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法轮功只能使人走火入魔、害人害己,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国内早已造成了很大的灾难,也使国内的民众认清了法轮功害人的真面目。在国内已没了市场的法轮功,又跑到到境外去害人了,请看今年6月,荷兰海牙法庭审结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烹尸案。海牙法庭6月22日裁定,这名涉嫌“杀人烹尸”的男子因练习法轮功患上了幻想性精神病,因涉嫌杀人而被判接受强制精神治疗。
该男子6月8日受审时供认,他在2006年10月3日用斧头砍死一名22岁荷兰籍青年,并将尸体切、锯成碎块,将肉剔出,随后几日他将尸体放入锅中油炸煎炒。
法官援引荷兰司法部报告称,疑犯自称他跟死者并无过结,但他必须杀死这名青年,因为他信奉的法轮功李洪志这个“神”与死者的神在五百年前发生了冲突。
该疑犯2003年8月到荷兰之后迷上了法轮功,自称是法轮功的忠实信徒,常常在家中静坐练功,期间幻想和偏执倾向越发明显。疑犯供认,他脑中有一种精神力量向他传达了“杀人”任务,而肢解尸体并油炸煎炒则是要将死者灵魂彻底从其肉体中驱赶出去。并且疑犯行凶之前曾经向法轮功功友征询是否可以杀死受害人。
至今法轮功组织没有否认行凶者的法轮功人员身份。法轮功媒体——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援引荷兰法轮大法协会主席彼得胡本的话称,“尽管嫌犯自称是法轮功学员,可是他很明显的没有遵循法轮功的教导”。可是,一旦因练功走火入魔的人,是任何“教导”也无法遵循的,能使那么多人走火入魔的功法难道还不是害人的吗!
这名法轮功精神病患者叫龙龙(译音),今年30岁,男性,出生在中国,2003年移居荷兰。据刑事调查,这名患有法轮功精神病的华裔男子是在去年10月杀人并将受害者尸体“烹炸”。案发后,当地不少媒体披露这名男子是被中国政府取缔的法轮功人员,这一恶性案件被称为“荷兰历史上极为罕有的事件”。
按照荷兰的法律,这名法轮功习练者有可能经过两年强制治疗后即可重获自由,但根据荷兰强制精神治疗制度,也可能因为未治愈而在精神囚犯治疗所度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