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
14 何況基督的血呢?他借着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 神,他的血不是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死行,使我們可以事奉永活的 神嗎?
怎麼理解這句: "何況基督的血呢?他借着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 特別是怎麼理解"他借着永遠的靈"?
問題二:
15 因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借着他的死,使人在前約之下的過犯得到救贖,就叫那些蒙召的人,得着永遠基業的應許。16 凡有遺囑(“遺囑”或譯:“約”,與17節同),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死了;17 因為人死了,遺囑才能確立,立遺囑的人還活着的時候,遺囑決不生效。18 因此,前約並不是沒有用血立的:19 當日摩西按照律法,向所有人民宣布了各樣的誡命,就拿牛犢(好些抄本在此有“和山羊”)的血和水,用朱紅色的羊毛與牛膝草,灑在律法書上和人民身上,20 說:“這就是 神規定你們立約的血。” 21 他照樣把血灑在會幕和各樣應用的器皿上。 22 按着律法,幾乎所有都是用血潔淨的,如果沒有流血,就沒有赦免。
舊約是誰的遺囑?
問題三:
23 照着天上樣式作的既然必須這樣去潔淨,天上物體的本身,就應該用更美的祭品去潔淨了。 24 因為基督不是進了人手所做的聖所(那不過是真聖所的表象),而是進到天上,現在替我們顯露在 神的面前。25 他不必多次把自己獻上,好像大祭司每年帶着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至聖所一樣。 26 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須受許多次的苦了。可是現在他在這世代的終結,只顯現一次,把自己作為祭品獻上,好除掉罪。
基督第一次的顯現是為了什麼?
問題四:
27 按着定命,人人都要死一次,死後還有審判。28 照樣,基督為了擔當許多人的罪,也曾經一次把自己獻上;將來他還要再一次顯現,不是為擔當罪,而是要向那些熱切期待他的人成全救恩。
基督第二次的顯現是為了什麼?
怎麼理解"向那些熱切期待他的人成全救恩"?