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為什麼骨頭硬?因為他是真有錢!魯迅工資之高,是你難以想象的,1912年魯迅進教育部,月薪60大洋,那時候北京房租平均每月1大洋,一碗陽春麵才幾分錢!
提到魯迅,多數人腦海里會浮現出課本中那個眉頭緊鎖、深夜伏案的身影,“橫眉冷對千夫指”的硬骨頭形象早已深入人心。
可很少有人知道,這位以筆為刃的鬥士,其實是民國時期不折不扣的高收入群體,他的“硬骨頭”背後,藏着實實在在的經濟底氣。
1912年,31歲的魯迅應蔡元培之邀進入教育部任職,剛入職就拿到每月60塊大洋的薪水,這在當時是何等概念?
要知道,那時北京一個四合院的月租金才1塊大洋,一碗陽春麵只要幾分錢,一斤豬肉也才一毛錢左右,他一個月的收入足夠十幾個普通家庭安穩生活。
魯迅的收入並非停滯不前,在教育部的十幾年裡,他的薪水從最初的津貼逐步漲到300大洋,即便遭遇拖欠,每月實發也有200上下。
後來他轉向教育界,在廈門大學任研究教授時月薪400大洋,到中山大學擔任教務主任兼系主任,月薪更是直接漲到500大洋。
更穩定的收入來自蔡元培推薦的大學院特約撰述員一職,從1927年到1931年,他每月能領到300大洋,四年多從未拖欠,合計近一萬五千大洋,這份收入穩得堪比今日的編制內補貼。
實際上,工資不過是魯迅收入的冰山一角。真正使他達成財務自由境界的,並非工資,而是他筆耕不輟的寫作。
憑藉一支妙筆,他在經濟上實現了充裕自足。
作為當時的頂流作者,他的稿費標準高達千字5到15大洋,一篇雜文的收入就抵得上普通人家幾個月的口糧。
《吶喊》《彷徨》等著作一版再版,版稅源源不斷進賬,1929年他發現北新書局剋扣版稅,直接找律師維權,最終討回兩萬多大洋,成為民國知識產權維權的經典案例。
1924年堪稱他經濟生活的關鍵轉折點,這一年,他的業餘收入首度超越本職工資,此一里程碑式的轉變,標誌着他憑藉自身才華,已然能夠體面地安身立命。
這樣的收入水平放在當時有多突出?
20世紀30年代初,上海普通工人月薪僅15元,而大學教授月薪最高可達600元,與國民政府部長待遇持平,魯迅作為名教授,收入遠超普通勞動者,折算成現在的購買力,他一生收入不下4千萬。
經濟狀況改善後的魯迅,首要之事便是穩固生活根基,財富為他構築起安穩的生活壁壘,使他能在風雨如晦的時代,更無畏地投身於思想文化的探索與戰鬥。
1924年,他在北京花1000大洋買下阜成門的四合院,如今這裡已成為魯迅博物館;搬到上海後,他租住三層樓房,家裡雇了女傭和車夫,生活安穩舒適。
他更是個書痴,從1912年到1936年,累計買了近萬冊書和數千件拓片,這筆開銷幾乎占了他收入的九分之一。
飲食上,他偏愛紹興菜和廣幫菜,魚蟹是常吃的美味,早餐常有魚粥和小黃魚,糖葫蘆、豌豆黃等甜食也總出現在他的日記里,生活精緻卻不奢靡。
更難得的是,魯迅從未被金錢綁架,袁世凱稱帝時,上司讓他寫賀文,他裝病拒絕,哪怕被扣三個月工資也不在乎,大學裡校長要他改教材迎合當局,他當即摔了聘書辭職,幾百大洋的高薪說不要就不要。
他生活十分儉樸,常穿打補丁的長衫,抽最便宜的煙,別人送的精裝書轉頭就捐給學生,有時寫書不僅不要稿費,還倒貼錢支持進步刊物。
有次書商多給了200大洋版稅,他連夜坐黃包車送回去,堅持“該我的一分不讓,不該我的一分不取”。
1936年魯迅去世時,留下4萬大洋存款、兩處房產、萬餘冊藏書和價值兩萬大洋的字畫古董,這些財富都是他靠腦力勞動所得。
魯迅曾在“娜拉走後怎樣”的演講中說,錢固然買不到自由,卻能讓人不被自由所賣掉,經濟權在當時的社會裡最是要緊。
此句恰為他自身之寫照,經濟獨立賦予他拒絕妥協之底氣,使他無需為生計折腰,得以酣暢淋漓地書寫心中所思所想。
這不禁讓人憶起同時期的胡適,身為高薪學者,他憑藉稿費與講學所得,生活優渥體面,更為難能可貴的是,他始終堅守獨立人格,面對強權,絕不低頭。
由此可見,經濟獨立常為精神獨立之根基,魯迅能有“硬骨頭”般的錚錚鐵骨,離不開憑藉自身才華所換取的經濟底氣,經濟的支撐成就了他精神的傲然獨立。
我們銘記魯迅的文字與風骨時,也該看到這份風骨背後的現實支撐——他靠自己的能力贏得財富,再用財富守護理想,這種清醒與堅守,才是最值得敬佩的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