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哥的酒与茶
牙
因为工作关系,曾经常往广东沿海跑。尤其是那个"宁可一月无盐,
不可一日无茶"的地区。
不过,往来的那些年,茶倒是喝得不多,尽酗酒了。喝饮料的那种
高玻璃杯,一瓶轩尼诗XO,倒出两杯还多一点,若碰上特别嚼情的
主儿,我先端起来一杯干到底。每当喝到这地步,酒趣是彻底被糟
蹋干净了,结果是大伙能消停一晚上。直到后来,每次下去,当地
人闻风丧胆。接风时全声称是抱着胃病和肝病来的。尽管如此,也
没看出这么些年,大家在饭桌上活跃气氛的手段多出点创意。二锅
头的话,大多是由我们带下去,在当地的超市,二两装的,当时卖
到十几二十几块钱一瓶,用阿源的话说,不是买不起,实在是接受
不了要被别人当了白痴,这种侮辱。
与当地客户的关系多属应酬,鲜有知己。
阿源是个例外。他比我小几个月,但对许多问题的见地,终于令一
向自以为小小年纪足够世故的牙,也望尘莫及。我们从天气谈到生
意,再到客户瓜葛之外的很多问题,甚至人生和理想。实话说,那
时候不管是他还是我都属于没什么理想,除了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
子热炕头那个档次的丰衣足食,就是想请朋友吃饭的时候,不会因
为到了月底而犹豫--因为看上去总比身边的人要低,倒显得志同
道合了。
刚认识那阵,有饭局总是上酒楼,因为还要讲究场面。直到一次,
他试探性的带我去吃了顿猫肉--看上去黑觑觑,脏兮兮的一间小
馆子,不大起眼,位置还特偏僻,不过据说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当
地人一提都晓得。口味嘛,唉,想到朋友里面能有这种艳福不大容
易,不说也罢了。此后,与阿源有了默契。甚至见了他当时的漂亮
女友,和他的合伙人--超哥。
超哥三十出头,身材不高,与阿源一样,留着当地很罕见,在北方
却很平常的板寸,短得透出青色的头皮。眼睛不大,但很藏神,被
挡在一双镜片后面,更好象高深莫测。与泼墨淡彩的上半截相比,
一张圆脸的下半部分,因为猛然开阔出来的大鼻子大嘴,煞是气宇
轩昂。下巴上留了颗圆圆的黑痣,里面垂出来两撮长毛,特别风水
的感觉。那天,他穿一件加勒比海风格的大花格衬衣,下摆飘飘荡
荡,晃着膀子从门外灿烂的阳光下面摇进来。第一眼,牙就看傻了。
自从认识了超哥,我在当地的作息就全改了。白天办完事儿,先由
他们陪着在城里闲逛,招摇个个把钟头,到了饭点儿,就找个犄角
旮旯,尝试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吃完,九点多,跑到利宝酒吧去
泡着--一边看男孩子们往吧台后面的橡木桶里一簸箕一簸箕地铲
麦芽,一边喝着鲜酿出来的啤酒,能喝出刚打下的粮食,热熟过后
的那股子甜香。
喝得差不多,如果有兴致,我们就去街上飚车。坐超哥的太子摩托
十分威风,大家都说我象足了太妹。沿着海滨大道开到八十迈的时
候,我们放声高歌,耳边除了风声,还有退潮时海浪扑打沙滩的声
音,在意识边缘摩擦着,若隐若现。等风把酒完全吹醒,我们三人,
会突然没来由地停下来,四下里,空旷旷的,端详整个城市的灯火
越来越稀少,夜凉似水,四周湿暖而暧昧的味道终于令我对这一切,
包括自己,都生疏起来。
偶尔会到城里唯一一家迪斯科跳舞,一直跳到一点以后的慢曲开始,
再大汗淋漓的去夜总会唱歌,唱到三四点钟,出来后坐在街边的排
挡里吃宵夜。吃完,我也该回酒店了。上床的时候,正好可以从临
海的窗户里,看着太阳从海那边升起来。要是晚上答应了别的应酬,
我这边一完事,马上冲回房间打手机,超哥和阿源的摩托七分钟之
内准到,接了就走,然后再从酒吧或者夜总会的项目轮着往下排。
回到酒店,还是能看见日出。虽然那一段体质比较好,每次回家,
总得先倒一个礼拜时差,才缓得过来。
不过,和飚车比起来,更喜欢和超哥阿源上茶寮饮茶。吃罢饭,顺
着老街青石铺地的小巷荡过去,来到一个翠竹搭起的门脸前,上到
二楼,平台上,露天错落着一个个小亭子,暮沉沉的茅草顶,斑驳
的红漆柱,三两把旧竹椅,一架稚拙的小泥炉,一团羽扇,散发出
淡淡的炭火的香气。低矮的竹案当中,端端正正摆了一副紫砂茶具,
被滋养得光润如玉。
或者在楼下的庭院里寻间茶室坐下,一圈四白落地,塌塌米正中横
着一张紫黑的硬木矮几,周围散躺几只缎面绣花靠垫。最惬意的事
就是靠在垫子上,看着超哥沏功夫茶。他向来正襟坐好,微欠着身,
一双白皙厚实的大手,灵巧地舞弄起那些玲珑细致的茶杯,手法纯
熟,变化多端。
边沏,超哥边摆茶道,牙呀,找男人象是喝茶,年轻男人好比白叶
单重,沏出来金黄透亮,闻着喝着都很香甜,但喝多了会伤胃喔;
这铁观音就好象成熟男人,看上去,颜色发暗发涩,有时候杯底还
要落下渣滓,喝起来嘴里是苦的,但过一会儿,回甘上来,满口盈
香,那底味的意韵无限,而且留得很长。它的好,可是要慢慢品的。
来,你也试试。
统共大概毁了四五套茶具吧,右手被烫褪了六七层皮,我也终于练
到只用拇指和中指,在滚开的水里洗杯,以及关公巡营和凤凰点头
这类基本的手法。超哥答应说,练到家了,就送我一套上好的茶具。
可惜,因为工作关系,后来去得少,一直没有机会再练,又不能捏
着个大盖碗,在我家的开水壶里涮。刚攒下的本事,多半早荒废了。
不过手低眼高,从此看别人沏茶,就真没见过再耍出那么好看的。
这眼光,到底也是超哥带出来的。
后来因为信仰戒了酒,以往圈子里的所有朋友,都不相信我能扛过
一年,除了我自己。每次与超哥吃饭,看着我在那儿大大方方的点
可乐,他就夸张地边摇头边叹气。
上次他带了老婆孩子,去东北滑雪度假,途经北京,超哥的太太,
一个美丽而安祥的女人--是那种不张扬的美丽,和不死寂的安祥,
而且作得一手好菜,只要事先打过招呼,不管多晚没回家,也不会
打到他的手机上寻夫。超哥说,牙,这回是带过来给你当榜样的,
当人家媳妇当到我老婆你嫂子这境界,什么样的男人都跑不掉了。
当晚,向嫂子打了个借条,领着超哥去他最心爱的三里屯泡吧,
两瓶GORONA下去后,超哥告诉我,摩托早已经不骑了,如今代步
的是辆新款桑塔纳。
分手时他送我上出租车,关车门前来了句:路上小心点啊。
我不屑地说,我们这的治安可好了,出租都特老实,有什么可担心
的?
超哥瞪了我一眼:我是嘱咐司机师傅呢。
如今写这些荒唐事,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真不知道当初如何乐此不
疲。好在,毕竟是一段生活,一种方式。如果一定非要找到某种意义
的话,就是,我曾深入过它的,最深最深的地方找过,可除了些情感
的碎片,什么也没有。关于那些碎片,其实不管是在这里,或是遥远
的什么地方,是以那样的标准,还是以大家熟悉的模式,过下去,都
会生产出来的同样的东西。反正对于牙,是真的以为没有必要,再换
着花样生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