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共災難:受害者怎麼賠?賠多少? |
送交者: 夜之流星 2013年12月16日22:04:00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以今年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為例。 在波士頓馬拉松爆炸發生後不到1小時,波士頓市市長梅尼諾(Thomas M. Menino)就接到波士頓商界領袖和本地慈善家打來的電話,在對慘案製造者的行徑表示憤慨的同時,他們紛紛表示要幫助受害者及其親友,盡一切努力協助他們癒合身體和精神上受到的創傷。 次日,馬薩諸塞州州長帕特里克(Deval Patrick)和梅尼諾在爆炸發生的第二天就倡議設立“壹基金”(The One Fund),為受害者捐款。 經過短短的兩個多月,壹基金就籌集了超過6千萬美元的善款,從6月30日開始,232位受害者或其家屬陸續收到該基金會寄出的撫恤金或補償金支票: 兩位雙腿截肢者,以及四位死難者的家人,將各得到219.5萬美元的補償,其中包括爆炸事件中死難的中國人、波士頓大學研究生呂令子的家人; 14位失去一個上肢或下肢的受害者,每人得到120萬美元; 69位因傷住院者,每人得到12.5萬到94.8萬美元不等,其中18位住院1~2晚的傷者得到12.5萬美元,住院32晚或時間更長的10位傷者每人得到94.8萬美元; 143位在醫院接受過治療但是無需住院的傷者,每人得到8千美元。 這次波士頓爆炸案死難者的補償金額超過了9.11事件。那次是平均每位死難者家人獲得補償208.2萬美元。而且不像9.11事件的理賠,這次沒有附加要求受害者放棄其他訴訟索賠。 這些撫恤補償金無須納稅,也不會沖抵每位傷者自己的醫療保險賠付或死難者的人壽保險。雖然一些重傷者很可能整個人生都需要持續付出代價,但是對不少人而言,這筆款項對他們是一個很大的安慰。同時一些受害者還可能得到個人捐贈或集體為他們募集的專項資金。 據華盛頓郵報報道,一位名叫科斯特洛的傷者,他是哈佛大學的文案職員,雙腿受到嚴重燒灼和彈片傷,在醫院住院治療了27晚,這次獲賠73.5萬美元。他的工作單位有很好的醫療保險,所以儘管現在他還沒有能夠正常上班,但是並沒有經濟上的嚴重負擔。他打算用這筆錢付清房屋貸款,同時給他的朋友諾登買一輛較大型號的多功能車。因為他知道諾登和他的兄弟倆人也在爆炸中受傷,而且都一條腿截肢,現在的用車容不下他們的輪椅。 點評:“無需住院的傷者都拿到了8000美金的賠償”,美帝百姓也太能給社會增加負擔了,看看中國,但凡遇到些大災小難,一些皮肉小傷的百姓,捂着傷口,即便驚魂未定,也會自己跑到就近的診所,自己付費治療,然後回家繼續上班為國做貢獻,多麼地為國家為社會省心啊,更不要說,很多死者的賠償金到現在還沒到位。差距啊! 中國的百姓都不屑於為自己的小傷討個賠償,他們慶幸自己沒死就OK了。凡此種種,誰是最可愛的百姓呢?當然是中國百姓了。 當然讓我不可理解的還有,波士頓案募集來的善款,慈善組織竟然實打實的全部發給死傷者,一點也不給自己留點,你們難得不知道有句至理名言叫“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嗎? 而拿着納稅人錢的政府竟然一分賠償金也不用出,白宮也太窮了吧,還是我們政府有錢,有錢就是爺,你不要個十次八次,是不可能全給你的。 最後總結一句:美帝人民權利意識太強了,慈善組織太“傻”了,政府太窮了。(王永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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