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几乎要了我的命(ZT) |
| 送交者: 机要秘书 2004年04月29日14:10:34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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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几乎要了我的命 作者: 夏燕琴
第一个妻子嗜赌如命
我好学上进,不久当上了民兵小分队队长、派出所治安员。在当地,我也算混得有模有样了。1980年,春兰终于答应嫁给我。 春兰为人老实本分,但结婚以后,才发现她有个致命的毛病——好赌。新婚不久的我,心上因此落下一大片阴影。 不久我在县办企业里当上了厂长。地位不一样,接触的人也不一样。看到别人的老婆那般贤惠做家,真希望春兰能跟我撑起门面。 但春兰嗜赌如命,有空就出去打牌,家务事总是草草打发,不管我怎么说怎么劝都无济于事。有了女儿后,她也没有任何收敛,甚至带着孩子去打牌。 一次,我到外地出差,临行前对她说晚上可能赶不回来。 但我心里哪放得下家里!办完事,就往家里赶。到家时,已是深夜12点,门上一把锁,打开门,母女俩都不在床上,那时,女儿才一岁多。不用说,春兰一定抱着孩子打牌去了! 我决定治治她,首先把门锁撬坏、然后将稍值钱的东西扔上暗楼,屋子里一片狼籍之后,我躲上暗楼。大约两个小时后,春兰才抱着熟睡的女儿回家,一见屋里风卷残云的样子,惊恐万分,大呼“有强盗!有强盗!”住在不远处的岳母闻讯赶来,安慰了一阵后才离去。 躺在空荡荡的床上,春兰惊魂未定。躲在暗楼上的我于心不忍,轻声地说:别怕别怕是我!边说边下了暗楼。 即使这样,还是没能改变她的恶习。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促使我铁了心要和她离婚。 因为我执意要儿子,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被解职。在朋友的帮助下,做起了建材生意。我白手起家,刚开始真的很难,春兰一点也帮不上我。靠着我的勤扒苦做,生意才慢慢做起来,我们的日子渐渐好起来 那年夏天,有一次突降大雨,眼看堆放水泥等建筑材料的屋子渗进了水,我心急如焚找春兰帮忙,此时她却稳坐牌桌前,面对焦急的我,她手摸着麻将不慌不忙地说,“等我坐完这一庄再说”。 看着已及膝深的水,浸泡着的几十袋水泥,我心里恨极了——这个女人实在要不得了! 我气愤地提出离婚,不仅她不同意,连双方父母也极力阻拦,看样子这婚是很难离了。但离婚的念头却从没在心里断过! 后来,生意上出现经济纠纷,别人追着屁股找我要债。我想,离婚的时机来了。我以保护财产的名义,向她提出“假”离婚,我心里当然是真的。为了让她相信,我把儿子留给她,自己带着女儿。 第二个妻子是母夜叉 摆脱了赌徒老婆,我下决心再找人,绝对不要爱赌博的女人。 我来到汉口谋生时也同时走进一家婚介所,我没有太高的要求,只要对方有一定文化、不打牌就行。 1990年,我认识了李盛兰。我是在婚介所的档案里相中她的。资料上介绍她:34岁,高中毕业,身高170cm,离异带一男孩,国营企业工人。 见到她本人,城里人的样子,让我以为那就是素质。交往不到半年,我们就结了婚。婚后她才告诉我,她曾离过两次婚,第一个丈夫是同事;第二个丈夫是个“麻木”。当时,我没弄清楚,到底为什么她离了一次又一次,但不久我就明白了。 虽然李盛兰是汉口人,却没有自己的住房;我是一个外来人,更是没有立锥之地。一次,我看到李盛兰单位旁边空着一块地,凭着我一贯对人的诚恳,当然也送了些礼物,使她单位的领导同意我在那里搭房。 搭房子,我没花一分钱,所需的建材都是我捡来的,工匠是我自己。婚后的栖身之所,就是这样凭着我勤劳的双手搭建起来。 有了安身之地,并依此开了个小饮食店,我以为从此生活会好起来;却不料,李盛兰的暴戾个性开始显露,我向往的安宁日子离我越来越远。 我所期望的修养,在李盛兰身上一点也没找到。与她比起来,我虽然是小地方的人,但平时,我爱读书看报,应该算是个明事理的人。但我们几乎天天吵嘴,为一点小事,她可以大发雷霆。我总是息事宁人,事事让着她,正是因为这样,更怂恿了她的霸道。有一回,她命令我倒她儿子的洗脚水,动作稍慢了点,她就连盆带水向我扔来。 女人被男人打,叫家庭暴力,还可被人同情;而作为男人,我真的不好意思说我的遭遇,那样只会让人耻笑。 1993年的一天傍晚,我收拾家伙关了小店的卷阐门。已记不清是为什么,李盛兰大发脾气,越骂越起劲,忍不住我回了句嘴,她抄起板凳就追着我打,情急之下,我猛地窜上房,奋力顶破石瓦跑了出来。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上法庭时,她怀揣着小刀威胁我说,“你敢离婚我就杀死你!”法官见此当即判离,可她却撒起泼来,说自己已怀孕。法官不得不叫休庭。 从法院出来的路上,她拉着我轻言软语,说再也不和我吵了,以后好好和我过日子。平心而论,她不发脾气时,对我还可以。我心软,听不得几句好话,就跟她回家了。后来我才知道她怀孕其实是假。 我被她逼得有家不敢归 我们吵了又好,好不了一天又吵,每每鼓起勇气提出离婚,都被她软硬兼施化解了。和她生活到第三年,我已无法再忍受她了,既然婚离不成,那就逃吧!那天,乘她上班,我清理了几件自己的衣物,一口气跑出了武汉市。 在武汉周边的小城镇里飘泊,以做小生意度日,这样一晃就是十年。但我始终没忘记套在我身上的枷锁。今年初,我打电话给李盛兰,试探她离婚的口气。这次,她竟答应得非常爽快:让我回来面谈。没想到这又是一个骗局。 那天,在我亲手搭起的小屋里,睡至深夜,突然有急促的敲门声,打开门,一个凶悍的男人冲进来,拿着刀威逼我“拿3000元来”。一看情形,我便明白,这是李盛兰的圈套。当夜,他俩逼着我到朋友那儿,取走了我仅有的1200元钱。 再也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离婚了,李盛兰说:离婚可以!拿3000元损失费来,我们各走各的路,否则我烧了你老家的房子! (这位满脸胡茬的壮汉,此时眼里冒着火。) 前几天,我已把老母转移到别处,她如果真做出过分的举动,这次我决不会饶她,我准备与她同归功于尽! 后记: 听罢他的叙述,心生同情,我想力劝他的冲动:如果说你的前半生毁于不幸的婚姻,那么当这一切快结束时,你还要以自己生命来作最后的了断?我说,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渠道解决问题。 他想了片刻,点点头说:也是。我立即打电话给一位法律专业的朋友,让他为讲述人提供法律咨询。临别,他说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几日,我一直试图在和他联系,想知道他是否借助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还是在继续逃避。但是,却一直没有和他联系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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