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急症 遇上慢郎中 |
送交者: 金歌 2014年01月30日22:43:21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美國人急症 遇上慢郎中
姚鴻恩
昨天,網上廣泛轉載一篇新聞,《紐約男子進醫院無人理 候診室等8小時死亡》。我看的美國媒體的報道,更為詳細。根據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的報道,該男子叫喬恩-維里爾(Jon Verrier),30歲,是個業餘藝術家( amateur artist)。上周日夜晚約10點,他走進聖巴納巴斯醫院,要求治療皮疹(He walked into Saint Barnabas Hospital asking to be treated for a rash)。八個多小時後,被發現死在候診室的椅子上。醫院發言人說,他進急診室後,醫院馬上給他登記、問清病情,而後請他等待叫名字。從夜裡10點到早上2點,叫他的名字叫了“兩三次”,但他沒有回應。(Between 10 p.m. and 2 a.m., his name was called “two or three times” and he did not answer)。早上2點,醫院保安進候診室,叫醒許多試圖在那裡睡覺的流浪漢(many homeless people who try to sleep there)。醫院四處的監控視頻顯示,早上3點45分,維里爾是活着的、能“動”的。(Surveillance video from elsewhere in the hospital recorded Verrier alive and “moving” at 3:45 a.m.)早上6點40分,醫院保安再次進入候診室時,發現他已經死了。 紐約郵報還引述了該醫院一個不願透露姓名的雇員的看法:在維里爾死去的時候,醫院沒有人注意到他,也沒有人對他進行救治。顯然,在他即將死亡時,沒有人真正地“查看”維里爾(Clearly, nobody was really “checking” on Verrier )。該雇員補充說,基於候診室的人數,每個人都去查看,是不可能的。 維里爾有過毒癮。但是,他的家人對美國廣播公司(ABC)說,維里爾與毒癮作過鬥爭,已經幾個月未碰毒品了,他是醫院疏忽的犧牲品(Verrier has struggled with drug addiction but had been clean for months, was a victim of hospital negligence)。 美國的醫院和診所,除了少數地方有診所不用預約可以直接走進去(“Walk in”)外,都是要預約的。急症則不同,叫救護車或自己進入急診室,是不需要任何預約的。 但是,在美國看急診,絕對要耐心等候“慢郎中”。 根據美國醫療統計,急診等候時間,如果是真的急診,如骨折之類,全美是59分鐘。在維里爾進的這家醫院,是112分鐘。如果各種急診都包括在內,全美是137分鐘,在紐約州,是155分鐘。 “平均”,意味着有更短的和更長的等候時間。在美國影視中可以看到,若是直接危及生命的急診患者,是飛快推進去救治的,是爭分奪秒的。但是,長的等候時間,可以是好幾個小時。有的等得不耐煩,自己回家睡覺去了。 急診等候時間那麼長,為何美國急症室仍然常常“人滿為患”呢?其實,摔倒骨折、中風梗塞、心臟病發作等,畢竟沒有那麼頻繁。許多人去看急診,恐怕是一條聯邦法律“惹的禍”。 這條法律簡稱為EMTALA,全稱是“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and Active Labor Act”。國內有詞典和媒體翻譯成“醫療急救和積極的勞動力法”,是錯誤的。Active Labor,不是“積極的勞動力”。Labor,醫學上的意思是“分娩”,Active Labor,意思是產婦就要分娩了。所以,這條法律是關於醫療急救和緊急分娩的法律。它是美國國會1986年通過的聯邦法律。 它規定醫院提供急診治療給任何一個需要的人,不管其國籍、合法身份或者支付能力。(It requires hospitals to provide emergency health care treatment to anyone needing it regardless of citizenship, legal status, or ability to pay.) 比如,一個中國孕婦,肚子突然疼痛,急送醫院,馬上處理。哪怕懷孕才幾個星期,也得救治,因為要保證胎兒的生命安全。又比如,一個偷渡客,胳膊摔斷了,急送醫院,也得治療。醫院不是移民局。 上面說的是“國籍”和“身份” 的情況。造成急診室人滿為患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支付能力”。前面說過,在美國看醫生,通常都是需要預約的。每個有醫保的人,都有自己的家庭醫生。看病先 去家庭醫生那兒。若家庭醫生覺得需要專科治療,再跟專科醫生預約。預約看病的前提是有醫保,或者有現金。換句話說,如果沒有能力支付醫療費用的話,就無法 預約看病。 很多低收入的美國人,於是便充分利用美國聯邦關於“緊急救治”的法律,頭疼腦熱,皮膚瘙癢,直接跑去急診室,等幾個小時沒關係,醫院必須診治。美國是先看病,後付費,所以,過幾個星期,賬單才會寄到家裡。收到賬單後,再跟政府、跟慈善機構、跟醫院申請減免。 有個中國老人來美國,心臟病發作,做了搭橋手術,非常成功,從此上樓“噌噌噌”,不用乘電梯。醫療費當然也很驚人,在他家鄉小城鎮可以買一套房子。但是,他在美國無收入,中國的存款他說多少就是多少。結果你自然猜到了:美國納稅人買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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