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殺人犯靠增肥逃脫死刑
美國俄亥俄州死刑犯羅納德·波斯特以體重過重、行刑有困難為由,尋求延緩或取消對他執行死刑,引發法律界議論。
波斯特現年53歲,因搶劫一家汽車旅館並殺死一名員工被判死刑。代理律師說,波斯特由法院判處死刑時,體重118公斤,如今體重已達204公斤。一名為波
斯特檢查的醫生形容,他的手臂和腿上找不到血管。在獄中,波斯特體重時增時降,曾藉助節食減重68公斤。不過,膝蓋和背部問題讓波斯特難以定期健身。波斯
特曾提出做胃繞道手術減肥,遭拒絕。監獄方面告訴他不要走動,以免摔倒,嚴重失落情緒令他無法控制食量,最終使體重增長到現在的驚人地步。
監獄方面不願就波斯特在獄中增重近百公斤回應,堅稱獄中每餐分量合理,不允許加餐。監獄食譜上有一些健康食物可以選擇,例如低脂牛奶、素食餡餅和素什錦。不過,囚犯可以從內部餐廳買到甜味或鹹味小吃。
波斯特主張,由於肥胖,行刑實際變成殘酷和非同尋常的懲罰。行刑人員2007年對一名體重120公斤的死刑犯行刑,耗費約兩小時才找到血管,把毒劑注入囚犯體內。
波斯特的律師說,如果採用備用方法,即直接向肌肉注射毒劑,將需要多次注射。注射過程可能持續幾個小時甚至幾天,令他備受痛苦和折磨。另外,波斯特太
胖,會把行刑床壓垮;行刑者給他注射毒劑時將難以在胳膊和腿上找到血管。醫生說:“他的身體和醫療狀況特殊,行刑存在風險,會給他帶來生理和心理痛苦,這
也是個痛苦而漫長的死亡過程。”波斯特的律師說,將阻止行刑者試圖切開囚犯胳膊尋找血管。俄州死刑政策不包括這種方法,暫不清楚俄州是否會不經法庭批准使
用這種方法。
死囚以體重為由申請免死有先例。華盛頓州聯邦法官1994年裁決一名死囚免於絞刑,緣由是他體重181公斤,絞刑可能導致屍首分離。經過長時間聽證和系列裁決,法庭改判終身監禁,這名囚犯2006年死於獄中。
首席檢察官助理查爾斯·威爾
在法庭文件中主張,波斯特沒有提交“充分證據證明肥胖和其他身體狀況會致使行刑不能以仁慈、有尊嚴的方式實施。”俄州官員說,可以使用俄州常用的方法或未
經測試的備用方法對波斯特行刑。監獄長先前因此專門開展測試,讓行刑床連續兩小時承受245公斤重量。
福德姆大學法學教授、注射死
刑專家德博拉·丹諾說,如果波斯特得以因肥胖免於死刑,這種先例不會產生廣泛影響,因為同樣肥胖的死刑犯人數不多,而且囚犯通過增肥尋求免於死刑不大可
能。華盛頓死刑信息中心主管理查德·迪特爾預測,俄州今後可能調整行刑程序,改用其他藥物或調整毒劑劑量。迪特爾說:“死刑犯會意識到,以肥胖來求生希望
渺茫。”
波斯特能否靠增肥逃脫死刑,人們正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