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谈原罪与上帝的公义 |
| 送交者: 随便聊聊 2005年10月16日22:13:34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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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假设圣经成立. 首先人类的始祖犯了罪,罪的工价是死.这难道等价于亚当夏娃的子孙也都犯了罪并都该被判死刑吗?这里面有一个巧妙的质与量的概念偷换,一个人犯罪==所有人都犯罪? OK,教会的答案是,罪是会遗传的,那么我的问题是这种遗传公义吗?贼的儿子肯定是贼吗?如果人类社会采用这种标准,某人的爸爸是杀人犯,全家都得死.大家早就要跳脚反对了吧,这也是古代连坐的酷刑为什么受到人类文明的挑战而被废除(其实连坐的原因并不是对等,而是怕罪犯的家人伺机报仇,君王的位置坐不稳,如今意大利黑手党仍然使用这种方法).人类的文明在发展,对象换成了万能的神,大家为什么态度就变了,双重标准吗?是否基督教的解经也要发展呢? 第二个问题来了,基督为大家赎了罪,这里面概念偷换又来了,犯了罪是否找个条件相当的人就都可以赎罪?如果某人的爸爸年轻时杀了人,是否他儿子(假设他有儿子或遗腹子)长到相同的年龄可以替他死?公义的法律应该是只惩罚犯罪的人,和旁人无关,还是找个等价的替死鬼也行.在圣经里显然是后者成立.大卫王的故事,出埃及纪等都是例子.大卫杀死别人的丈夫,霸占了其妻子,自己的儿子替他赎了罪(当然他也悔改了);出埃及记老百姓死了N多,法老却没事.王命显然比一般百姓的命要贵重,这种逻辑显然得不到现代文明的支持. 还有一个逻辑似乎在基督教会里也很盛行.就是"天地是上帝造的,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敢说,这个逻辑放在某个国家,你绝对会反感.但对象换成了万能的神,居然基督徒连问题也没有.既然强权至上,那么爱始终只是一种统治形式而已,这句话你是否认同? 还有东西方社会都规定不可杀人(这出于对人类能够生存下去),只是方式方法程度上的不同.一些西方国家认为对人最重的刑法就是剥夺他生的权利,出于对于人类的终极关怀,实行终生监禁或安乐死.我想不久的将来,东西方社会也会在这个方面达成一致.试想人类对自身死刑都会有所思考,对"原罪"及其原罪的审判有异议也是很正常的.这并非针对圣经,要知道,异议并不都是坏事,只有大家都能平等的思考与发言,这个世界才会进步,基督教也是如此. 最后想谈一点选择,什么是选择,信我者生,不信者亡.这叫选择吗?这让我想起"留下买路钱,不然你就得死"的强盗逻辑.无怪乎小布什振振有辞地喊"不是我们朋友,就是我的敌人".姑且认为这是个选择,我想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人大概都会选前者吧,谁不想好好活着,但为什么结果确是相反的?难道大家脑子都坏了?原因有两点,一,故事是否是真实的;二,是否是正义的. 不信基督教的人大都可以分为这两类.一类是只要圣经属实我就信;还有一类是即使属实,我也不认可这种公义.所以基督教想要救大伙,不仅行动上要爱人如己,还是要在这两点上多下工夫.希望基督徒们多独立思考,学习其他人类优秀的文化知识,不要盲从教会.谁也无法代表上帝解经,说到底都是各自心里的感觉. 我很赞同对罪犯不仅是要施以惩罚,更要从心理上感化他,现代社会在这方面做的不够,这是要向宗教学习的地方.过去各大宗教在人类的文明艺术,以及在终极关怀上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希望大家能够互相尊重,和平共处. 我的态度是同在地球上生活,理应互相关爱,不仅对人,而且对动物,环境都有一分爱心和责任心.任何东西都不应让我们远离彼此的心.多沟通,互相理解才是正道. 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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