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为什么不相信基督教的宣传 |
送交者: 佚名 2006年04月26日16:05:50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按:这是从犹太教网站上翻译的文章,作者是一位拉比,但没有署名。我未必同意他所有的观点,但该文很有参考价值。 文字的翻译并不是非常困难,但核查注释相当费劲。文中的每一条圣经注释我都核对了希伯来原文、英文诸版本、中文圣经和合本以及吕振中中文译本;对一些中国读者不太熟悉的名词和事件也作了简要介绍。) 亲爱的拉比: 为什么犹太人不信耶稣呢?《诗篇》里不是说,“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吗?《以赛亚书》里不是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吗? 耶稣——不是弥赛亚① 经文依据 为了理解圣经中所有的话,我们必须去读希伯来文原文。你将看到基督徒歪曲、改变并错误地翻译了很多希伯来语单词,以适合他们的信仰。你所提到的两处地方就是很好的例子。《诗篇》22:17②的希伯来文是“hikifuni ca'ari yaday veraglay”,意思是“他们像对狮子一般绑了我的手和脚”。基督徒把这句话翻译成“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③ ca'ari(像狮子)和 hikifuny (绑了我)这两个词在整本《托拉》④、先知书和圣文集中都从来没有和“扎”(刺穿)相近的意思。 《以赛亚书》7:14的希伯来文是"hinei ha'almah harah veyoledet ben"。“看(hineih),这年轻的女人(ha'almah)怀孕了(harah),会生(ve-和 yoledet-将生育)一个儿子(ben)。”基督徒把这句话翻译成“必有童女怀孕生子”⑤他们在这里犯了两个错误(也许是故意的):把“ha”翻译成“一个”而不是“这个”;把“almah”翻译成“童女”(处女),而希伯来文中“处女”这个词是“betulah”。除此之外如果你读一读这则预言的上下文你会看宄馐窃谠ぱ砸桓黾唇⑸⒔谎枪雇酡蘅吹降氖率担纫赵缌?span lang=EN-US>700年! 家谱 耶稣不是大卫家族的后裔。按犹太法律,家族身份来自父系;是否是犹太人则根据母系。《马太福音》第1章说,约瑟是大卫的后代(虽然这个家谱和路加福音中的家谱多处自相矛盾);但是,根据同一章的经文,约瑟并没有和玛丽亚发生性关系。所以,耶稣与约瑟无关,更不是大卫的后代。 古代的基督教材料对这个问题作出三种回答: 这份家谱是玛利亚的——这一回答并不恰当。因为耶稣被宣称为犹太人的救世主,而按犹太传统他的家谱必须依据父系;玛利亚的家谱是无关的。 他是约瑟收养的——根据犹太法律,收养并不能改变孩子的地位。如果一个以色列人被一位科汉(大祭司亚伦的后代)收养,他本人并不会成为一位科汉。同样,如果大卫的后代收养了一个非大卫后代的孩子,那他也不会因此成为犹大部落的一员和大卫的后裔。 这不重要,他是大卫王精神的继承者——如果这不重要,为什么基督教文献不惜笔墨编造他的家谱?既然他被宣称为犹太人的救世主,那么根据犹太传统这相当重要!
关于弥赛亚的主要预言是:他将给世界带来和平与安宁;把流散中的犹太人聚拢在以色列的土地;重建耶路撒冷圣殿。耶稣出现后,圣殿被毁了⑦;犹太人被迫流散到世界各地。而在过去的2000年中,我们甚至没有一天和平的日子。这些事实足以证明他不是弥赛亚。 基督徒们对此的回应主要有: 二次降临——首先,我们认为这一回答没有道理,因为在犹太人的圣经中并没有提及“二次降临”。其次,上帝为什么不一次达到他的目标呢?最重要的是,“二次降临”的说法只是尝试回答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但它根本没有关于弥赛亚问题的任何证据。 和平与安宁在他追随者的心中——对他们来说不坏,但对宗教裁判所、十字军、百年战争、两次世界大战的受害者来说是毫无帮助的。在我列举的事例中,就算不是全部,绝大部分好战分子和暴虐的统治者也都声称是耶稣的信徒。“以剑为犁”的行为便是“心中的和平与安宁”! 弥赛亚的条件 弥赛亚是一位先知、学者和虔诚的君王。耶稣预言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马可福音》1:15)2000年过去了,上帝的国来了吗?难道你们把反犹大屠杀、波尔布特和斯大林称作“‘上帝的国’来了”吗?耶稣不是一位伟大的学者——这是弥赛亚的条件之一。耶稣是王吗?他没有被先知膏为国王,(这是犹太国王的规矩),没有被法官认定为领袖,也没有统治过犹太人或者为他们所接受。他像一名普通罪犯一样被罗马人逮捕、折磨并处决。他没有军队,也没有政府。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确:“不是”。 耶稣——不是神 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的思想与犹太教“上帝只有一位”的信条是抵触的,自从在西奈山被授予《托拉》(在基督教诞生之前近2000年)以来,犹太人每天两次表明自己对独一真神的信仰。三位一体思想提出神的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马太福音》28:19⑧)在犹太律法中,对一个三部分的神的崇拜被认为是一种异神崇拜,是人宁愿牺牲生命也不能犯的三宗大罪之一。三位一体和犹太教绝对是不相容的。 身体显现 基督教相信上帝以人的形式来到世界(道成肉身),就象耶稣所说:“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托拉》说神不是有形的: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18~20[⑨]) “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申命记》4:15) 以我们对上帝特性仅有的一点了解,犹太教始终相信上帝是没有形象的,也就是说他不会呈现人的形象。上帝是永恒的、无限的,超越时空。他不会出生,也不会死亡。 对律法的变动 基督徒否认《托拉》律法的永恒性。这是由于对《耶利米书》一句经文错误的翻译导致的“新约”这一错误概念。 《耶利米书》31章30节的希伯来文是: “Henei yamim baim Neum Hashem VeCharati Brit Chadash”他们翻译成:“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⑩ “Brit”不等于基督教新约。在所有的经文中(比如《创世纪》17:2、15:8、《出埃及记》24:8、《利未记》26:42、《民数记》25:12)“brit”意思都是“约定”。在西奈接受的《托拉》永不改变,永不废弃,这是犹太教信仰的基本原则。这一点在《托拉》中至少提到了24次,经文是:“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出埃及记》12:14, 12:17, 12:43, 27:21, 28:43,《利未记》3:17, 7:36, 10:9, 16:29, 16:31, 16:34, 17:7, 23:14, 23:21, 23:31, 23:41, 24:3, 《民数记》10:8, 15:15, 19:10, 19:21, 18:23, 35:29,《申命记》29:28[11]) 接受《托拉》神圣的起源但却否认它的永恒性,这是相当荒谬的。犹太教是行动的宗教,它一直教导人通过对戒律的遵守表现心中的信仰。无视《托拉》的律法效力而仅仅把它看作道德书,这将把它的作用减少一半以上。“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难道竟意味着这个吗? -------------------------------------------------------------------------------- [①] Messiah,希伯来文“救世主” [②] 英文版和中文版《诗篇》22:16 [③] 英文本“they pierced my hands and feet” [④] 即摩西五经(《创世纪》、《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⑤] 英文本“behold a virgin shall give birth”,吕振中本:“看吧,必有少妇要怀孕,生个儿子(或译∶有个少妇怀着孕,必生个儿子)……” [⑥] 犹大王国国王(前735~前720) [⑦] 公元70年,犹太第二圣殿被罗马人摧毁 [⑧]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 [⑨] 英文版和中文版《出埃及记》33:20 [⑩] 英文版和中文版《耶利米书》31:31 [11] 中文译文似应在《申命记》29:29:“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此文引发的辩论:http://nkbbs.org/cgi-bin/bbs/bbs0an?path=/groups/GROUP_5/Bible/GIPNNNNWY/XYQCBCBVL/DEEWMXGLA Investigate the Bible | Since 1995 | Toronto ON Canada | aharonhasini@yahoo.com | Sign Guestbook 留言 JEWC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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