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論女人 (四)
找老婆不如找情婦﹐找情婦不如找妓女
眾所周知﹐男人找女人為了打炮﹐女人找男人為了銀子。
對男人來說﹐怎樣找女人才最經濟呢﹖鄙人以三個例子說明。
一。甲年薪十幾萬美金﹐兩年前結婚﹐買了房子﹐生了兒子。不久前﹐老婆拿到綠
卡後離婚﹐兒子判給了女方﹐房子也給了女方﹐財產也分了一半﹐他現在每月要付
房子分期付款3000美金﹐兒子撫養費2000美金﹐前妻撫養費2000美金﹐稅後僅余1000多
美金的生活費。生活一下從天堂掉進地獄。兩年打炮代價為
房子﹕ 3000*12(月)*30(年) = 1080000
兒子﹕ 2000*12(月)*18(年) = 432000
妻子﹕ 2000*12(月)*60(年) = 2160000
財產平分﹕ 200000
兩年開支﹕ 6000*12(月)*2(年) =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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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4016000
兩年共52*2=104周﹐大部打炮兩次﹐扣除例假及拒絕服務﹐平均每周打炮一次﹐約
打炮104。打炮成本為 4016000/104 = 38615美金/每炮。
二。乙情況基本相同﹐找一情婦﹐每月供3000美金﹐兩年後分手。開支為
3000*12(月)*2(年) = 72000。平均打炮104次。打炮成本為 72000/104=692美金/每
炮
三。丙情況基本相同﹐但只找妓女。找妓女簡單﹐沒人管﹐不用討好女人﹐想換就
換﹐打完炮可一腳踢下床﹐叫她滾。打炮成本約為200-300 美金﹐平均250美金/每
炮。
當然﹐各人情況不同﹐在弟兄們做決定之前﹐可進行經濟評估﹐以取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