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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我的情感记忆载体
送交者: xiaoqiao 2001年12月10日19:03:48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送交者: NE0 于 December 10, 2001 14:42:10:

“音乐,尤其是流行歌曲,往往做为一个特定历史时期,一个人特定生活阶段、或一个特定生活事件的一个突出情绪情感表达,而与这些历史、生活阶段、生活方式融会在一起,积淀为一个人的音乐情感记忆载体。而有些音乐和歌曲,由于其跨时代、跨人生阶段的特点,更会成为贯穿一生的心理记忆和情感结构成分。”

——老王

“有人把自己留在日记里,我不是。我更偏好于音乐。”

老妈说我先学会唱歌,后来才学会说话,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的对音乐的爱好,早于我的记忆。

我十二岁那年,遇上了第一个因为我的声音而喜欢上我的人,她是我的音乐老师。她告诉我,第一次见到我,她就喜欢上我了。那是十年前的一个下午,她经过我家,我搬了一个小板凳坐在门前,一边晒太阳,一边唱《刘三姐》。

我当时只有两岁,还没有刻意观察身边美女的习惯,所以,我不知道那天下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知道我原来会唱《刘三姐》。但有一件事我还是能记起来的:初中三年,我的音乐成绩都在99分和100分之间徘徊,虽然有时候我实际上根本没去上课。

第一个因为歌声而被我爱上的人,是我老妈。因为她说,我每天晚上都要听着她的催眠曲才能睡着,否则就会大哭大闹。如果这是真话,那我想我一定是爱上她了。

以前我们家住瓦房,晚上老停电。停电了就得点煤油灯,那灯有股味儿,大家就都去院子里乘凉。这种时候,有人爱扎堆儿侃大山。我不喜欢轻易发表意见,所以我数星星。老妈每到这种时候,就拉二胡,《江河水》、《二泉映月》……。拉完了二胡,还没来电,她就会拉着我讲外公的故事。因为这些故事我已经听过很多遍,所以每次我都想跑掉。要是那时我知道许多年以后,这样的故事我想听也听不到,也许就不会跑了。

没几年,我家搬进了楼房,煤油灯也扔了,可我每次听到《江河水》,就能闻到那股子味儿,呛得人要流泪。

所有能发出美妙声音的东西,都让我着迷,会拼命想去寻找声音的来源。有时候,会看到些奇怪的东西,有时候会看到些奇怪的脸,还有的时候,什么都没发现。

八岁那年,我拆老妈二胡那次,就什么也没发现。老妈觉得与其揍我一顿,不如让我每天痛苦两个小时,于是逼我去一个老太太家学风琴。风琴是一种带有脚踏板和键盘的乐器,要让踏板和键盘同时动起来,就得用上双手和双脚。单手单脚我也试过,不逮劲儿。我据此推论风琴是一种运动器械,与音乐无关,至少于我无关。

无关的事我一向是不太乐意干的,但这次是例外,因为我发现了另一种音乐,手在键盘上跳舞的音乐。我说的不是我的手,我的手直到多年以后,才学会在键盘上跳舞,不过不是风琴的键盘,是计算机。那次,是一个星期天的中午,琴房里就我们两人。她那天翻来复去地练两首曲子,《玛伊拉》和《彝族舞曲》。阳光从窗外斜斜地照进来,映在她的键盘上,光柱中的灰尘纤毫毕现。我知道她知道我在看她,因为我根本就没动我那堆运动器械。她那天弹得异常地好,我感觉有些东西在琴房里弥漫开来。我想这应该不是爱,因为我们还没有说过话。

那天,阳光中的双手让我有摩顶崇拜的欲望。

95年听何勇翻录这首《彝族舞曲》,还改名叫《幽灵》,我只想说:“I've had better.”

有人说,喝不同的酒需要用不同的杯子,我觉得,和不同的朋友需要唱不同的歌,就是同一个朋友,不同的时候也要唱不同的歌。

以前和小胖子在街上瞎逛装流氓,唱的是:“向前走,向前走,回头,看她一眼。”年前回老家,小胖子成了大胖子,背了条命案,做了流氓的老大。KTV包房见面,唱的是《同桌的你》。

胖子喝醉了,说他其实不想要那小子的命,只是那小子命薄,逃跑的时候掉下水道井里,就露一脑袋在地上,那地界黑灯瞎火,他一时冲动,没区分是哪个器官,上去就一通乱砍。“那小子头壳也太孬,两下就挂了。”

其实,我觉得上帝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家伙,就象那小子,平时走路绝对不会掉进下水道,逃跑时就会。同样,平常唧唧歪歪说喜欢听我声音的人很多,但如果我想找一个来恋爱,就得做好掉进下水道的准备。

我喜欢她的原因,不是因为她的手,虽然我确实喜欢那柔若无骨的感觉,还假借掰手腕子的机会握过数十秒。也不是因为她的腰,虽然我承认那次跳舞的时候,一接触她的腰,就忍不住心猿意马。更不是因为她的容貌,虽然直到去年回老家,还有人夸我当初好眼光。

是因为她老是对我唧唧歪歪。“《潮,来自台湾的歌》看了没有?里面的歌会不会唱?唱我听听?”“童安格的新歌你不会啊?《请你暂时借我一点爱》嘛”“这个是草蜢,笨蛋!”……

没有人愿意被骂成是笨蛋,所以我决定把她喜欢的歌都学会。

我那时需要买很多东西,比如盒带,比如她喜欢吃的话梅。我总觉得钱不够花,但是老爸好象对帐本上“每月固定支出——儿子的零花钱”一栏,没有增加预算的意向,所以,我多了一个业余爱好:翻大人们换洗衣服的口袋。

有一次,她在自己的纸扇上,写了一首歌词。我既然不知道是谁的歌,又不想被骂成笨蛋,就只有自己去音响店搜寻。那时候还没有Google,一个勉强的替代品是音响店的小老板。但由于受当时技术水平的限制,他的用户界面并不友好,没有联机帮助,也没有技术支持。我们不得不采用原始的“对话”方式。

当天的对话,搞得我们双方都很疲惫,当星星快要出现在天空的时候,我找到了那首歌:《我终于失去了你》赵传。“当所有的人,离开我的时候,你劝我要耐心等候……”如果不是嫌麻烦,我现在可以默写出整首歌词,并且不需要google的帮助。这不是为了夸耀我的记忆,只是想渲染一下当初这歌词对我的冲击以及我找到这盘盒带时的心情。

我当时很激动,当然,回家后发现我拿了盒带竟然忘了付钱的那一刻,我更激动。我以为我发现了一个公理:每个人都有失误的时候。这个公理还有一个推论:失误有两种,一种对自己有利,一种对别人有利。根据这个理论,我又增加了一项业余爱好:逛商店时发生对自己有利的失误。

因为有了这两个业余爱好,我觉得自己正在茁壮地成长为一个流氓。

但我还是晚了一步。有一天,她忽然宣布爱上了一个流氓,那是个真正的流氓。我很不忿,难道我不够流氓么?“你不是流氓,你是我弟弟。”她说,于是我就掉进了下水道。

从此,我自暴自弃,再也没有起过做流氓的心,连业余爱好也都一并放弃,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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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TMD煽情! - redtide (0字节) 12/10 23:15 Touched. - 最后一枪 (140字节) 12/10 23:07 肯定还会有哪位姑娘会唤起心底的歌的吧? - 四木公子 (166字节) 12/10 22:43 你的文章和你的歌声一样, - 二排长 (22字节) 12/10 16:11 这个是不是唱歌的那个it_is_neo啊? - 花花 (0字节) 12/10 15:36 (1) 是我呀。 :) 你好,你是花儿吧? - NE0 (0字节) 12/10 15:39 (1) ~!~ - 花花 (71字节) 12/10 15:47 (1) 这个花花是俺花儿JJ~~~~~~~~~~~~~~~~ - redtide (20字节) 12/10 16:35 你是兰花? - 雪妮 (50字节) 12/10 15:55 (1) 此花非彼花:) - 花花 (19字节) 12/10 16:04 (1) 瞎说,此花是 - 汀兰 (16字节) 12/10 19:33 我倒没想过要写音乐评论。 - NE0 (486字节) 12/10 16:17 你既知彼花, - 雪妮 (83字节) 12/10 16:14 (1) 渥,抱歉, - 雪妮 (34字节) 12/10 17:22 同样的歌, 不同的记忆 - 水手 (131字节) 12/10 15:27 suggestion - bonfire2 (163字节) 12/10 14:56 (1) 哦,那个东西在我心里呢。 :) 连接在里面。 - NE0 (563字节) 12/10 15:01 排一下版,过来这边贴一下吧 - 老王 (33字节) 12/10 14:53 (1) 哦,好的。 - NE0 (0字节) 12/10 14:55 啧啧!好! - 诸葛光 (0字节) 12/10 14:52 哈哈哈,写得好 - 一只异想天开的狗 (406字节) 12/1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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