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的宗教根 |
| 送交者: 佚名 2005年12月27日21:41:51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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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福》杂志编辑室
「神佑美国(God Bless America)!」 这句标语在美国的车子、招牌、墙壁广告、集会游行中到处可见。以它為名的动听爱国歌,是许多场合的必有曲目,甚至能在群众中引起自发的激情大合唱,震撼人心。这句发自千万美国人内心的祈祷,几乎成了美国精神的代表。 两百多年前,大批清教徒為了信仰的自由,撇下家园,移民到此新大陆,披荆斩棘。这块土地上的人民至终切断了与欧陆的母体关係。在独立宣言中,他们宣告,以「造物主」、「审判世界的主宰」為依皈与保护。虽然宪法中没有明文提到神,但是,诚如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所言:「我们的宪法只是為有道德的宗教人士而立。」换言之,这些开国元老深知,倘若没有信仰作基础,道德失去了根基,这一採取民主制度的政府便可能不再能成为人民的祝福。 五十年后,法国贵族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到美国考察,写成《民主在美国》一书,其中盛讚美国人对基督信仰的热诚,认为这是此一新国家宪政能够成功的根本原因。 时光荏苒,进入二十一世纪,在歷史舞台上尚属年轻的美国,竟跃身於世界第一强,证实了「以耶和华為神的那国是有福的」(诗篇三十三12)。然而这一百年来,科学不断进步,移民持续涌进,全球文化相互冲激,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之下,宗教对美国的重要性是否削弱了?基督信仰──美国的立国支柱──是否依旧扎根民心?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从一些民调显示出来。今年七月《今日基督教》杂誌刊登,当今71%的美国人认為,美国是「基督徒国家」(十年前只有60%的人持此看法);八月份刊登,76%的医生说,他们相信神;九月份刊登,70%的美国人赞成将十诫留在政府建筑中,而若将它视為「歷史文件」,赞同的人更达85%。
有一份调查,研究各国经济与宗教的关係,一般而言,愈穷的国家,对宗教愈热衷,但美国却是例外,在座标图上,按一般的曲线衡量,美国对宗教的兴趣应当只在5%的位置,但实际的数目却是51%。由此看来,美国人对信仰的委身,就歷史的角度而言,至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不过,如今许多美国的公开场合虽仍保留祷告等宗教仪式,可是却不能提「耶穌基督」。因此有人说,美国的宪法是不提神的改革宗信仰,而美国的民众宗教(civil religion)则是不提基督的基督教。 参考资料:Samuel P. Huntington, Who Are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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