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参加了我好朋友的订婚典礼(作者不详) |
| 送交者: ZT 2002年05月06日11:16:16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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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加了我好朋友的订婚典礼 吕少今年27,已经结婚的老鬼庆和阿辉也都是“昏”在27岁上,由是可见,单身男子对于27岁不可不防。回顾吕少漫长的恋爱史,可谓是建筑在我苦难上的幸福宫殿。我已经记不住他失恋多少次了,但是我的胃能用它的抗议提醒我这个数字是惊人的。每次,吕少一失恋,我的电话就会响起:“出来喝酒!” 朋友的珍贵之处就在于这里,他只需说四个字,我就能知道他是因为失恋而饮酒。如果他说的是“出来搞一下”,我就明白,那是真遇见了开心事。认识吕少十多年了,“出来喝酒”和“出来搞一下”的机率是一样的,所以这也可以论证:人的快乐和痛苦是一样多的。 吕少一失恋,他的酒量似乎就象服用了“失恋饮酒丹”,功力暴涨十倍不止。平日里,我和他喝酒,往往需要在第二瓶到第三瓶后,比拼谁的内力更深厚才见胜负。但是他功力涨了十倍以后,五分钟不到,一瓶就下去了。每次他都难过得不行,我也口放剑光得不行。他絮絮叨叨地说不停,我滔滔江水吐不息。我建立起一种条件反射,凡是看见谁失恋了,我都晕。我到现在也不明白,这种关联是真的男人失恋了就一定喝酒呢?还是我喝酒都因为朋友失恋?失恋爱的结果是一个男人伤心,另一个男人伤胃。 在这十几年里,我一直每天临睡前祈祷:主啊!请赐予我朋友老婆吧!实在没有合适的,请您让他成为情圣吧!愿您的国降临在他的身上,还有我的胃上。阿门!我得承认,在这事上,我是有点自私。我因为一己之私,希望他被迅速处理掉,我有罪,我忏悔,但如果时光重来,我还是不打算改我的祈祷词。 在我们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谈恋爱更复杂的事情了。科学家说,人的大脑里每秒产生一百万种化学变化。当一个男人遇见一个女人,他们在相同的一秒钟内,会产生一百万乘一百万种化学变化的可能。只有当这两人的化学变化一致时,他们才有可能相爱。假设有个天使,要让他们在某一秒内堕入爱河,那位天使的算力肯定超过了李昌镐,快过深蓝计算机。 而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比一种叫男人的生长更慢,更笨拙。也许只有天上王母的蟠桃可有一比: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三千年一成熟。男人先是男孩,这一时期可以维持很长时间。有一个叫周伯通的,当顽童一当就是八十多年。就平均数而言,这一过程最少也需要三十年。终于变成男人之后,情况依然凶险异常。男人中为数众多的人变成了老贼,老糊涂蛋,或者是老不死。真正不讨人厌且成熟为智慧老公公的,十中二三而已。 爱情如此复杂,而男人的成长周期又如此缓慢。叫一个男孩子去恋爱,其成功的机会就和一个儿童驾驶航天飞机重返大气层,最后居然安然落地一样的小。在爱情一事上,女孩子好比华山派的剑宗,进展神速,剑气森然。而男孩子好比是华山派的气宗,马步一扎就是十年。一般地说,女孩子心智成熟的程度,高过同龄的男孩子三到十年不等,视乎这个男孩有多蠢不一而论。吕少还成,只低过别人八九年而已。他最珍贵的品格就是勇敢,无论是挑战者号还是和平号,他都有勇气在没有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动手操作。 多少年来,只要他转过头来指着一女孩问我们:“美女?”我们一旦回答:“上!”航天飞机就会腾空而起。恋爱如果抛开人心不谈,只就技术而论,有三大基本要求,一是口才,二是身材,三是造型。 男人是视觉动物,女性是听觉生物。女性绝对不会和男人一样面对一个穿三角裤的异性鼻血乱标,同样男人也不能在电话上花和女性一样多的时间,而且能在电话里感受到温暖、幸福之类的感觉。所以谈恋爱,口才是很重要的。辩才无双之士,从来不缺老婆,而且都是漂亮老婆,比如王朔、李敖。我家吕少在这个问题上,吃了大亏。古语云:君子敏于行而 言内 于言。他就这么一个“君子”。和朋友话比较多,和陌生人话少,见了女孩子基本无话。我们曾经跟踪监听过他和女孩子的谈话多次,其谈话质量之低劣,话题转化之生硬,让人叹为观止。经过了大约十多次这样失败的谈话而引起的可耻失恋之后,口才关终于让他PASS了。他采取的方法是一个字“快”!从初中上电学课程开始,男生就有一项绝对超过了女生:动手能力。吕少痛定思痛,终于痛下黑手。一旦有机会,就飞爪抓住小女生的手。一般的说,能抓住手,事情就成了一半。若抓手未遂,其余的也不用谈了。就武功而论,女生的小擒拿手和兰花拂穴手都是大内高手水准。能让你毛手毛脚地抓住,八成以上是故意的。故意就是有意,为得周郎爪,时时误被抓。 古人说:女为悦己者容。那么男的呢?士为知己者死,那是谈道义,而非爱情。在爱情上,男为所爱者块。块,名词,这里是使动用法,意思是使。。。的肌肉成块的意思。吕少坚信,没有一个好的身材,就没有一次伟大的爱情。最重要的事是:所有电影上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里,男主角都至少要脱掉上衣一次,露出六块整齐分明的腹肌。女主角可以对金钱不屑一顾,对地位如弃敝履,但一见腹肌之下,定然倾倒。我不知道他的奇怪逻辑是从哪里来的,因为那些片子我都看过,除了李小龙,我不记得谁有腹肌,但是李小龙那是全身腹肌。吕少起早贪黑,终于练就了六块整齐的腹肌。一有机会,就穿一白色紧身T恤,迎风而立,大口饮矿泉水。水漏下,衣服贴身,风势甚大,六块腹肌清晰可辨。可惜的是,即使那么辛苦,也罕有女生发现他的这一特色,而谈不到有谁“我为块狂”了。失望之余,他把目光转向了我和老鬼庆。我和老鬼庆都是少年发福,口才一流。在身材的问题上,他又总结出一字诀:帅!一个男人帅不帅,其实并无一定之规。帅就和美一样,是个相对概念。没有丑也就没有美,这种相对概念是需要衬托的。所以,历次约会,他总要带上我和老鬼庆。夹在我们两个死胖子中间,他果然风度翩翩,玉树临风,举手投足,顾盼生姿。 泡妞的学问中,最重要的是造型,也就是摆POSE。比如可以象余杰同学一样,挂一纯白羊毛围巾,做五四青年状;也可以长发披肩,怀抱一吉它,做流浪歌手状;也可以手夹一只香烟戴平光眼眼镜,紧锁眉头做深沉状;更可以点了癫茄药水,散瞳后凝视远方,做目光迷离,忧郁王子状。POSE的重要性在于界定身份,最大限度地发挥男性的性感魅力。男性之性感,上无花边蕾丝之BRA,下无透明玻璃之丝袜,只在乎神情气度。POSE摆好,自然归入知识型、智慧型、不羁型、感性型。。。。。。觉得自己是什么人,就摆什么POSE,因这POSE而来的也就不会所交非人。针对自己口才不好的缺陷,吕少在造型一事上毅然选择了COOL。其基本特点是:见了女生根本不说话,说话不超过三个字。与之对坐,腮帮子咬紧,目光灼灼,给对方的感觉是自己欠了他几千万人民币。对于对方的任何表述,都要立即予以否定。如: 就这样,吕少以其“快、帅、酷”的个人风格纵横情海十余年。效果如何,外人无法评说。我用我千疮百孔的胃,切身体验到了他的三字诀的威力。他到了26岁那年,依旧是一个人。常看见他手摸已经长肉的肚子叹息:为什么呢?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一条硬汉被爱情折磨得如此憔悴,心下惨然。爱情的道路有千万条,那时候他的头上似乎愁云惨淡,总看不到路之尽头。我都已经逐渐习惯经常看他的航天飞机拖着长长的哀号一头扎进酒海,我甚至怀疑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机长。 世事难预料,后来的情况只能用一个峰回路转来形容。吕老太爷和吕老太太眼见儿子年纪一把,至今孤身一人,不禁对自由恋爱产生了怀疑。于是,通过家族势力联系,亲戚群策群力,定下了相亲的日子。并且对吕少下了死命令: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吕少面无人色,邀请我一起去参加。事先反复交待我,如果他不满意的话,我一定要牺牲自我,勇敢地跳出来,把小姑娘吓退再说。我们做了最坏的打算,从尿遁到手机遁不一而足。 变化大约就在我们踏入饭局的一瞬发生。一个女孩子坐在桌子一角,面带微笑。似乎有点熟悉,也很陌生,但是她的微笑可以看得出来是发自心底的,纯净,安详。吕少的嘴咧到了耳朵后面,只在一刹那,他突然妙语如珠,谈笑风生。不时转动眼睛飞瞟女孩一眼,看看反应,然后继续口若悬河。饭毕,我不知趣地问他:是否闪人?他勃然大怒,道:怎么难大家也应该打打牌嘛!我逗他玩,又问:那尿遁的事。。。还没容我说完,他早跳讲上来,几乎把我活活掐死。 打完了牌,送我回家的路上,他凝视路面,问我:“她可算个美女?”我道:“当然是了。”他又问:“怕是一般吧?”我飞快地回答道:“一般么,我要。”他以十倍于我的速度截住我的话头:“随便说说,随便说说,自家兄弟,不要认真。”转瞬之间,他的脸上又愁云密布:“这个,家里介绍的,怕是不妥吧?”我极认真地对他说:“没有谁说你追,不过是哥哥带着妹妹到处吃吃玩玩而已。”他顿时脸放红光,激动地说:“对啊!我没有追她,只是带她出去玩而已!”话说到这里,我才终于放下心来,感觉是刚和人拼完内力,情形凶险异常。有朋友好面子如斯者,当引以为戒! 相处是容易的,相爱是困难的。吕少先放下COOL像,在气势上就先输了半筹。等他准备施展绝世武功“周郎抓”时,方才知道他这么多年每抓必中,原来都只是因为江湖上朋友给面子的缘故。他和小姑娘的女子抗暴防身反擒拿术相比,武功简直是稀松平常,不值一提。每次过街,他都运爪如风,如暴风骤雨般连施杀“爪”。但是小姑娘脚踏凌波微步,轻轻一转,爪及衣而过,滑如游鱼,就将这避无可避的杀招化解于无形。而每次在避开之后,她纤指如葱,有意无意遥指吕少脉门大穴。一旦吕少变招不及,就很可能脉门被制,半身不遂。几个回合下来,吕少的动手能力大大下降了。 抓手而不得,却能约出来,且笑语晏晏,教人心头甜也不是酸也不是。这就让吕少非常烦恼,整日拿了花撕花瓣:她爱我,她LOVE ME NOT。她LOVES ME,她不爱我。。。。。。终日或喜或忧,视乎这朵花的花瓣是单数还是双数而定。我看吕少忽喜忽悲,如痴如狂,不由得叹道:为爱神魂颠倒,感冒又发烧。吕少就这么高烧不退,一烧就烧到了酒馆,一喝就喝进了医院。我和老鬼庆在深夜十一点半接到他飞鸽传书,飞奔到医院。但见一条大汉面色腊黄,眼眶深陷,憔悴不堪,倒在床上不醒人事。 我们小声商量,不如打个电话给小姑娘,把情况说给她听。如果她立即赶来,那么他们之间绝无问题;如果小姑娘根本不来,不如恭喜吕少真得一妹妹,死了色狼哥哥的心算了。但是,那吕少何等刚强之人,万一他不喜欢让心爱的人见他现在的样子,那么我们岂不是弄巧成拙了?讨论越发激烈,正在这时,吕少突然苏醒,高呼一声:“她的电话是******!”声音清晰可辨,中气十足,全无酒意。喊了这一嗓子,复又昏迷。我和老鬼庆刚刚喜上眉梢,吕少复又醒转,以手示意我二人道:“千万不要叫她来!”旋即再昏。 我和老鬼庆强忍暴笑,走出病房,笑翻在地---原来一个人昏迷也可以昏迷得那么帅的?!一通电话之后,小姑娘翩然而至,在床边坐定。对我和老鬼庆道:“真不好意思,麻烦你们了。”我和老鬼庆面面相觑:“看!本来是我们说的话,居然台词都被人抢了。”我们还能说什么呢?走人吧!那晚,小姑娘守了他一个通宵。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不知道了。据江湖上传言:从不购物的吕少和她在逛商场时,被革命群众偶遇;从不说话的吕少厚着脸皮说“我一直在等你”时,为东瀛忍者窃听;埋伏在吕家的第五纵队报告说:吕少在收拾家,学习使用洗衣机;我和老鬼庆交换了一下意见,结论是一致的:吕少家的电话在十一点到两点的区间内,永远打不通! 今天,吕少召集江湖弟兄,正式宣布订婚的消息。回顾他走过的这十多年,一个以“快帅酷”著称的男孩,最后因为不快、不帅、不酷而追到了女友,准备结婚。世事可真是奇妙啊!我在猜想,如果一个男孩子终于有耐心陪女朋友逛街、放下架子说恶心肉麻的话、深入生活一线使用家用电器。。。。。。估计这就是结婚的前兆吧?这些事情里,又有什么会有如此魅力,足以胜过“快帅酷”呢?或者还是因为喝酒?成也喝酒,败也饮酒?难道爱情总是和酒精联系在一起吗?以我的智慧,全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 所以,我最后没再想这问题。在订婚典礼上只送了他们一个小瓷像:两个小瓷人正在接吻。现在的吕少估计也正和她吻得不可开交吧? 世界真奇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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