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意義,是把神放在一個超越性的位置上 |
| 送交者: sunt 2007年09月17日00:00:00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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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這個使字,雖然正如許多解經者所說,包含有“任憑”的意思,但那是一個綜合整本聖經原則而得出來的結論。雖然使,的確包含“任憑”的成分,但用它本來的詞義,也是完全解釋得通的。 使字,彰顯了神的公義。 自然界,有自然律,比如萬有引力,是神創造的。 在神的道德律面前,如果有任何的“例外”,便是對神公義的踐踏,以神為說謊的。 當一個人挑戰萬有引力,從帝國大廈往地上跳的時候,他的結局是必然的。 同樣,當以色列人公然違背神的律法,導致自食惡果,正顯明神的公義。所以,在這個意義上你可以說神(或神造的律),使得,犯罪的以色列人自食惡果,正是顯明神所定的律的必然性。罪中的以色列人吃“兒女的肉”,彰顯了神的公義。雖然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但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也彰顯了律法的公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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