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为什么频频打人
城管在执法中搞“打砸抢”、暴力打人的事件不断发生,不断曝光。城管打人似乎成了无法无天的习惯,最近又接二连三地发生了,我在网上输入“城管打人”四个字,就会出现几百条的信息,当然了,有些是同一事件的多条信息,并且城管打死人的事件也不少。
“维护城市秩序”的无限外延赋予了城管这种权力没有边界的执法范围,加上罚款、没收等缺乏规范,许多地方的城管可以说是想罚就罚、想打就打、想赶就赶。过大的权力必然会养成一个群体的习惯性霸道,习惯地对小商小贩进行驱赶和没收,而这种霸道必然造成被管理者强烈的逆反心理和仇视情绪,这种情绪在长期积郁中总有一天会爆发出来。
北京城管被刺致死事件,我们对行凶者愤慨的同时,也应好好思考一下城管执法中的不当之处,俗话说“城管管穷人”,话虽不好听但确有一定道理。就拿当前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的相对人来说,大多都是所谓无照经营的小商小贩。当前城市里的小商小贩多为两类人:一是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二是被城市化占去了耕地的“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这些人无照经营的收入多数是一个家庭赖以生存的经济。
北京城管事件后,有关部门为了保护城管的人身安全,提出了增加城管的刑事执法权。利用一个城管被杀的悲情把整个城管群体置于弱势地位,并想通过增加权力使城管安全,这一方面会刺激真正的弱势者,一方面会对城管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权力过大而受到伤害,反通过增加权力的方式保护,这只会把城管置于更可能受到伤害的境地。城管手中掌握更大的权力并不会对商贩形成多大威慑,尤其当一个商贩全家赖以生存的生计、惟一可依靠的饭碗被没收或打碎时,再大的权力也难以阻挡这种绝望所产生的对抗冲动。并且,增加权力后的城管可能在日常执法中会更加傲慢和霸道,这会刺激被管理者更强烈的仇恨情绪,埋下更多的爆发点。
实际上,消弭城管与商贩的冲突、保护城管不受伤害,非但不应增加其权力,恰恰应该削减其权力,并在削减中强化其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获得正当性的权力才会成为最安全的权力。当下对城管执法最大的威胁,正在于其自身权力的非正当性:不允许摆摊,那些下岗和无业人员如何生存?不允许流动叫卖,谁来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没收了小商小贩的无摊城市,就是宜居与和谐的城市吗?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到这些相对人的实际困难。虽然可以没收无证商贩的商品(乃至工具),还可以罚款,但如果更多地采用说服、教育、警告的手段,而不是一上来就粗声粗气去拉东西,对方接受起来自然也就容易得多;即使真的有必要实施没收、罚款,有话为什么不能好好说呢?城市中真正的弱势群体还是那些平常在市井坊间被城管赶得东逃西躲的小商小贩们。
给警察配防弹背心、警棍手枪等是必要的,因为警察面对的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可是给城管配防刺背心和手套就让人有些不理解了,城管面对的是弱势群体,在城管的执法中,使弱势群体绝望地不计后果地反抗时,城管是不是就应该好好地反省反省执法中的不当之处,
在一些国家,没有城管这支队伍,城管的职能只是步行巡警的一小部分,城管的存在应是值得考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