯一的心靈寄託。徐志摩不滿意她過分地耽溺於社交。她也許有自己的
苦悶,她吸毒並且與一個醫生發生某種曖昧關係。這使徐志摩十分失望。在徐專摩應胡
適之聘任北大教授之後,陸小曼拒絕到北京去居住,就迫使徐志摩不得不頻頻往來於京
滬之間,這又加劇了經濟的拮据。非常不幸的是,在徐志摩獲得京滬之間免費航空卷不
久,死於空難。
這個堅定的理想主義者,並未實現他戀愛神聖的理想,這個瘋狂的浪漫主義者在結
婚以後,並沒有享受到多少瘋狂的幸福。他的幸福也許就在他的客觀環境作苦鬥的過程
中,雖然那時他忍受着分離之苦,但是這些痛苦卻激活了他的心靈,使之發出最強烈的
光彩,一旦外來的壓力解除,新的階段開始了。他與陸小曼的內在精神的矛盾卻激化了。
他對此毫無準備。因而這時的痛苦才是真正的痛苦,由於這種痛苦缺乏理解,因而他無
從反抗。他的激情也不但不因之放出光彩,反而暗淡了。這種痛苦的特點是無可奈何的
痛苦,連經典的浪漫主義者都不能理解的痛苦,因而也是浪漫主義的慣用的方法所不能
表達的。無言之苦,是為至苦,也許這種苦只有現代主義者才能從另一個價值方位去透
視。
其實痛苦的根源在浪漫主義者自身,他們最駕輕就熟的方法就是把自己的戀愛絕對
地美化、絕對地神聖化。這作為一種情感是真誠的,但作為一種理想卻是空幻的。世界
上不存在無條件的、絕對的完全的愛。愛和一切事物一樣是不完全的,不完美的。現代
主義對這一點有更深刻的理解,甚至惡毒的嘲弄,而浪漫主義卻往往耽溺於其間,甚至
自鴆。正因為這樣,徐志摩從一開始就是不清醒的。他在1925年8月19日的日記中寫道:
情感到了真摯熱烈時,不自主的往極端走去……須知真愛不是罪(就怕愛而不真,
做到真字的絕對義那才做到愛字)……我要你的性靈,我要你的身體完全的愛我,我也
要你的性靈完全化入我的,我要的是你絕對的全部,那才當得起一個愛字。在真的互戀
里,眉,你可以儘量,盡性的給,把你一切的所有全給你的戀人,再沒有任何的保留,……
因為在兩情交流中,給與愛再沒有分界,……愛是人生最偉大的一件事實,如何少得一
個“完全”;一定得整個換得整個,整個化入整個,像糖化在水裡……徐志摩這樣描寫
感情是燦爛的,是浪漫的,但是如果拿來當真,那就太天真了。他號稱“詩哲”,在他
勸導陸小曼如何對付外來的壓力時,他還有哲人的老練,可是一旦涉及到他們兩個之間
的心靈關係,他就天真得有點傻氣,在這種時候,他變得幼稚,渾身上下一點哲理的深
度都沒有,有時甚至好像連一點哲學的常識都沒有。任何事物之間的同一性,任何人物
的情感相投都不能是永恆的,而是有限的,註定要不斷隨時間、地點、條件的變化而變
化的。而人與人之間的個性、情感的差異、矛盾、才是絕對的永恆的。正如他在歐洲時
感到自己“絕對地”愛上林徽因,回到中國又“絕對地”愛上陸小曼一樣。作為一個浪
漫主義詩人,他幾乎是不由自主地將自己本來是相對的感情絕對化了,這無可厚非;但
是他往往又要求陸小曼對他的感情要進入神聖化、絕對化的境界。因而他總是神經質地
痛苦抑制着自己對陸小曼的不滿足,陸小曼總是遲遲不回他的信、或者較遲回信,他就
把自己的痛苦和期待用誇張的語言加以詩化,以致他自己常常分不清他的詩化成分與他
的真實情緒之間的區別了。
他根本不明白只要是兩個人,他們的心就不可能完全同一。正因為這樣才需要對於
對方的尊重。愛情即使是最偉大的也不可能完全心心相印,毫無錯位,最動人的愛情固
然有心有靈犀脈脈相通的一面,又有互相衝突,互相磨擦、互相折磨的一面,一方面以
對方為生命,一方面又以對方為挑剔甚至折磨的對象,這是正常的現象真正的愛情都既
是心心相印,又心心相錯的。所謂雙方“完全”互相融化是一種空想,不是出於天真、
就是出於不尊重對方的個性。
很可惜,徐志摩連古典哲學的起碼分析能力都沒有。至於現代哲學他更是一竅不通。
這不僅是徐志摩浪漫主義的局限,也是二、三十年代中國知識分子的局限。要是他生活
在八十年代,中國的現代派詩人肯定會嘲笑他連起碼的現代哲學常識都不具備。他們會
很驚訝:難道他不知道人與人之間是很難溝通的?難道他不懂得:“他人是自己的地獄?”
徐與陸的悲劇根源不完全在外部,更在他們的內心的缺乏自我分析的盲目性,這是二三
十年代中國個性主義者的通病。如果讀者不盲目地為徐志摩的又瘋又痴的情感所俘虜,
就可以看出,徐從一開始就無視他與陸小曼的不同個性,是不可能完全重合的。他懷着
詩化又神聖化的空想,要求陸小曼作百分之百的奉獻,這種理想本身就是可笑的,老實
說,如果一個美國女權主義者來看徐志摩這種叨叨不休的天真的狂言,她可能會拍案而
起譴責徐志摩不但是狂妄自私的,而且是大男子主義或者男性沙文主義的(Man Chauv
inism),在愛情和婚姻中誰也不能指望對方犧牲自己的個性去“完全”滿足對方。在狂
熱語言背後,實際上他把陸小曼放在人身依附的地位上。徐志摩以及當時的許多浪漫主
義包括郭沫若、郁達夫,在他的散文和小說中所表現的潛意識莫不如此。
五四時期以及二三十年代高唱戀愛神聖的詩人往往誇張自我感情的神聖而忽略了對
女性人格獨立的尊重。
至今仍有不少文章停留在當年徐志摩、郭沫若的水平上。在談及徐陸悲劇時,往往
不是過分強調外部環境原因,就是片面強調陸小曼的道德責任。這恰恰證明浪漫主義的
絢爛光華至今仍然掩蓋着中國式的大男子主義,或男性沙文主義的幽靈。至今人們很少
發出疑問:徐志摩如此堅定地追求自由戀愛,為什麼並未得到幸福,相反,那些默默接
受包辦婚姻的作家如茅盾、葉聖陶、聞一多倒是享受了少有的持久的和諧的家庭歡樂。
這是因為,他們不那麼強烈要求對方完全奉獻自己,而對方也沒有陸小曼那樣獨立不羈
的缺乏責任感的個性。
可見,如果雙方都是浪漫主義者,都浪漫地嚮往對方完全屬於自己,成為自己的一
部分。而無視或漠視那不屬於自己的一部分,那就必然會感到戀愛神聖的理想的破滅,
甚至責難對方。徐志摩最後給陸小曼的書信(1931年10月29日)就流露出這種情緒:
愛,你何以如此固執忍心和我分離兩地……眉,你到那天才肯聽從我的主張?我一
人在此,處處覺得不合式,你又不肯來,我又為責任所羈,這真是難死人也。
可以說,徐志摩到死也沒有理解陸小曼,他根本無視陸小曼就是陸小曼,她並不完
全屬於徐志摩;正因為她堅持她不屬於徐志摩的那一部分,她才是一個真正的陸小曼;
一個真的陸小曼首先是屬於她自己的、忠於她自己的。徐志摩的一切心靈痛苦都源於一
種幻覺,那就是陸小曼是百分之百地屬於他的。雖然在口頭上,在文字上他也強調他也
是百分之百地屬於她的。可是,既然百分之百屬於陸小曼,可又為什麼不調整自己使自
己完全從屬於陸小曼呢?顯然這同樣是不可能的。歸根到底,徐志摩是堅持着他不屬於
陸小曼的那一部分生命、個性,強烈地要同化、消化陸小曼,而陸小曼則堅決地維護着
那不屬於徐志摩的那一部分,要徐志摩就範。
自然,如果把徐志摩和陸小曼互相不能同化的那一部分相比較,那徐志摩的自然要
好一些,而陸小曼的方面可能差一些。但是這屬於社會價值範疇,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在情感範疇雙方應該是平等的。
五四時期的個性解放,在哲學上來看是有缺陷的,那就是它着重於個性自由的範疇,
而忽略與之相聯繫的責任範疇。自由是一種選擇,但同時也必須為這種選擇承擔責任。
這本是西方哲學的常識,可徐志摩和中國早期的啟蒙主義者往往忽略了責任範疇,當然
徐志摩也不是完全無視這一點,但他都將責任曲折為啟蒙主義者為社會為自己爭取自由
的責任,而不是與自由對立的倫理學的責任,因而從人倫關係來說,他實際上是取消了
責任對自由的制衡作用。因而絕對的戀愛的自由變成了不負責任的自由。這在徐志摩和
陸小曼是同樣的,因而他們的個性自由是一種不成熟的自由,然而他們卻缺乏清醒的自
審精神,然而,其情感悲劇本來並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徐志摩潛在意識中的男性沙文
主義卻把情感的不和諧引向了死胡同。
自八十年代中期以來,西方的女權主義批評被轟轟烈烈地介紹到中國來,但是只是
表面的熱鬧,並未在圈子外產生熱烈的反響,原因是它始終未曾與它的強大的敵人——
中國式的大男性沙文主義正面地交火,因而沒有達到觸及靈魂中最頑固的情結。時至今
日中國文學中大男子沙文主義仍未遭到當頭棒喝,許多西方文論的介紹者,只滿足以泊
來品提高身價,而並無在中國文化土壤中生根、開花並改造中國思想土壤的能力。任何
一種外來思想不與中國人潛在的情結互相折磨一番是不會有真正的生命的。
《孫紹振)
原文10月29日發表於志摩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