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文化的定义(ZT) |
送交者: 爱晚亭 2002年11月17日10:23:41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在中国古代,对“文化”的定义似乎简单明了得多:“琴棋书画”之类的“文化”是“刀枪剑戟”之类的“武化”的对立物;是集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之大成;是十年寒窗、金榜高中、仕途无限这人生三部曲的代名词;是构筑“黄金屋”、深藏“颜如玉”的不二法宝;是显示读书人、士大夫们高雅、脱俗的气质,与市井小民们截然不同的最好表征。 到了现代的中国,不论政府还是民间,“文化”的定义显然被大大地普及扩大了。例如“仰韶文化”、“半坡文化”、“红山文化”等揭示了中国史前先民的生活和劳作,代表了中国考古领域中的重要发现。“十年动乱”更是因冠以“文化”的大名而声名远播。“文化”也逐渐从“阳春白雪”“沦落”为“下里巴人”。“文化”的“贬值”主要体现在其定义的外延上,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许多典型事务和社会现象,或褒或贬或纯中性,都可冠以“文化”的大名来表述、标榜。 君不信?且试举几例。如香港有“赌(马)文化”、“文化沙漠文化”(注)和“一国两制文化”。台湾有“立法院斗殴文化”(或可称为台湾的“斗人文化”、若相应于西班牙的“斗牛文化”和菲律宾的“斗鸡文化”)、抹黑政商名流的“乌贼文化”和鼓吹台湾独立的“脱古文化”。中国大陆除了昔日名闻遐迩的“革命文化”(兼指“革命的文化”和冠以“革命”大名的一切),早已兴起了“研究研究文化”(烟酒送礼文化)、“工程文化”(即什么都冠以“工程”的大名)等等,近来又多了个“三讲文化”。美国除了有“汽车文化”、“牛仔文化”、“好莱坞文化”、“迪斯尼文化”等等,如今又多了个令全社会草木皆兵,既反外恐、又防内恐的“反恐文化”。朝鲜有“主体文化”,或干脆就叫“金日成、金正日父子文化”更通俗易懂、直接了当。在如今这学士满街跑、硕士满把抓的时代,说某人“有文化”,已不再仅仅指他(她)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指他(她)有品位、懂欣赏、会生活。一言以蔽之,“文化”已被熬成了一锅锅热腾腾香喷喷、五花八门的大杂烩,然后塑造成一个个最能代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人的风俗、习惯、传统、社会风气、宗教信仰和个人学识修养等等的综合图腾。 台湾的著名学者柏杨先生曾经提出了有名的“文化酱缸”说,即一个人只要在一口特定的“文化酱缸”中“酱”它那么一下,那他(她)身上带有的那种特定的文化“酱味”就终生都洗不清了。由于中国的两岸四地有这么多独特“品牌”的“文化”,所以不论你在美国(或海外)居住了多久,只要你不是土生土长的ABC,你身上就总是带有中国文化的各种“酱味”,其区别只是豆瓣酱、甜面酱、沙茶酱或蒜茸辣酱的不同,是味全的、鸿运的还是李锦记的而已。即使是土生土长的ABC们,由于遗传和中餐吃多了,在他们身上中国文化的“酱味”只是稀释了多或少而已。 〖注:香港是一个高度商业化的国际都市,向来被抨击为没有“文化”的立足之地,更被冠以“文化沙漠”的“美名”。而在“文化沙漠”中得以“苟延残喘”的文化,自然美名其曰“文化沙漠文化”,只是读起来有点像绕口令,犹如“不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周晋 |
|
|
|
实用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