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去小卖部买香烟,在老板娘找回的拾元钱的背面上用圆珠笔写有“法轮大法好”的字样,我又顺手递给了老板娘,老板娘问咋了,我说你看看背面,老板娘看后气呼呼地说,这些人真是有病,好好的人民币总是被他们弄脏了,公安为什么不抓他们,老板娘着给我换了一张干净的拾元人民币。
老板娘说的对,公安为什么不抓他们,可是怎么抓呢,连李洪志都跑到美国去了,这种无赖的手法其实就是李洪志教的,李洪志在洛杉矶“讲法”时就已经公开发布指令:“有人说人民币上写上‘法轮大法好’、‘退党’,我说这办法真好。这钱扔又扔不了、销毁又销毁不了。”
法轮功上层自然最知道弟子们大多数和“师父”的文化水平不相上下,连一句通顺的话也写不了,于是不厌其详拟订了成套“标语口号”的“通稿”;也明知道那些“乌合之众”们确实有书写困难,于是通过明慧网直接传授“刻印章”、用“激光打印”的具体操作办法,真可谓精心组织、层层发动,挖空了心思、绞尽了脑汁。
在人类历史上,还从来没有任何集团和派别,以“组织行为”在钞票上书写标语口号来发动“宣传攻势”。我们决不应该“埋没”中国邪教法轮功的这一重大“发明权”。想来也怪,古往今来该有过多少敌对、冲突、攻讦和争斗,而钱币的存在怕有几千年了,怎么别人都没有想到法轮功的“聪明”办法呢?
原因也许再简单不过,无论任何社会,都有一些共同的价值观念和文明准则。譬如都反对偷窃、强奸、贪污、诈骗。即使当了强盗也还讲究“盗亦有道”。而在任何社会,货币都是一种全民的“公器”,它的唯一功能应该是财富的流通和交换,不应成为“乡下厕所的墙壁”。看来无论谁在这方面都比法轮功“君子”得多,“绅士”得多,或说都没有法轮功这么“邪”,这么“贱”。也都不屑搞这种“下三滥”的小动作,都知道这类卑劣行径只会事与愿违,激起公愤,不能得分,只能失分。法轮功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居然大肆炫耀他们“前无古人”的丑行劣迹,恰恰不打自招的暴露了他们的小丑角色。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市井出身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信徒集中继承发扬了咱们中国文化糟粕里的“流氓无赖意识”。
毋庸置疑,法轮功用钱币“投毒”的“创举”,只会使他们再次走上自我搞臭的“捷径”。靠这种鬼鬼祟祟、贻笑大方的下流“战术”,能成个什么气候吗?如果谁不巧拿到一张大法徒“污染”过的人民币,只会再一次被提醒和警示:瞧!原来法轮功这么无赖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