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资本并不带来剩余价值
——恩格斯《反杜林论》批判之二
“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在众多经济学家中,可谓是马克思经济学的至理名言。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指出剩余价值“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马克思著作的划时代的功绩。它使明亮的阳光照进了经济学领域,而在这个领域中,从前社会主义者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样曾在深沉的黑暗中摸索。科学社会主义就是以此为起点,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的[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4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但是,一旦发现剩余价值属于被马克思歪曲的事实基础产生的荒谬思想,马克思以及恩格斯的经济学思想理论就如沙上建塔不堪一击了。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遵循马克思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思路,先是批判杜林在价值理论上的“错误”,然后再批判其在资本和剩余价值理论上的错误。但是,在价值理论问题上,虽然价值并非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发现,然而马克思恩格斯自以为批判了以前的价值理论,形成自己所谓科学的价值理论。不过,在我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价值问题上越走越远,并且坠入歧途。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我们看到和理解的就是以货币来表现的商品价格,比如一条鱼的价格是10元货币。虽然我们也知道进入到现代经济社会,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基本上都是劳动的产品,包含着生产者付出的劳动。其实,在理论上,这也就够了,劳动生产的商品,构成人类的物质财富,以价格的货币形式表现出来。对此,马克思却不满足,非要挖掘劳动背后的价值,将价值归结为社会必要劳动,将价值量看作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甚至认为这是自己的得意的地方,对商品的研究进行了高度的抽象。可是,我以为,他的社会必要劳动也好,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好,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没办法做精确的计算,谁也不认为有必要做这样的计算。一件商品表现一定的货币价格,只能证明一般来说包含有生产者的劳动。决定价格的,一方面取决于需求者愿意承担的费用,如果超出承受能力,交换难以成交;另一方面,则取决于生产者的生产费用。如果价格长期不能补偿生产费用,交换就无法进行。这种认识基本上是被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观点。而马克思非要讲价格有价值决定,让人难以捉摸。实际上是马克思理论思维中一种过度的抽象,是一种无用之功,明显将简单问题复杂化,进而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恩格斯批判杜林“价值就是价格”的说法,导致自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对于马克思“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的表达,杜林明确提出异议,他说,“马克思关于资本概念的表述,只能在严谨的国民经济学中引起混乱……产生冒充深刻的逻辑真理的轻率见解……造成基础的薄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4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针对杜林的观点,恩格斯针锋相对地进行了反驳,首先强调马克思的思想,指出“一定的价值额,只有在它产生剩余价值,从而增殖价值时,才变为资本”,并且假设,“工人每天使货币所有者付出6小时劳动的价值产品,但是他每天向货币所有者提供12小时劳动的价值产品。货币所有者赚得了这个差额——6小时的无酬的剩余劳动,即体现6小时劳动的无酬的剩余产品。魔术变完了。剩余价值产生了,货币转化为资本”,“由于马克思以这种方式说明了剩余价值是怎样产生的,……所以他就揭露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以它为基础的占有方式的机制,揭示了整个现代社会制度在其周围凝结起来的核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4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问题是恩格斯在这里继续沿袭了马克思的错误,即将工人当作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唯一的劳动主体,从头到尾看不到资本所有者即资本家的劳动。然而在事实上,工人在12小时劳动的产品中,还要加上资本家的劳动,比如10小时或12小时,这样,所谓工人12小时劳动的产品,真正包含的劳动时间就可能是22或24小时。在分配上,工人按照他12小时的劳动,获得资本家付给他的工资,剩下的则构成资本家的劳动报酬和资本的利息。这里,剩余价值连影子也看不到,根本不存在。请问,剩余价值都不存在了,马克思所谓“揭露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以它为基础的占有方式的机制,揭示了整个现代社会制度在其周围凝结起来的核心”的理论是不是顷刻被颠覆?在这个意义上,杜林批判资本和剩余价值理论“这就是马克思的‘荒谬观念’,‘历史幻想和逻辑幻想的杂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4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恰恰证明是正确的观点,错的反倒是批判杜林的恩格斯自己。
[1]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看作是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没有剩余价值的发现,先前经济学家的“一切研究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