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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美国生存·文化外传》(5)
送交者: 柞里子 2006年02月16日16:54:04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文化外传之三:英文和美人 (接4)



上文虽属玩笑,却提到三点值得深思。第一,究竟应当如何定义“美国人”?第二,美国的种族歧视究竟何所似?第三,美国的科学技术领先地位同美国文化究竟有何关系?如上文所述,就法律而言,但凡有美国国籍者都应视为“美国人”。但这样的定义显然不为祖籍欧洲者从文化上予以认同。法律虽为维系社会的稳定和治安而设,真正能维系社会稳定和治安的却不是法律而是文化。多数人的意向不一定就能起主导作用。但如果为数既多,又同时居于社会的上层,则其意向的势力往往可能高出其人数的比例。祖籍欧洲的美国人恰好两样条件都兼备。因此,既然祖籍欧洲者在文化上不认同非欧非白人种,非欧非白人种在美国社会上受歧视和排斥势在不免。有些人以为只有美洲土著印地安人才有资格以货真价实的美国人自居,祖籍欧洲的移民同其他移民一样不过是外来者,因而祖籍欧洲者的排他本身是种族歧视的表现。乍听之下,这说法不为无理。退而思之,却又觉得未必尽然。何以言之?印地安人虽为美洲土著,却实为建立美国的牺牲品而非建设者。以屠杀印地安人起家的欧洲移民是否应因入侵和屠杀而受谴责,那是道德、观点和历史的问题,并不能改变其为美国的创立者的事实。至于非欧移民,既非土著,又不曾参予美国的独立运动,人口数目既远在欧洲移民以下,抵美的年月也远在欧洲移民之后,其不能与祖籍欧洲者在谁是真正的“美国人”的问题上一争短长,自是不言而喻。既然如此,本文所谓“美国人”云云,皆仅指祖籍欧洲的移民而言,无论褒贬,你我皆无予焉。特此申明,切勿误会。
当然,有这样的理由并不等于不存在歧视。美国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把日裔统统关进集中营,对德裔却了无嫌隙,不仅了无嫌隙,而且任命身为德裔的艾森豪威尔为盟军总司令。一贱辱为阶下之囚,一贵重为三军之帅,其歧视之明显无可逾于此者。不那么明显和重大例子更是多得不胜枚举。比如,某朋友在办理移民手续时,移民官员问他身为亚洲人,为何偏要跑到美国来。若责之以种族歧视,则证据不足;若不予反击,则等于是唾面自干,既可以褒之曰忍辱负重,也可以贬之曰为五斗米而折腰。朋友反问这位移民官:你爷爷当年身为欧洲人,却为何偏要跑到美国来?这反问据说问得该移民官呆若木鸡,可见令之口服而有余力,是否令之心服却无从得知。一般来说,美国人口头上公然歧视非欧移民为外来者不多,心中作何盘算那就只有天晓得了。当然,“不多”不等于没有。不久前加州有位美籍韩裔竞选议员,就有不少白人选民公然告之曰:“我们不会投你们外国人的票”。加州素以开通著称,尚且如此,不如加州开通的内地,其情形会如何,就可想而知了。其实,就是称“祖籍欧洲”者为“美国人”,在一部份美国人心目中仍然觉得不够“正统”。在这些美国人眼中,只有所谓“WASP”者,才是真正的“美国人”。“WASP”是“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的缩写,意思是“白种,安格鲁-萨克逊族,基督教徒”。“白种”和“基督教徒”无庸费解,“安格鲁-萨克逊族”是对一部份日尔曼人的历史称谓,大约相当于英、德和北欧各族的合称。近年来“WASP”的说法趋于销声匿迹,想是由于种族偏见的含义过于明显,不合时宜之故。说“不合时宜”,是因为美国法律和舆论的大方向是渐趋于消除种族偏见,因而一切种族歧视的言论都可能会受到舆论的挞伐,一切种族歧视的行动都可能会遭到法律的制裁。这当然是一种可喜的进步,至于是否已经够好或甚至已经矫枉过正,则见仁见智。务请读者注意上文对“言论”和“行动”分开处理,并非旨在练习排比句法,而是旨在强调二者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不同。言论在美国是受法律保护的,因而无论是否合时宜顺潮流,也无论如何卑鄙恶龊,包括一切公然仇视、诬蔑、诋毁某某民族的言论在内,都不会受到法律制裁。近来美国有部份人觉得公然仇视的言论属于“是可忍,熟不可忍”的范围,希望修改宪法有关保护言论自由的条例以便予以法律惩罚。却遭到左右两派的反对,左派坚持言论必须无条件自由,右派则身为仇视言论的倡导者,当然不想作茧自缚。不过,有如此这般言论的自由,并不等于有如此这般发表的自由。但凡公开发行的报章杂志、电视电台,都会有自己的道德或政治标准,不合者,有不予发表的自由。但凡公开发行的报章杂志、电视电台,大都以做生意为本,当然不会不注意是否合时宜顺潮流,否则亏损指日可待。因此,一切公然仇视、诬蔑、诋毁的文字大都不会见诸公开发行的报章杂志、电视电台。有人因而误以为这类言论不存在或至少是少得可以忽略不计,以为身虽在异国他乡却有幸在好客友善的异国他乡。这些人想必不曾浏览电脑网络上有关中国的所谓“信息组”(“News Group”)。这里说的电视网络不是指时下流行的所谓“万维网”,而是指在万维网问世之前早已在电脑专业人员和大学师生中流行了十多年的所谓“用户网”(“user net”)。凡是对用户网一无所知的人,不妨设想为没有图象只有文字的万维网,这比拟不是很合适,但似乎也再找不出更合适的比拟。用户网从来不曾家喻户晓,但在万维网如此流行的今天却依然健在,并未被万维网所取代。用户网上的信息组不下数十万,而且与日俱增。可见不仅依然健在,而且依然活跃非常。用户网上的信息组既是自发的也是双向的,既供自由阅读亦供自由发表。因为发表不受任何限制,又因为发表者可以埋名隐姓,毫无顾忌,因而在用户网上可以看到种种在公开发行的报章杂志、电视电台上所看不到、听不着的言论。但凡沉醉在以为身在友善好客的异国他乡腔美梦中者,只消到用户网上有关中国的信息组去看看,美梦一定会顿时化为一场恶梦。因为这网上有关中国人、中国文化、中国社会的言论十之八九都是消极的和否定的,极尽诋丑之能事者也屡见不鲜。或以为这网上的意见不足以代表大部份美国人的看法,也许如此,也许并非如此,缺乏统计数字,无从辨别。但即使的确属于一小撮人的偏见,也并不能毫无警觉,因为活跃在用户网上者大都为大学和研究院的学生,代表美国的文化上层,日后对美国社会的影响也会远在其人数比例之上。由此观之,如今不合时宜的种族偏见在日后咸鱼翻身,再度流行的可能性并不能排除。
“WASP”的说法说明种族歧视并非就是白人歧视非白人种那么简单,白人内部也并非和谐团结、铁板一块。其实,种族歧视从来不是某某人歧视某某人,某某人受某某人歧视那么简单。歧视既可以是双向的,也可以是多层次的。被人歧视者不必一定不歧视别人。如果这“别人”碰巧正是歧视“自己”的人,则为双向歧视。如果这“别人”不是歧视“自己”的人,则为多层次的歧视。比如,美国白人歧视美国黑人,美国黑人又歧视其他侨居美国的非白种族,包括华裔在内,以为老子天下第二,仅居白人之后,就是多层次歧视之一例。当然,说黑人歧视华裔,是华裔的感觉。反之,黑人也觉得华裔歧视黑人。甚至白人也有觉得受华裔歧视的。多年前一位居住在旧金山的白人上法院控告旧金山“中国城”的商业界种族歧视,理由是他在“中国城”多家店铺应聘工作均遭拒绝,并指出“中国城”内所有商店的雇员清一色全是华裔,以证明他的被拒绝非偶然。美国人称传统的华裔聚居区为“Chinatown”,国内大都译为“唐人街”,在美国的中国人却都直译为“中国城”。“Chinatown”也有“纳垢藏污之所”的贬义,这贬义当然可以说是从种族歧视而来,但美国的“Chinatown”也的确大都肮脏破败。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美国人会真的愿意到“Chinatown”去找工作,但凡有一技之长,能在美国人的社会里找到一份饭碗的中国人,除去买菜、下饭馆之外,也大都不会涉足,更不用说在那里工作或居住了。这位控告中国人种族歧视的白人也未必真有遭到歧视的感受,成心找碴的可能性居高。不过,“Chinatown”一律不雇佣非华裔确是事实。中国人视之为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也是事实。这案子的结局如何,未暇追究,但“Chinatown”不雇非华裔的传统并未因此案而有所改变也是事实。这样的事实虽不一定构成种族歧视的证据,但至少不是什么反证。要言之,但凡以为美国人对华裔一视同仁,友善非常者,不是过份天真就是自欺欺人;但凡以为华裔不问黑白,一视同仁,友善非常者,也同样不是过份天真就是自欺欺人。
中国曾流行过“打倒孔家店”的潮流,把中国当时船不够坚、炮不够利的现象都归咎于孔子。柞里子曾撰文嘲笑这些打倒孔家店的好汉(包括“阿Q”的塑造者在内)比阿Q还要阿Q。因为阿Q打不赢别人,至少是在X别人祖宗的诅咒中寻求自我安慰;打给孔家店的好汉们打不赢别人,却去X自己的祖宗。《论语》中记载过孔子和孔子弟子樊迟之间的这么一段对话:“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迟也!'”。有人据此而认为孔子对中国文化传统之蔑视技术不能辞其咎焉,这说法似是而实非。孔子以经国济世者自命,也以经国济世者期待其弟子。经国济世者无须躬耕而后使民富国强,不屑以技术为务者并不妨碍其有经国济世之才。此归咎孔子似是而实非之一。经国济世者之大忌,不在不谙实际技术,而在不知技术却强不知以为知。孔子坦然承认种地不如老农,种菜不如老圃,说明孔子不会犯土法炼钢一类的错误。此归咎孔子似是而实非之二。并无证据证明孔子期待所有的人都以经国济世为务。如果说中国的读书人因为听了孔子蔑称樊迟为小人便一个个都不屑以技术为务,其咎在自取,而不在孔子。此归咎孔子似是而实非之三。美国文化正像以孔子为首的儒家思想体系一样蔑视技术,而美国技术却居世界领先地位,可见社会之蔑视并不一定妨害技术之发展。此归咎孔子似是而实非之四。
说美国文化蔑视技术,可从“美人不傻论”一文中窥见倪端。该文说美国第一流人物做广告,第二流人物做股票,从事科学技术者是否入三流尚且不知,如果美国文化不蔑视科学技术,美国的上流人物为何不屑以科技为务?这种分流的说法着眼点在人的聪明才智。如果着眼于社会势力,则美国大企业的主管居美国第一流人物之位当仁不让。除去极少有的例外,美国前一千家大公司的第一把手也都同科技绝缘。例外的情形往往属于暴发的技术性(几乎全都搞电脑这一行)公司,这类公司的创办人大都为治技术出身,公司暴发之后尚未从第一把手的位子上退下来。说“退下来”其实是过于客气,实际上是被赶下台。公司之所以能暴发,往往是从私有户变成股票上市的公有户。公司的性质一旦发生这种变化,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就处于被公众监督的状况,公司同华尔街投资银行之间的关系也趋于紧密和复杂,治技术出身的创办人往往因应付不了由此而来的人事关系或因不受华尔街的信任而不得不辞职。不属于暴发型的例子也有,但这类一度与技术有过瓜葛的大公司主管的发迹一定同其曾与技术有过瓜葛这一点并不相干,往往是早已弃技术从商的结果。所谓从商,不是指开个饭馆或杂货铺这类小生意,甚至也不是指随便进入某大学的商学院本科或研究生院去读个商学学士或企业管理硕士学位。在二三流大学商学院捞个文凭者大都停滞在公司的中上层而不得跃龙门化鲤为龙,三流以下的商学院就更不值得一读了。美国第一流公司的第一把手大都为出身于美国第一流商学院的企业管理硕士。进入第一流商学院的价值并不在就读,而在“进入”。能被第一流商学院录取,本身说明其人具有充当大公司主管的潜力,至于在校就读能增加多少知识,与身价已无干系。第一流商学院的毕业生往往被华尔街的投资银行所罗致,这是广为人知的事实。不那么广为外人所知的,是第一流商学院的第一流毕业生往往进入第一流的咨询公司如麦肯西咨询公司(Mckincy Consulting)或波斯顿咨询集团(Boston Consultng Group)。第一流的咨询公司一般不卷入具体管理业务,专以提供所谓战略思想咨询为其生财之道。进入这类咨询公司的人物很少在咨询公司久留,往往以咨询公司为跳板,越次跳上大公司的高级行政职位。例如,数年前国际商业机械公司(IBM)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董事会决定罢免当时的总裁,并且破天荒第一次在本公司之外寻找接班人。经几番遴选,最后由出身于麦肯西咨询公司的路易斯脱颖而出。说美国第一流人物属于第一流公司的主管,不仅仅是因为这些人运筹数以亿计的美元,雇佣数以万计的人员,握美国的经济于指掌,操美国的政局于幕后,为美国社会的主宰,而且还因为美国第一流公司的主管往往出将入相,直接成为美国政府的领导人。比如,尼克松总统任上的外交部长舒尔茨和国防部长崴因贝格在就任部长之前同在百克特尔公司(Bechtel Group,Inc.)就职,前者为百克特的总裁,后者为百克特尔的顾问。布什总统任上的国防部长原本为西尔斯百货公司(Sears,Roebuck&Company)国际部负责人。刚刚辞职的财政部长原系华尔街最有地位的投资银行葛德曼ܪ塞克斯(Goldman Sachs & Co)的主管。美国总统、各部部长、参众两院议员、各州州长若非由商界晋身,十居其九出身律师。这批政治专业户在左右美国国计民生的权势上仅下第一流公司的第一把手一等,当居美国人物之次席。这批人既然大都出身律师,自然也都是不屑以学术和技术为务的人物。根据美国报载的民意测验,美国人认为除去大公司主管、一流政客之外,构成美国统治阶级的还有新闻界的名流。这些人同当权派究竟谁高谁下,不易言之。不过,新闻界人物毕竟不直接当权,姑且以第三流人物处之。美国新闻界的闻人之所以能跻身于美国的统治阶层,窃以为原因有二。美国政客的政治前途依赖于舆论,而美国的舆论恰恰操纵在新闻界领袖人物之手。政客一旦得罪新闻媒介,不是臭名昭著就是淹没无闻。反之,但凡受新闻界青眼的政客,其竞选活动无不如“登高而招”、“顺风而呼”,罕有不获胜者。这是原因之一,或者也可以说是表面上的理由。原因之二,或者说根本性的原因,在于美国人有一种迷信或者次过份相信专家的倾向。比如,医药问题,医生说了算,法律事务,律师说了算;盖房子,要建筑文凭,修水管,要技工证书;甚至在院子里砍棵树,也要请有执照者执釜斤方才能“你办事我放心”。依此类推,新闻工作者既以报导舆论为专业,舆论为何?当然是新闻界人士说了算。这“依此类推”,并不是柞里子自作聪明,依此类推而来,美国人自己对于完全依赖新闻媒介来认识世界这一点公认不讳。柞里子在八十年代初移居美国的时候,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介机构是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当时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视网络的新闻主播瓦特尔ܨ科融凯特(Walter Cronkite)是执美国舆论牛耳的顶尖人物。不久,科融凯特退休,美国举国上下一片叹惋。无论党派政见为何,无不异口同声称科融凯特为引导美国人认识世界近半个世纪的伟人。一九九八年秋,在美国总统克林顿因桃色丑闻而公开道歉的次日,各电视新闻纷纷报导克林顿和科融凯特同舟共钓的消息和照片。明白人立即指出克林顿企图利用科融凯特的声望挽回面子。可见科融凯特虽已引退多年,其左右美国舆论余威依然足以为现任总统提供庇护之所。当其在位之时,其炙手可热之势,可想而知。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大都出身新闻学系,或其他文科如英文、历史、社会学等等,也是不屑以技术为务者。
除去上流人物均不治技术这一点之外,说明美国文化蔑视技术的证据还可以从报酬和治与受治的关系中窥见一斑。就报酬而言,治技术者的报酬远在治人者之下。美国大公司主管一年之所获往往数十倍甚至百倍于同公司的最高技术人员的年薪。各公司上层行政人员的收入也往往是从事技术工作者望洋兴叹的数目。此外,各级行政人员的年薪一律高于同级别的技术人员。孔子当年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当年的社会分工只有劳力和劳心这两行,故作如是说。如果孔子生在如今的美国,看到劳心这一行之中又派生出治技术而不治人的行当,想必会把原话改说成“不以技术为务之劳心者治人,治技术之劳心者与劳力者皆治于人”。五十年代中期中国有些人因抱怨“外行领导内行”而被打成“右派”。打这些人为“右派”的人反驳说“谁说我们是外行!”。可见打与被打者其实具有一共同的观点,即外行不能领导内行。美国人却不具有这一共同认识,美国人的观点是,“领导”本身是另一行,治技术者大都不具备搞这一行的能力,因而理所当然应当受治于从事“领导”这一行当的人。即使在以尖端技术为务的公司,除基层领导可能由治技术者充当外,中上层领导罕有非中国的“右派”指为“外行”者。
不久前《美国日报》刊登一则报导,说据统计数字显示,美国就业市场对电子工程和电脑学专业的需求量和需求增长率自七十年代以来一直居各行各业之首,但是美国大学生就读这两项专业的人数却不见增长反而有所下降。据报纸的分析,其原因在于从事这两项专业者的社会形像欠佳,大都被视为“nerd”。“nerd”是个新近产生的俚语,意思大约相当于上海人所谓的“二百五”或北京人所谓的“傻冒”。电子工程学和电脑学同为当代最尖端的技术,而从事于斯者却被美国人以“二百五”或“傻冒”目之,恰好可引为美国文化蔑视技术之旁证之一。
中国文化传统虽说轻视以技术为务者,却并不深恶痛绝之。为中国儒家传统所深恶痛绝者有三种人,首当其冲的是宦官,其次为刀笔小吏,第三种为商人。所谓刀笔小吏,指由学法而出身的官吏。宦官和刀笔小吏都是同儒家出身者争权的对象,儒家恨之入骨,不足为奇。商人之所以不容于儒,大约同孔子“为仁不富矣,为富不仁矣”的思想不无关系。宦官是一夫多妻制帝王时代的特产,业已成为历史的陈迹。近百年来儒学在中国式微,崇尚技术之风大盛,抑法轻商的传统则触动不多。溯其原因,无非是因为中国在近百年来屡受技术先进于中国的所谓列强的欺侮,遂使有志之士纷纷欲依技术而救国。儒学被误以为技术落后之根源,遂遭弃置。法商的功效不显著,遂无人问津焉。但近二十年来中国兴起一场经济和法制的改革,改革的结果之一,却恰好是使商杨两业的重要性激增。从商和事法者之逐此潮流而上,似乎是势在必然。中文“新闻”一词的来历虽然可以上溯至宋代,“新闻”之成为一个行业,其历史却为时短浅,不象商人和刀笔小吏那样有汤史的包袱。不过,中国人不如美国人那么迷信专业人员,舆论是否会由新闻媒介所垄断,目前尚不明朗。然而,随着电视电脑的普及,讯息交流的量与面皆迅速增加和扩展,新闻界既以传播信息为业,其重要性将逐此潮流而上,似乎也是势在必然。换言之,崇尚技术的潮流在中国盛行了近百年之后,恐终不免为“强弩之末”,其为后浪之推下历史的长河,将指日可待欤?美国有些搞政治学的人声称所谓现代化(并不专指中国的现代化)其实就是美国化。这话听来颇为刺耳,然而,如果中国的商法新闻三界的确随致力于现代化之改革而崛起,致使中国社会出现类似于美国社会的演变,则现代化等于美国化之说,实难以反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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